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意見》(中發〔2008〕7號)、《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決定》(粵發〔2009〕9號)和《中共陽江市委 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陽發〔2009〕13號),圍繞“在加快發展中轉變方式、實現幸福追趕”的核心任務,促進我市殘疾人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依據《廣東省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粵府〔2012〕1號)和《陽江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制定本綱要。
一、我市殘疾人事業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時期,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和全社會的關心支持下,我市殘疾人事業取得了顯著成績。經過五年努力,《陽江市殘疾人事業“十一五”規劃綱要》各項指標任務全面完成,殘疾人生活狀況得到明顯改善。8500多戶貧困殘疾人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752戶農村殘疾人危房完成改造;實施一批重點康復工程和康復救助項目,惠及2.6萬名殘疾人;特殊教育學校在校聾啞生145名,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入學水平明顯提高;全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1572人,其他渠道解決殘疾人就業1789人,培訓殘疾人2423人次;全市實現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大集中上線征收;鎮(街)、村(社區)100%配備殘疾人專職委員,100%落實工作補貼;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136人次,實現殘疾人集體上訪和惡性事件“零”發生。
但是,我市殘疾人事業發展仍滯后于全市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殘疾人基礎設施、基本需求與服務能力不足;還有部分殘疾人的康復、教育、就業、文化、體育等方面權利未得到保障,殘疾人社會保障與服務亟待改善,殘疾兒童義務教育、搶救性康復仍面臨不少問題。發展殘疾人事業依然任重道遠。
“十二五”時期是我市打造三次產業協調發展新型工業化城市,再創幸福追趕新輝煌的關鍵時期,也是加快發展殘疾人事業的重要時期。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快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進一步改善殘疾人生產生活狀況,努力使殘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邁向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
二、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在加快發展中轉變方式、實現幸福追趕”的核心任務,著眼于解決殘疾人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進一步健全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使殘疾人的生活、醫療、康復、教育、就業等基本需求得到制度性保障,促進殘疾人生產生活狀況明顯改善,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二)總體目標
——殘疾人事業發展水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與珠江三角洲地區差距明顯縮小。
——建立起覆蓋城鄉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殘疾人平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務。
——加大殘疾人事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力度,依法保障殘疾人各項權益。
——加強殘疾人組織和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殘疾人事業信息化水平。
——建立比較完善的殘疾預防體系,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弘揚人道主義精神,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營造更加有利的環境。
(三)基本原則
——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參與;
——堅持以人為本、立足基層、面向群眾;
——堅持統籌兼顧、分類指導、量力而行;
——堅持落實普惠、突出特惠、講求實效。
三、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
(一)社會保障
主要任務:
——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穩定的制度性保障。
