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省民政廳的業務指導下,我局緊緊圍繞年初確定的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各項工作扎實推進、有效落實。
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著力落實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列入市政府“十件民生實事”的7項民政事項按照時序進度順利推進,各項提標工作均已完成,各地每月按時發放有關資金。
1、城鄉低保提標補差工作。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城鄉低保救助政策,健全低保對象認定辦法,優化低保審核審批程序,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同時,加強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對無法依靠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脫貧的家庭實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同時,按照市政府發布2018年我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鎮、農村低保標準分別為650元/人月、480元/人月)的通知要求,狠抓貫徹落實,全面提升城鄉低保補差水平,城鎮、農村低保平均補差水平分別提高到不低于513元/人月、238元/人月。6月底,全市低保家庭29648戶66761人(其中城鎮低保家庭5638戶11378人,農村低保家庭24010戶55383人),城鎮、農村低保平均補差分別為542.5元/人月、266.9元/人月,城鄉低保對象生活水平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進一步提高。1—6月份全市累計發放低保資金12920萬元。
2、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工作。各地加強城鄉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切實落實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救助合法權益,積極落實救助供養提標所需資金,做好提標各項準備工作。同時,按照市政府發布2018年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的通知要求,全面提高供養水平,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提高到不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的1.6倍。6月底,全市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14923人(其中城鎮特困人員576人,農村特困人員14347人),城鎮、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分別為1040元/人月、768元/人月,1—6月全市累計發放供養資金6985萬元。
3、城鄉醫療救助標準提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陽江市城鄉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實施細則》,加大醫療救助力度,對低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人員等困難群眾經各項醫保政策報銷后合規醫療費用按不低于80%的比例及時給予救助(其中納入特困供養的貧困人員按100%比例給予救助),持續開展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使醫療救助更便捷地惠及城鄉困難群眾,切實減輕貧困人員的醫療負擔,更好地緩解了困難群眾的醫療問題。1—6月累計醫療救助14774人次,支出醫療救助金4182萬元。
4、兒童福利保障工作。一是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出臺了《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我市困境兒童保障工作。二是孤兒生活保障工作。目前,全市散居孤兒1122人,集中供養孤兒325人。2018年全市集中供養標準由每月1450元/人提高到每月1560元/人,散居供養標準由每月880元/人提高到每月950元/人落實生活保障。1—6月,全市累計發放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934萬元。
5、高齡老人津貼發放工作。切實做好高齡老人津貼發放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80-89周歲老人高齡津貼從原來的每人每月10元增加至30元,90-99周歲老人高齡津貼從每人每月20元增加至50元,100周歲以上老人高齡津貼從每人每月200元增加至300元。2018年6月領取高齡津貼人數為63863人,1—6月全市共發放高齡津貼1318萬元。
6、殘疾人兩項補貼發放工作。2018年全市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890元標準執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520元標準執行。至今年6月,全市困難殘疾人有13535人,共發放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1238萬元;重度殘疾人有25614人,共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3149萬元;兩項補貼合計4387萬元。
7、健全失能特困人員治療與護理機制。各地扎實推進失能特困人員民生兜底工作,圍繞“健全失能特困人員治療與護理工作機制,保證失能特困人員有病得到及時治療,沒病能夠得到集中照料護理”的目標,健全失能特困人員治療與護理機制,強化督促檢查,強力推進。根據服務失能特困人員人數和照料護理需求及時配備護理人員,切實維護失能特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權益,發揮兜底保障功能,取得了良好成效。6月底,全市失能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為94.83%;各縣(市、區)聘請配備鎮(街道)敬老院護理人員共98名。
