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致電陽江日報“民生熱線”咨詢,稱他在佛山工作,自有小孩后,父母也跟隨他到佛山生活,此前父親患冠心病在廣州做了心臟搭橋手術,需長期服藥,但父親購買的是陽江城鄉居民醫保,父親在佛山的門診看病拿藥可否報銷?
記者就此咨詢了市醫保局。該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該市民的父親在省內異地門診就醫的費用,可按照兩種途徑享受醫保待遇。
一是門診特定病種。冠心病納入我市門特范圍,城鄉居民參保人患冠心病的醫保定額標準為300元/月。參保人申請門特待遇的,需憑首診醫院出具的《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認定申請表》《門診特定病種待遇認定表》到醫保經辦機構進行備案。辦理了門特的參保人,可選擇省內異地的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的就診醫院,參保人在該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可直接聯網結算門診特定病種費用,個人僅需支付自付部分費用。
二是普通門診。根據2022年10月1日起實施的《陽江市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城鄉居民參保人提前準備異地居住相關證明材料,并通過線上“粵醫保”小程序辦理異地就醫備案手續后,可直接在長期居住地的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醫。參保人就醫的醫院已開通異地門診聯網結算功能的,參保人可直接在就醫的醫院實現聯網結算;就醫地醫院未開通異地門診聯網結算功能的,參保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可由參保人自行墊付后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零星報銷。2023年城鄉居民醫保普通門診月度限額為121.08元,月度支付限額不結轉次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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