——城鄉殘疾人普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落實各項殘疾人優惠政策,逐步擴大殘疾人社會福利范圍,提高社會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將殘疾人普遍納入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并予以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最低生活保障范疇,實現應保盡保。逐步建立殘疾人津貼制度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扛改富蛐值芙忝霉B的成年重度殘疾人單獨立戶的,按規定納入低保范圍。提高對低收入殘疾人的生活救助水平,對符合條件的重度殘疾人、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困難殘疾人家庭和低收入殘疾人家庭給予臨時救助。對城鄉流浪乞討生活無著落的殘疾人按規定給予及時救助和妥善安置。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重度殘疾人、殘疾人低保對象等特困群體,由政府為其代繳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將殘疾人基本康復項目列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穩步提高待遇水平。在將重性精神病患者經常服藥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的基礎上,對仍有困難的給予救助。
2.按照《陽江市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陽府[2006]31號),切實幫助城鄉殘疾人低保對象解決好醫療難、子女入學難、住房難和法律援助難等“四難”問題。將住房困難的城鄉低收入殘疾人家庭優先安排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等保障范圍,貫徹落實市政府《轉發省政府關于切實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陽府[2008]2號)對人均建筑面積1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難對象,廉租房保障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按市最低生活保障線的120%左右劃定,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準按市最低生活保障線上浮200%劃定。執行《陽江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陽府[2011]43號)對部分慢性病、精神病等特殊病種納入特殊病種門診定額報銷費用,對低保對象、孤家寡人、重度殘疾人和農村五保戶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衛生院住院不設起付線,支付比例提高10個百分點的規定,將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困難家庭和個人,并逐步提高標準。開展殘疾人康復救助,對貧困殘疾人無法通過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渠道解決的康復費用予以補助。做好傷病殘軍人移交安置工作,逐步提高傷病殘軍人保障待遇,保障其優先享受康復、教育、就業、文化、體育、扶貧等公共服務。
3.落實《廣東省扶助殘疾人辦法》(省政府令115號)有關殘疾人優惠政策規定。在機動輪椅車燃油費補貼、生活用水(電、氣)費用、掛號費、診療費、停車費、盲人聾人手機短信和寬帶資費用以及農村籌資等方面的給予殘疾特殊優惠政策,制訂出臺《陽江市扶助殘疾人辦法》。
(二)康復
主要任務:
——完善殘疾人康復管理、康復技術指導和康復服務網絡,構建與政府公共服務責任相適應的康復保障機制。
——到2015年初步實現殘疾人“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目標,全市三分之一以上的殘疾人得到基本康復服務。
——普遍開展社區康復服務,實施一批重點康復工程,采取康復救助措施,為3萬名殘疾人提供基本康復服務。
政策措施:
1.以專業殘疾人康復機構為骨干、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構建公辦與社會辦并舉的殘疾人康復服務平臺,全面開展醫療康復、教育康復、職業康復、社會康復,提供功能技能訓練、輔助器具適配、心理輔導、康復轉介、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和咨詢等康復服務。
2.建立完善殘疾人康復救助制度,逐年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在定點社會辦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的殘疾人,享受公辦康復機構同等救助標準。
3.加快市殘疾人康復中心建設,總體水平達國家二級標準。建立與聽力殘疾、言語殘疾、智力殘疾、腦癱、孤獨癥兒童康復訓練需求規模相適應的公益性康復機構和輔助器具適配機構。
4.按衛生部門要求,在二級以上(含二級)綜合醫院設立康復醫學科,規范開展康復醫學服務工作。
5.實施0-6歲殘疾兒童免費搶救性康復項目。在現有康復機構的基礎上,通過新建、擴建和改建等形式,建設一批專門殘疾兒童康復教育機構和家屬資源中心。全市提供500個全日制殘疾兒童康復教育學位,為1000名殘疾兒童及其家屬提供康復指導和咨詢服務。
6.實施白內障患者復明救治、盲人定向行走訓練、低視力殘疾人康復、聾兒聽力語言康復、肢體殘疾人矯治手術及康復訓練、麻風畸殘矯治手術及防護用品配置、智力殘疾人康復訓練與服務、精神病防治康復等一批國家重點康復工程,使3萬名殘疾人得到適合其康復需求的基本康復服務。
7.充分整合利用社區資源,開展規范化社區康復服務,實現康復進社區、服務到家庭。在街道和中心鎮建立康園工療站,開展社區殘疾人職業康復、工療娛療、心理輔導、輔助性就業等服務。到2015年,90%以上的街道和中心鎮建有康園工療站并形成網絡。城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要根據康復服務需求設立康復室,開展醫療康復,將基層衛生服務機構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服務列入社區公共衛生工作績效考核內容。