(二)著力開展困難群體節日慰問、冬春生活救助、臨時救助等工作。一是深入開展節前集中走訪慰問活動。據統計,元旦、春節期間,全市組織慰問團(組)800多個,慰問敬老院46所,慰問低保戶、分散特困人員、建檔立卡貧困戶、因災“全倒戶”等困難群體家庭4.1萬戶7.3萬人,發放慰問金及慰問品折款2076萬元。二是扎實做好2017-2018年度冬春受災群眾生活救助工作。尤其是應對今年1月份寒潮天氣,各地迅速組織開展“寒冬送溫暖”行動,向困難群眾發放生活救助資金、口糧及棉衣、棉被等御寒保暖物資,確保受災困難群眾食有糧、寒有衣、蓋有被,安全溫暖過冬。據統計,全市已發放冬春生活救助資金650萬元,發放棉被14424床、毛毯1150床、棉衣13038件、冬裝服2330套,以及大米、食用油等物資一批,救助4.5萬人,有力地保障了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三是及時開展臨時救助。按照《陽江市臨時救助實施辦法》,扎實開展困難群眾臨時救助工作,幫助因臨時性、突發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群眾渡過暫時困難。1—6月全市累計臨時救助3157戶次,發放臨時救助金757.7萬元,平均每戶次救助2400元。四是精心組織“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召開了活動動員會,對今年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各地正有序開展活動的各項工作,此外對2017年扶貧濟困捐贈資金安排使用情況進行了自查,摸清資金安排使用情況及成效,推進扶貧濟困資金規范管理。五是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出臺了《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了我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6月,市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聯合市社會工作協會,積極組織一系列以“推進陽光救助,履行兜底職責”為主題的救助管理機構“開放日”活動,向市民宣傳救助政策、培育救助志愿者、入校園進行兒童防走失主題班會,切實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社會知曉度,營造了良好的關愛流浪乞討人員和未成年人的社會氛圍。1—6月,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討人員1957人次。
(三)著力推進養老服務事業健康發展。一是加快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建設。1月,我市新建成1家公辦養老院——陽江市城東養老院,院內設200張養老床位。此外,陽春市養老院項目實行公建民營的實施方案已經陽春市人民政府審批,正準備開展項目招投標工作;陽西縣養老院項目正進行室內裝修。二是扶持民辦養老機構建設。認真落實《陽江市民辦養老機構資助辦法》,對符合標準的養老機構新增床位進行資金扶持,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辦養老機構。目前,2017年新增床位補貼資金191萬元已全部落實。截止到6月,全市新增民辦養老機構3家。三是重新核定養老床位數。按省廳統計范圍標準要求,對全市各類養老床位數進行了普查核對。據統計,目前全市共有養老床位15893張,平均每千名老人擁有床位數34.4張,處于全省中上水平。四是繼續穩妥推進“銀齡安康行動”。進一步擴大參保覆蓋面,為符合條件老人購買一份10元的意外傷害保險,新行動方案參保對象范圍由“70周歲(含)以上和60至70周歲特困老人”修改為“65周歲(含)以上和60至65周歲特困老人”,參保年齡降低5歲,解決了更多老年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所帶來的住院護理費等不能由醫保支付的難題。
(四)著力推進殯葬改革發展。一是深入推進“陽光殯葬”建設。組織各級殯儀館開展了“公眾開放日”活動,不斷增強殯葬行業透明度,提高殯葬服務滿意度。二是清明期間祭掃活動平安有序。各相關部門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各級民政部門及各殯葬服務單位周密部署、全力以赴,加強“平安祭掃”監督檢查,加大“文明祭掃”宣傳力度,平穩度過清明祭掃高峰,實現了群眾祭掃活動安全、文明、和諧、有序的工作目標。三是落實惠民殯葬減免政策。繼續落實城鄉居民殯葬基本服務由政府免費提供。1—6月,全市殯葬減免共7593宗,減免金額1085.799萬元。
(五)著力推進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工作。一是村(居)換屆選舉后續工作有序開展。部署開展村級換屆選舉“回頭看”活動,加強指導未完成選舉村民小組做好換屆工作,全市排查出未完成選舉村民小組31個,目前已全面完成31個村民小組長選舉。二是城鄉社區治理扎實推進。認真落實省市重大改革任務工作,牽頭制定了《“創新城鄉社區治理”工作方案》,明確各單位職責分工,并報市社會治理體制專項小組審批。圍繞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格局要求,健全村黨組織、自治組織、經濟組織、村務監督組織等建設,建立以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為主要形式的議事機制,村級民主議事制度不斷完善。三是村(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全面完成。目前,全市827個村(居)已全面完成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通過賦予村級組織的特別法人地位,促進村(居)委會依法開展履行職能,更好地為村(居)民提供公共服務。
