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施行我市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根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47號)有關精神,我局代起草了《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0年陽江市各縣(市、區)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現將《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0年陽江市各縣(市、區)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反饋意見時間從掛網之日起十日內,通過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陽江市東風三路101號陽江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郵政編碼:529500;電話:3367222),截止時間以寄出郵戳時間為準。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yjmz_jzjjk@163.com。
陽江市民政局
2020年2月16日
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20年陽江市各縣(市、區)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2020年陽江市各縣(市、區)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印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從2020年1月1日起,各縣(市、區)執行《2020年陽江市各縣(市、區)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見附件)。
二、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各縣(市、區)落實提高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水平,確保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并嚴格執行自2020年1月起對標準未達標的月份按發布實施新標準當月的特困人員名冊予以補發供養資金,其中2020年新批準納入救助供養的特困人員,從批準納入救助供養的當月起予以計補。
三、各縣(市、區)要全面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47號)關于特困人員認定的條件和程序,做好對轄區內特困人員的全面核查工作,準確認定特困救助供養對象,建立特困人員名冊臺賬,對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全部納入特困救助供養范圍,并按發布的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及時發放供養資金。要健全主動發現和動態管理機制,主動協助符合條件的特困人員提出救助供養申請,落實救助供養對象定期復核制度,對不再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按規定及時退出救助供養范圍。
四、各縣(市、區)落實提高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進展情況請及時報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對各地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附件:2020年陽江市各縣(市、區)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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