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陽江市新農村建設工程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六屆三十七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住房規劃建設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7日
陽江市新農村建設工程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提高我市新農村建設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工程建設管理水平和效能,簡化工程建設流程,確保各項工程順利實施和創建目標任務的如期高效實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市新農村建設工作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新農村建設工程(含省級新農村連片示范建設工程)是指在村莊建設中涉及利用各級財政資金補助扶持或政府主導統籌的建設項目:
(一)村居建設。改造民居風貌,統一建筑風格(外墻立面整飾);古建筑、古村落、人文歷史遺址等修繕;建設民俗展示館、村史館等。
(二)環保醫療設施建設。建設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生活垃圾收集設施,河涌、池塘、溝渠等清污設施;改善農村公共衛生,建設公共廁所、改善農戶衛生廁所、建設醫療衛生服務場所等。
(三)公益設施建設。村“一站式”便民服務站建設(包括公共汽車亭、停車場等),村道硬底化建設,配套路燈、綠化、排水管等設施;改善農村供水條件,建設農戶集中供水設施;綠化村場及開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等公共設施的建設等。
(四)文化設施建設。建設村文化活動室、公共電子閱覽室及配套設施;建設文體活動設施,包括文化廣場、生態休閑小公園及健身路徑、宣傳欄等。
鄉賢捐資的工程可由鄉賢直接發包給有資質的建設單位來建設,但政府有關部門必須做好工程的質量及其他安全施工的監督工作,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另從有關辦法規定執行。
第三條 新農村建設工程由鎮街負責組織實施,各級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履行好新農村建設工程涉及的行政職能,做好業務指導。
各縣(市、區)成立新農村建設督導小組,督導小組由發改、財政、審計、住建、林業、水務、國土、環保、旅游、文化等相關部門組成,對新農村建設項目的計劃執行情況、補助扶持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工程施工質量、進度以及竣工驗收情況進行督查指導工作,原則上每季度開展1次督查,確保項目順利開展。
各鎮街成立新農村建設項目現場管理機構,機構由鎮街各相關部門及項目所在地的村民委員會派員組成,并應保證至少有1名工程專業技術人員參與,負責工程項目質量、進度、資金、驗收等監督、管理、協調工作。同時,各縣(市、區)住房規劃建設部門應將新農村建設項目工程建設質量和施工安全監督納入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 新農村建設應當編制建設計劃,有創建任務的鎮街,結合當地的實際組織編制項目建設計劃。
建設計劃應載明以下內容:工程建設內容、建設時間(含開工、竣工時間)、建設規模(含用地規模、總投資額)、建設用地方式、分期建設計劃、投資來源、實施單位等。建設計劃應公開向群眾征求意見,經行政村或項目所在地的自然村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縣(市、區)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定。
第五條 新農村建設工程項目,必須按照項目申報、立項審批、規劃編制、勘察設計、預算、工程招標、施工許可、監理、竣工驗收、結算審核的流程進行。各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簡化程序,及時出具相關支持文件或書面意見。
第六條 新農村建設工程可采取整體立項或單項工程立項,由項目所在地的鎮街作為項目主體,向縣(市、區)發改部門申請立項。立項過程中各相關部門職責如下:
(一)城鄉規劃主管部門
1. 對申報單位提交的新農村建設項目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審定,在10個工作日內(含公示時間7天)出具建設項目規劃審查意見。申請材料包括:(1)項目建設計劃、申請書、規劃設計方案、(4份紙質及CAD文件);(2)村民委員會意見(連片示范項目還須提交農村農業主管部門意見);(3)項目所在地編制了村莊規劃的,還須提供村莊規劃。
2. 規劃設計方案深度要求:(1)村居建設項目,應提交規劃總平面,建筑立面效果圖(須標明色彩、材料);(2)環保醫療、公益設施建設項目,應提交規劃總平面、道路、管(溝)豎向設計;(3)文化設施建設項目,應提交規劃總平面。
(二)國土資源部門
1. 利用原有村場建設用地的審批手續,且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自收到用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土地用地審查相關意見。申請材料包括:(1)申請書;(2)用地范圍坐標數據紅線圖;(3)用地權屬證明材料(或用地批文)。
2. 涉及占用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手續的,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應依法辦理轉為建設用地手續,取得用地報批手續后,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土地用地審查相關意見。申請材料包括:(1)申請書;(2)用地范圍坐標數據紅線圖;(3)用地權屬證明材料(或用地批文)。
辦理轉為建設用地手續需提供如下材料:(1)集體土地所有權人關于農用地轉用或使用未利用地的申請;(2)當地城鄉規劃部門出具的規劃意見;(3)涉及占用園地或林地的,需提供林地審核同意書或未核發林權證證明;(4)涉及國有土地的,需提供收回國有土地協議或說明;(5)涉及違法用地的,需提供違法用地處罰材料;(6)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原則上提供村民小組或經濟合作社土地權屬證書,線性工程可不提供);(7)建設用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及相關圖件;(8)其他材料。
