記者近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我市推出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申請緩繳公積金,同時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和貸款額度,進一步加大住房公積金助企紓困力度,幫助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和繳存人共同渡過難關。
公積金繳存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提交相關資料,申請緩繳2022年6月至12月期間的住房公積金,緩繳期滿后,按緩繳期間應繳的金額及時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
公積金貸款償還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及時提交延后還款申請后,不作逾期處理,不計收罰息,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預計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按期正常償還貸款本息的,可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延后還款申請,在2023年1月6日前,分期或一次性還清所欠本息。如2023年1月6日前未還清所欠本息,將連同支持政策實施期間發生的逾期期數一并累計。
為更好地滿足繳存人支付房租的實際需要,我市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最高提取額度由原來的600元提升至800元(但不超過月繳存額的70%);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每月的提取額度為已實際支出的月租金,上不封頂。公積金繳存、貸款償還、租房提取階段性新政,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另外,我市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兩人以上即夫妻、父(母)子(女)共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繳存人月繳存額142元以下的,共同申請的最高貸款額度由30萬元提高至35萬元;繳存人月繳存額高于142元(含142元)且低于727元(含727元)的,共同申請的最高貸款額度由35萬元提高至40萬元;繳存人月繳存額高于728元(含728元)的,共同申請的最高貸款額度由40萬元提高至4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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