8.加大對各類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建立康復專業人才激勵機制,實施“百千萬”康復人才培養工程,培養100名康復專業技術人才、培訓800名的社區康復協調員,為滿足全市殘疾人康復需求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持。
9.依照國家有關殘疾人輔助器具基本配置目錄要求,開展殘疾人輔助器具的評估、驗配、定(改)制、居家無障礙改造、適應性訓練等服務,為7000名殘疾人提供輔助器具服務。
(三)教育
主要任務:
——逐步對0-6歲的殘疾兒童實施學前康復教育。到2015年,全市殘疾兒童接受3年學前教育(含專門機構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的比例有所提高。
——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普遍接受義務教育,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質量。
——大力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加快發展殘疾人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
政策措施:
1.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市教育局聯合制定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的實施意見。支持市特殊教育學校開辦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班。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殘疾兒童康復中心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等實施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規范殘疾兒童學前康復教育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2.著力普及殘疾人義務教育。通過采取社區教育、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對適齡重度肢體殘疾、重度智力殘疾、孤獨癥、腦癱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加快市特殊教育學校第二期工程建設,招收智障類學生;3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建一所符合國家標準的特殊教育學校;30萬人口以下的縣(市、區)要根據實際在普通中小學設置特教班。
3.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將符合條件有就業能力的殘疾人納入技工學校就業培訓范圍,逐步發展面向智障少年的職業高中教育。市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需要逐步開設以職業教育為重點的高中部(班)。
4.提高特殊教育學校的生均公用經費。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1]50號)精神,特殊教育學校智障、自閉癥、腦癱及多重殘疾學生按不低于普通學生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的10倍撥付,特殊教育學校盲聾啞學生按不低于8倍撥付,普通學校附設特教班學生按不低于5倍撥付。
5.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按照省編辦等四部門《廣東省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員編制標準暫行辦法》(粵機編辦〔2008〕109號)要求,配齊配足教師。鼓勵和支持陽江職業技術學院開設特殊教育專業,落實特殊教育教師享受特殊教育津貼政策。
6.加大教育救助力度。由市殘疾人聯合會、市民政局、市教育局聯合建立針對貧困殘疾學生的助學機制,健全完善殘疾學生的助學政策。優先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享受生活費補助政策,優先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享受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校資助政策。
(四)勞動就業
主要任務:
——實施實名制動態管理,大力促進殘疾人充分、穩定就業,城鎮新增就業殘疾人1200名,農村穩定在業殘疾人3萬名。
——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規范化就業服務。為3000名有就業培訓需求的殘疾人提供技能培訓。
——扶持1000名殘疾人個體創業。
政策措施:
1.加大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批轉促進就業規劃(2011-2015)的通知》(國發[2012]6號)力度,加強對困難殘疾人的就業援助;全面貫徹落實《殘疾人就業條例》和《廣東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加大對福利企業、盲人按摩機構等殘疾人集中用單位的管理和扶持力度,幫扶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做好按比例就業年審和就業保障金征收工作。對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又不繳納就業保障金的單位,采取法律手段督促其履行法律義務。