(六)著力服務國防和支持軍隊建設。一是開展擁軍優屬慰問。元旦、春節期間,全市各級黨委、政府深入部隊營區開展慰問活動,積極為駐軍各部隊解決干部隨軍家屬就業、子女入學入托等問題,為部隊辦實事、解難事80多件。今年以來,全市共組織擁軍慰問團(組)90多個,慰問1.9萬人(次),發放慰問金265萬元,慰問品價值70多萬元。二是認真落實優撫政策。按照省的要求,調整了部分重點優撫對象的撫恤補助標準,建立健全了優撫對象撫恤補助自然增長機制,全市各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均高于省規定的標準。三是積極開展軍隊退役人員服務工作。今年以來,全市共救助有生產、生活、醫療困難軍隊退役人員1242人次,救助總資金212萬元,切實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七)著力推進社會組織培育發展。一是積極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推動街道(鎮)成立社會組織聯合會、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等樞紐型組織。目前,全市社會組織數量達到1808個,今年以來新增26個,共辦理社會組織成立、變更、注銷、備案等業務80宗。二是積極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聯合公安部門召開了專項行動工作部署會,成立了打非專項行動協作小組,印發了行動方案,協調指導各地開展專項行動,目前公布了第一批涉嫌非法社會組織名單。三是大力推動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繼續深入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真正實現政會分開、財產獨立、人員分離、職能分開。四是認真做好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工作。采取抽查審計等方式,扎實開展所登記社會組織的年度檢查工作,依法作出年度檢查審定結論。五是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組織社會組織黨委各支部認真學習了黨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部分,開展了“學報告 學黨章”考學活動。繼續抓好黨組織的有效覆蓋工作,今年新批準陽江市進出口商會成立黨支部,目前我市社會組織黨委已有20個單獨組建的黨支部。
(八)著力推進區劃地名工作。一是推進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驗收收尾工作。各地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進展順利,全面完成縣級自查、市級核查并按時上報通過省級驗收,正全面配合國務院普查辦和省普查辦做好我市地名普查驗收工作。同時,積極穩妥地開展地名普查成果轉化工作。二是完成國家標準地名詞典編纂、修改、上報工作。我市總共采集上報263條,待省審稿驗收。三是推進陽東區行政區劃界線勘定工作。完成了行政區劃界線勘定外業作業工作,積極做好界線勘定資料成果上報和建檔工作。四是部署開展我市第四輪行政區域界線聯檢工作。開展云浮、陽江兩市行政區域界線聯合檢查工作,部署2018年縣級界線和鎮級界線聯檢工作任務。
(九)著力深入開展專業社會工作服務。一是組織實施“基層民政社會工作服務計劃”項目。在全市每個鎮(街)資助開發1個民政社工崗位,在每個縣(市、區)資助開發1至2個共60個民政社工崗位,發展專業社工服務,落實各項惠民政策。通過社工崗位招聘筆試、面試、資格審核、體檢、崗前培訓等工作,各地社工已于5月份上崗開展工作。二是積極發動報考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發動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從事社會工作的人員共1066人報名參加今年的資格考試,做好應考輔導工作,壯大社工人才隊伍。三是開展“社工宣傳周”主題宣傳活動。3月19—25日期間,市民政局聯合市社工協會,舉辦以“牢記社工心,建功新時代”為主題的2018年陽江市“社工宣傳周”主題宣傳活動。本次活動涉及養老、助殘、禁毒等多個服務領域,活動共開展了約70場,服務超過8300人。四是繼續推進“雙百計劃”項目實施。全市10個“雙百計劃”站點扎根村(社區),為村(居)民提供專業社工服務,結合本土傳統文化及節日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社區活動136場,服務民政對象及社區居民9315人次。
此外,行政審批、福利彩票發行、婚姻登記、收養登記、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等工作都得到規范有序的開展。在肯定工作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工作中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仍然滯后。二是低保對象的動態管理仍存在薄弱。三是殯葬基礎設施和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四是軍隊退役人員服務工作仍需進一步加強。對此,我們將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改進。
二、下半年工作計劃
(一)進一步提高社會救助水平。一是確保完成市政府“十件民生實事”涉民政事項任務。加強底線民生督查力度,確保按時完成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殘疾人“兩項補貼”、老齡津貼發放、失能特困人員救助與護理等底線民生工作任務。二是充分發揮社會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加強救助對象動態管理,強化入戶核查,確保農村低保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的有效銜接;抓好“救急難”和臨時救助工作,規范救助標準和程序;開展敬老院消防安全整治與服務質量建設督查“回頭看”,鞏固整治成果,推進敬老院星級評定工作。
(二)進一步提升防災減災救災能力。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和省綜合防災減災規劃,制定落實相關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二是做好新災應對與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三是加大宣傳教育演練力度,推進自然災害應急避護場所建設,深入推進綜合減災示范社區創建,提高救災應急保障能力,引導社會力量有序參與減災救災工作。四是加強基層災害信息員隊伍建設,完善救災物資應急動態儲備機制。