(三)環境保護部門
1. 對環境影響較小的新農村建設項目建設方自行填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并報項目所在地縣(市、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包括:(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表;(2)自行填寫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
2. 對環境影響較大的新農村建設項目須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告書或報告表),環保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包括:(1)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申請表;(2)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告書或報告表);(3)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所有新農村建設項目均免收環境影響報告技術評估費。
(四)發展改革部門
對新農村建設項目的立項申請及招標范圍方式核準進行審批,自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發立項審批意見。申請材料包括:(1)經業務主管部門審定的建設計劃;(2)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建設項目審查意見;(3)國土資源部門的用地審查意見;(4)環境保護部門的環評審查意見;(5)其他相關資料。
第七條 房屋建筑、有蓋頂的舞臺等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新農村建設項目應辦理施工圖審查,除此之外,其他項目不需要辦理施工圖審查,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在自收到施工圖設計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
第八條 建設招標主管部門對新農村建設項目招標進行備案審查,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
1. 工程建設施工類項目招標備案材料包括:(1)立項批文和招標核準意見;(2)用地審查意見;(3)建設工程規劃審查意見;(4)圖紙審查意見或合格書;(5)經財政部門審核的招標控制價,自收到造價咨詢機構編制成果文件之日起5日內出具財政審核結論;(6)銀行出具的資金到位證明或財政部門出具的資金落實證明;(7)其他相關資料。
2. 工程建設服務類項目招標備案材料包括:(1)立項批文和招標核準意見;(2)銀行出具的資金到位證明或財政部門出具的資金落實證明;(3)基準價計算書;(4)其他相關資料。
3. 限額以下施工類和服務類工程建設項目采用搖珠方式選定承包人備案材料包括:(1)立項核準批復文件或單位主管部門批復文件;(2)施工類須提交經財政部門審核的工程預算造價成果文件;(3)服務類須提交基準價計算書;(4)其他相關資料。
第九條 單項施工合同估算價在40萬元以上和單項服務類合同20萬元以上新農村建設項目招投標應按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我市招投標限額以下工程建設項目選定承包人的規范性文件執行,選定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承包單位。
單項施工合同估算價低于40萬元的工程建設項目按以下要求由發包人選定承包單位:(1)信息發布:村民委員會應將建設項目信息在鎮街農村“三資”服務平臺或其他公開服務平臺中發布;(2)報名條件:凡具備相應資質并列入陽江市預選工程建設項目企業候選庫名單的企業方可報名;(3)報名個數:參加選定的承包單位原則上不少于3家;(4)選定方式:由鎮街組織采用搖珠方式選定承包單位,報縣(市、區)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備案。連續兩次無足額報名的,第3次不管報名個數多少可啟動以上選定程序選定承包單位。
單項服務合同低于20萬元的工程建設服務類項目可由發包人直接發包具備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并按相關規定執行下浮,由鎮街審定后,報縣(市、區)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新農村建設項目應由所在鎮街根據項目規模和性質按相關規定向項目所在縣(市、區)住房規劃建設部門辦理施工許可手續,其中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用辦理施工許可手續。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材料包括:1. 審定的建設計劃;2.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規劃審查意見;3. 國土資源部門的用地審查意見;4. 環境保護部門的環評審查意見;5. 立項審批意見;6. 中標通知書;7. 其他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 在施工過程中,確因工程內容變更或需增加附加工程量的項目,應根據招投標法相關規定和《陽江市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陽府〔2009〕2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新農村建設項目工程的資金(含項目前期費用)撥付要嚴格按照專項資金使用辦法有關規定和工程合同的約定進行支付。
第十三條 工程項目竣工后,項目業主單位應及時組織設計(勘察)、施工、監理、現場管理機構等人員進行竣工驗收。
第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為五年。
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編號:陽府規〔2015〕17號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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