2.開發適合殘疾人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優先安排殘疾人就業。采取資金扶持、小額貸款貼息、經營場所扶持等方式鼓勵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大力扶持職業康復項目-社區康園(工療)中心建設,就近、就便集中安排重度肢體殘疾人、智力和精神殘疾人輔助性就業;創造條件,做大做強1-2個市級殘疾人集中就業的工業生產就業培訓基地,承接農村殘疾人轉移就業。
3.采取多種辦學形式開展實用型職業技能培訓,提高殘疾人就業的層次和水平。
4.推進殘疾人服務機構規范化建設和能力建設。免費為殘疾人提供職業心理咨詢、職業適應評估、職業康復訓練、求職定向指導、職業介紹等服務。加強殘疾人就業服務信息網建設,實現與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的聯通。
5.組織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資格考試,做好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執業資格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加強盲人醫療按摩人員培訓,鼓勵醫療機構錄用盲人醫療按摩人員。規范盲人保健按摩行業管理,培訓盲人保健按摩人員并扶持就業。
(五)扶貧
主要任務:
——加大幫扶力度,扶持5000名農村貧困殘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狀況,提高發展能力。
——實施對殘疾人的就業扶貧項目,扶持各級殘疾人就業扶貧基地,幫助2300名農村貧困殘疾人接受實用技術培訓,帶動3000名殘疾人脫貧。
政策措施:
1.制定實施《陽江市農村殘疾人扶貧開發規劃(2011—2020年)》。加強社會保障政策落實與扶貧開發政策扶持的有效銜接,明確數量,分類實施,將有勞動能力且有勞動意愿的貧困殘疾人確定為扶貧開發對象,特別是對農村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中的殘疾人重點予以扶持。
2.做好殘疾人貧困戶狀況調查,逐村逐戶登記造冊,做到戶有卡、村有冊,并建立數據庫,實時監測。
3.大力開展農村貧困殘疾人實用技術培訓,合理設置適合不同類別殘疾人的培訓項目,使經過培訓的殘疾人至少掌握l~2門實用增收技術。強化培訓后的就業扶助,實行實名制管理和動態跟蹤服務,從資金、設備、技術等方面予以扶持。
4.扶持3000名農村殘疾人從事種植養殖業、手工業和其他形式的生產勞動。推動各級殘聯與當地農業龍頭企業合作,扶持技術培訓和生產實踐相結合的殘疾人扶貧培訓基地,為農村貧困殘疾人提供有效服務。
5.將農村困難殘疾人家庭納入全市扶貧“規劃到戶、責任到人”重點工作對象,優先完成住房困難的殘疾人家庭住房改造任務。
6.多渠道籌措社會保障資金和民生項目資金,加大對農村貧困殘疾人的幫扶力度。
(六)托養
主要任務:
——建立以市、縣托養服務機構為骨干、街道(鄉鎮)和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為主體、居家托養服務為基礎的殘疾人托養服務體系。
——提高殘疾人托養服務制度化、規范化、專業化水平,培訓100名殘疾人托養服務專業人員。
——實施“陽光家園計劃”,為1500名殘疾人提供社區和居家托養服務。社會組織提供社區托養、居家安養服務覆蓋面達到60%以上。
政策措施:
1.將殘疾人托養服務發展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作為改善殘疾人狀況的民生工程統籌安排、同步實施,推動殘疾人托養服務快速健康發展。
2.加快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建設,將殘疾人托養服務設施建設納入當地基本建設計劃優先實施。興建規模不少于300張床位的市級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支持和鼓勵社會組織、殘疾人(親屬)互助組織和個人通過社會募集、互助集資、公益信托等各種渠道籌集資金,興辦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加強殘疾人托養服務規范化管理,定期組織監督、考核、評估、驗收。
3.大力發展殘疾人居家托養服務。通過政策和資金扶持,鼓勵和引導一批社會服務專業機構或社區康園工療中心開展殘疾人居家服務,為更多符合托養條件的殘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家政服務、精神慰藉和安全保護等方面的服務。
4.以政府補貼、社會募集等多種形式籌措實施國家“陽光家園計劃”項目所需資金,逐步提高補助標準,使“陽光家園計劃”與“社區康園工療中心”建設做到統一規劃、資源共享、同步協調發展。
(七)文化生活
主要任務:
——發展殘疾人公共文化服務,普遍、深入開展群眾文化活動,滿足殘疾人基本文化需求。創建1-2個省級“殘疾人文化進社區”示范點。
——發展殘疾人特殊藝術,培養優秀藝術人才。
政策措施:
1.支持殘疾人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推動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向所有殘疾人免費或優惠開放。公共圖書館要積極開展盲文及盲人有聲讀物借閱服務,至少設立1個市級盲文及盲人有聲讀物館(室)。
2.以市特殊教育學校為依托,建立有專門場室、設備和專業教師的市殘疾人特殊藝術人才培養基地。各級群眾藝術館、文化站(室)等公共文化機構要有計劃地為殘疾人提供藝術輔導。組織殘疾人藝術匯演和特教學校學生藝術匯演,參加全省調演。
3.推進殘疾人文化進社區進農村工作,利用群眾藝術館、文化館、鄉鎮綜合文化站、社區文化中心等有計劃開展促進殘疾人身心健康的各類文化、藝術和娛樂活動,活躍和豐富殘疾人文化生活。
4.繼續開辦廣播電臺殘疾人專欄節目,逐步開辦電視手語節目。