(三)進一步推進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和老齡、慈善事業發展。一是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服務機構,落實各項稅費優惠和補貼政策,加快補齊養老床位短板,確保陽春市、陽西縣養老院年內開業。加快完善養老機構消防許可手續工作。抓好養老機構日常管理,加大消防安全督查力度,確保機構安全、有序運營。二是推動各項老齡政策法規落地。加強高齡老人津貼發放動態化管理。繼續實施“銀齡安康行動”,為符合條件的老年人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不斷擴大覆蓋面。三是加大《慈善法》宣傳力度,穩妥推進慈善組織登記、認定工作,制定出臺促進我市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慈善超市建設,推動我市慈善事業新發展。四是完成2018年“廣東扶貧濟困日”活動各項工作,做好捐贈款項的接收、管理、撥付、監督等工作,推進慈善事業為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服務。
(四)進一步做好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工作。一是深化殯葬改革。推進惠民殯葬、陽光殯葬和綠色殯葬建設,落實殯葬基本服務免費政策,加速殯儀館評級建設,開展經營性公墓年檢工作。二是加強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加強安置場所標準化和救助管理信息化建設,規范救助管理程序,開展長期滯留流浪乞討人員尋親送返專項行動。三是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服務保障工作,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城鄉困境兒童保障工作機制。四是貫徹實施《廣東省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加強婚姻登記機關規范化、標準化建設。
(五)進一步推動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發展。一是加強和創新城鄉社區治理。認真貫徹中央和省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加快出臺我市加強城鄉社區治理實施意見,推動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推進村(居)民會議、黨群聯席會、村(居)民小組議事會、理事會等議事機制建設,不斷完善民主協商形式。加強做好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二是深入抓好村(居)務公開民主管理。加快完成2018年村(居)的“五化”創建任務。規范村務監督委員會運作,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級經濟社會事務的民主監管作用。三是配合做好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問題村(居)排查整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基層涉及選舉、離任村干部利益訴求等信訪維穩工作。
(六)進一步推進社會組織規范發展。一是借鑒汕頭經驗做法,推進基層社會組織建設,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積極指導培育發展農村社會組織。二是加強社會組織檢查力度,推進社會組織信息化管理全流程監督,不斷提升社會組織提供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深入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集中取締一批非法社會組織,協助公安部門查處一批利用非法社會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案件。四是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積極引導發展、嚴格依法管理,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五是繼續做好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工作。六是完善社會組織法人庫建設,推動社會組織管理信息上下互聯互通、部門共享共建。
(七)進一步增強服務國防和軍隊建設能力。一是全面落實優撫政策,確保各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準按照政策規定落實。二是完善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建設。嚴格按照“五有”標準落實好工作場所、人員、編制、制度、經費等,確保復退軍人服務體系全覆蓋。三是鞏固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清零”成果,維護好退役士兵切身利益。加強退役士兵教育培訓組織宣傳發動,提高教育培訓質量和水平。四是扎實做好軍隊退役人員服務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提前謀劃做好“八一”期間慰問工作。五是推動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深化雙擁宣傳教育,積極配合部隊搞好駐訓、海訓和演習。
(八)進一步規范區劃地名管理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抓緊推進各地地名普查成果轉化利用,重點做好圖錄典志編纂。二是做好界線管理和平安邊界創建工作,積極穩妥調處邊界糾紛。三是加強地名命名、更名管理和執法檢查,推進地名標準化建設,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
(九)進一步推動專業社會工作縱深發展。一是落實“基層民政社會工作服務計劃”項目,抓好基層民政社工管理考核工作,確保項目在當地落地生根、抓出成效。二是加強社工人才行業管理、注冊登記、教育培訓等日常管理事務,為本土社工服務機構的發展創造良好條件。三是深入推進省“雙百計劃”,總結提升經驗,抓好“雙百”社工管理考核等工作,確?!半p百計劃”在我市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四是穩步推進志愿者隊伍建設。廣泛開展社區志愿服務,探索開展志愿服務示范創建與國際志愿者主題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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