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辦于2020年3月11日在陽江市人民政府網發布《關于向社會公開征求<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在市中心城區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公告》)>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4月20日。于2020年3月20日收到陽江市律師協會意見如下:“建議針對第二條中三個活禽經營市場的活禽售賣點與居民樓的距離作出具體要求,陽江日報曾針對某市場活禽擾民一事作出過跟蹤報道;同時應明確活禽經營市場的規劃設置要符合本省活禽經營市場建設標準,以確保活禽經營市場符合公共衛生安全標準。如相關通告內容或要求已有現行有效的文件作出的規定,建議將相關的文件名稱均注明于通知的第一段,作為起草本通知的文件依據。”因目前沒有相關文件依據要求對活禽售賣點與居民樓的距離作具體要求,我辦部分采納律師協會意見,在《公告》第一段加上廣東省《活禽市場建設指南》作為起草依據。2020年4月22日,我辦收到江城區人民政府意見如下:“建議第二條的‘活禽經營限制區內設置三個活禽零售市場:分別是限制區北部的金灣市場、限制區東部的昌源市場和限制區西部的馬曹市場。’修改為‘活禽經營限制區內設置二個活禽零售市場:分別是限制區北部的金灣市場和限制區西部的馬曹市場。’”理由是“昌源市場因未對市場進行升級改造,已于2016年進行圍閉,暫停運營至今,建議不保留昌源市場為活禽零售市場。”根據我市實際情況,我辦采納此意見。
陽江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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