(八)體育
主要任務:
——廣泛開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不斷提高殘疾人的健康水平。
——舉辦全市殘疾人運動會。組織殘疾人參加各類重大體育賽事,努力提高殘疾人體育運動水平。
政策措施:
1.公共體育場所免費對殘疾人開放,為殘疾人參加體育鍛煉提供便利。
2.加強特教學校體育師資培訓,抓好特教學校(特教班)校園體育活動。
3.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年)》,實施“全民助殘健身工程”。培養殘疾人社會體育指導員,為殘疾人參加體育健身提供指導服務。大力開展殘疾人體育健身活動,逐步在城市社區、鄉鎮農村開展殘疾人群眾性體育活動。對殘疾人康復中心、托養中心、工療站等殘疾人服務機構配置體育、健身器材給予支持。在殘疾人康復中心、托養中心、工療站和社區等以智力殘疾人集中的地方開展各種特殊奧林匹克活動項目。
4.加強殘疾人體育訓練基地建設,依托體育部門的訓練基地,推動集訓工作。做好殘疾人運動員的選拔、訓練和管理工作,建立殘疾人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分級員注冊制度。
5.辦好第五屆陽江市殘疾人運動會,備戰第七屆廣東省殘疾人運動會等重大體育賽事。
6.改善殘疾人文化體育活動條件,建立完善殘疾人體育補助、獎勵等制度。
7.落實財政部關于彩票公益金專項用于發展社會福利事業、體育事業的規定,每年撥出一定的資金用于發展殘疾人體育事業。
(九)無障礙環境
主要任務:
——繼續加快推進全市無障礙設施建設和改造,開展無障礙建設縣(市、區)創建工作。
——開展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為500戶貧困殘疾人家庭提供改造補助。
——加強信息和交流無障礙建設,方便殘疾人使用公共服務信息。
政策措施:
1.將無障礙建設納入社會主義新農村和城鎮化建設內容。城市公共交通要加大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力度,公共交通工具要逐步完善無障礙設備配置,公共停車區要設置殘疾人停車位?,F有大中型公共場所不方便殘疾人進出的通道,應當進行無障礙改造。積極推進住宅、社區、學校、福利機構、公共服務場所和設施的無障礙建設和改造。開展殘疾人居家無障礙改造。全面完成市、縣(市、區)殘疾人綜合服務設施無障礙改造。
2.加強無障礙設施管理,開展無障礙建設示范縣(市、區)創建活動,宣傳、推廣、普及無障礙知識。落實《廣東省無障礙設施建設管理規定》,切實加強城市設施的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工作,加大對無障礙設施的日常巡檢力度,落實業主責任制。
3.積極推進信息和交流無障礙。公共機構要提供語音、文字提示、盲文、手語等無障礙服務。大力推廣和合理使用殘疾人語音提示系統。大型、重點公共場所和風景區、公園的主要景點要設有盲文簡介和盲人手摸模型。政務服務窗口以及金融業、商業、旅游業等重點服務行業要推廣手語。完善市級電臺殘疾人專欄節目,電視新聞和其他影視節目要加配字幕或采用手語翻譯。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采取無障礙方式發布政務信息。
(十)法規建設和維權
主要任務: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事業法規政策體系,加強普法宣傳,增強殘疾人自身及全社會依法維護殘疾人權益的意識,為殘疾人事業發展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進一步完善殘疾人維權工作機制,加強維權工作組織隊伍建設,暢通殘疾人聯系渠道,深入開展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著力解決殘疾人普遍性、群眾性的利益訴求,切實維護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政策措施:
1.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殘疾人事業規范性文件體系,推動制定殘疾人優惠政策和扶助措施。尊重和保障殘疾人對相關法律法規和殘疾人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維護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社會保障及參與社會生活的權益。
2.將殘疾人事業相關法律法規納入市“六五”普法規劃和干部職工普法考試內容,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提高全社會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的意識。加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力度,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推薦優秀殘疾人、殘疾人親屬、殘疾人工作者代表擔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充分發揮殘疾人組織和殘疾人代表在全市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作用。逐步建立殘聯系統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服務工作機制。
3.切實加強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發揮殘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協調機制在制定政策、解決重大案件方面的作用。拓展殘疾人法律服務工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通過開展“送法律下鄉(進社區)”、“送法律進農村”等活動,把殘疾人法律服務向社區、農村地區延伸,為殘疾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法律服務,依法解決殘疾人切身利益問題。進一步將殘疾人權益保護納入法律援助范圍,擴大殘疾人法律援助的覆蓋面。
4.加強殘疾人信訪工作機制建設,拓寬和暢通殘疾人信訪渠道,規范殘疾人信訪程序,健全殘疾人信訪事項督查督辦與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大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的力度,將殘疾人信訪反映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在基層。根據各類別殘疾人的不同特點、需求,制訂出臺相關政策,解決殘疾人在社會保障和服務等方面普遍性、群體性的權益訴求。加大侵害殘疾人權益的重大信訪案件協調督辦力度,嚴厲打擊侵害殘疾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建立殘疾人信訪反饋工作機制,及時處理殘疾人信訪反映的困難和問題。
(十一)殘疾預防
主要任務:
——建立綜合性、社會化預防和控制網絡,健全殘疾預防工作體系。
——實施殘疾預防重點工程,有效控制殘疾的發生和發展。
——建立殘疾報告制度。
政策措施:
1.貫徹實施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加強統籌規劃和協調,建立健全各有關部門和團體齊抓共管、各司其責、密切配合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
2.實施一批重點預防工程。逐步建立健全產前篩查診斷網絡,普及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做好孕產期保健和產前診斷工作,開展新生兒疾病篩查,建立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制度,有效實施對自閉癥、腦癱、重度智力殘疾以及脊椎灰質炎等疫苗反應異常殘疾兒童的早期干預和重點救助;擴大免疫規劃,加強基本醫療衛生保健,開展高危人群定期體檢,減少傳染病致殘;積極開展高血壓、冠心病、腦血管疾病等慢性病的預防與治療,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減少慢性病致殘;加強初級眼保健工作,提高白內障手術能力,普及青少年視力檢查和眼保健,減少白內障、兒童盲、屈光不正等導致的可避免盲;加強對食品和醫藥行業的監督管理,規范藥品使用秩序,減少食源性疾病致殘和藥物性致殘;加強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勞動保護、交通知識和防災減災工作,提高應急處理能力和醫療救助能力,減少環境因素和意外事故致殘。重視精神殘疾的預防和監控,積極開展心理咨詢、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干預。
3.普及殘疾預防知識,提高公眾殘疾預防意識。深入開展“愛耳日”、“愛眼日”、“預防出生缺陷日”、“防治碘缺乏病日”、“世界精神衛生日”等主題公益宣傳教育活動,開展專題性的殘疾預防公益宣傳工作。
4.加強有關殘疾預防體系建設。執行國家殘疾分類分級標準,嚴格執行《陽江市殘疾兒童首報登記辦法》,加強信息收集和監測,建立殘疾預防的綜合信息網絡平臺和數據庫。
(十二)信息化和基礎設施建設
主要任務:
——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提供信息平臺和技術支持。
——加大殘疾人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合理布局,提高標準,增強綜合服務能力。
政策措施:
1.充分利用廣東省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平臺。完善我市殘疾人人口綜合數據管理系統,實現與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管理信息平臺的數據交換和資源共享,為殘疾人享有社會保障和服務提供身份認證和基礎信息,為開展殘疾人事業科學研究、制定實施普惠政策提供依據。利用全省統一的殘疾人服務網,開展網上便民惠民服務。在社區逐步建立殘疾人呼叫保障系統。培養自己的信息專業技術人才。
2.統籌規劃殘疾人服務設施建設。將殘疾人康復、教育、就業、托養、文化體育、綜合服務等專業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城鄉公益性建設項目,在立項、規劃和建設用地等方面優先安排,加大投入,重點扶持。扎實推進已納入市重點建設項目的市本級各項殘疾人基礎服務設施建設,完成縣級“五個一”工程。
(十三)統計和監測
主要任務:
加強統計和監測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殘疾人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基本狀況和基礎數據。
政策措施:
1.加強業務臺賬工作。推行統計電子化和網絡化管理應用,開展殘疾人事業統計雙月報工作,提高統計數據的準確性、實效性、實時性。加強殘疾人事業統計隊伍專業化建設,做好培訓、管理工作。
2.建立和完善殘疾人特殊需求登記制度,加強殘疾人狀況監測工作。加大人力、財力和物力的投入,確保每年度我市監測點的監測工作任務順利完成和使殘疾人特殊需求登記日?;?、規范化。
(十四)社會環境和殘疾人慈善事業
主要任務:
——進一步弘揚人道主義思想,倡導“平等、參與、共享”的現代文明社會殘疾人觀,消除社會對殘疾人的各種歧視,為殘疾人生存發展和殘疾人事業創造良好社會環境。
——大力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建立社會力量參與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體系建設的有效機制。
政策措施:
1.各級文化、新聞出版等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各類宣傳媒體要加大對殘疾人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的宣傳力度,廣泛宣傳黨和政府扶殘助殘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倡導和大力弘揚殘疾人自強不息精神,廣泛宣傳自強模范和助殘先進典型,形成全社會關心殘疾人、支持殘疾人事業發展的良好氛圍。
2.發揮殘疾人事業新聞宣傳促進會作用,完善新聞宣傳通訊員制度。舉辦殘疾人事業好新聞作品評選和廣播電臺殘疾人專題節目展播活動。組織開展全國助殘日、國際殘疾人日、人道主義進校園等主題宣傳活動,繼續開展“紅領巾手拉手助殘”等活動。
3.加大力度發展殘疾人慈善事業。廣泛發動紅十字會、慈善會等社會組織積極為殘疾人事業籌集善款,開展愛心捐助活動。實施“集善工程”和“長江新里程計劃”慈善項目。
(十五)殘疾人組織和工作隊伍建設
主要任務:
——完善殘疾人組織體系,充分履行“代表、服務、管理”職能,強化各級殘聯的社會服務功能。
——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和社區殘疾人工作,提高基層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充分發揮殘疾人專門協會、社會服務組織等組織機構的作用。
——加強隊伍建設,培育高素質的殘疾人工作者隊伍、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和助殘志愿者隊伍。
——建立殘疾人后備干部隊伍,加大殘疾人干部配備力度,增強殘聯代表性。
政策措施:
1.進一步加強殘聯組織建設,提高服務殘疾人的能力。各級殘聯要密切與殘疾人的聯系,切實履行職能;掌握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服務的基本情況和數據,積極反映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和需求;協助政府做好有關社會管理和服務工作,提高為殘疾人服務的能力。
2.積極推進基層殘疾人組織規范化建設。健全完善鎮(街道)、村(社區)殘疾人組織,加大殘疾人專職委員的選聘、培訓、考核工作力度,并進行實名登記,妥善解決好其待遇問題,建設一支愛崗敬業的殘疾人專職委員隊伍。
3.將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納入城鎮社區發展規劃和內容。社會建設協調領導機構要吸收同級殘聯為成員。城鎮社區居民委員會要充分發揮殘疾人協會和殘疾人專職委員的作用,整合社區資源,協同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康復、就業、扶貧、教育、文化體育、信訪代理、無障礙和志愿助殘等工作。
4.健全完善殘疾人專門協會,活躍專門協會工作,充分發揮“代表、服務、維權”職能。
5、制定優惠政策吸引珠江三角洲地區的為殘疾人服務的社會組織在我市開辦連鎖機構、獨立機構或合作機構,促進我市殘疾人服務業的發展。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殘疾人(親屬)互助組織為殘疾人提供服務,有條件的各級殘聯及直屬單位應無償向各類為直接服務殘疾人的非營利公益組織提供服務場地和專業設備設施,并建立殘疾人服務質量監管制度,確保服務效率和質量。
6.加強殘聯干部隊伍建設。將殘聯干部隊伍建設納入當地干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整體規劃,加大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選好配強全市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建立完善殘疾人人才庫,進一步發揮各級殘聯代表大會代表作用。
7.深入開展志愿者助殘活動。以“志愿助殘陽光行動”為抓手,建立健全助殘志愿者的招募注冊、評價激勵、權益維護機制,促進志愿助殘服務的專業化、常態化和長效化。
8.做好殘疾人證的核發和管理工作。準確掌握本地殘疾人基本情況,憑殘疾人證實名制享受各種社會保障和服務。
9.積極鼓勵、支持和幫助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大力營造扶殘助殘的社會風尚,開展形式多樣的素質教育,培養殘疾人骨干,團結帶領殘疾人自強自立、創業致富,培育、發現自強典型。
四、實施、監測和績效評估
發展殘疾人事業是建設幸福陽江的重要組成部分。殘疾人工作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抓好本綱要的實施是全市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各地要依據本綱要制定當地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及配套實施方案,建立投入穩定增長的殘疾人事業發展經費保障長效機制,確保綱要規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全市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相關部門要建立督查制度,根據綱要執行評價指標體系,加強動態監測和跟蹤問效,及時發現和解決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各部門每年要向同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報告規劃執行情況。各級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將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對綱要實施情況進行考核和績效評估,并對考核評估結果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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