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是我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領導同志關于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的具體行動,是強化紅線意識底線思維、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著力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難題的系統方案,是落實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的基礎性文件;對進一步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及相關部門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職責、提升我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水平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一、出臺背景
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堅守“發展決不能犧牲安全”這條紅線。2016年12月9日,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了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危險化學品由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物質特性,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尤其是天津港“8·12”特別重大火災爆炸事故發生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擺在更加特殊重要的位置。
2016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方案》(國辦發〔2016〕88號,以下簡稱《方案》)。為落實《方案》,2017年1月13日,省府辦公廳印發了《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粵府辦〔2017〕1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了我省貫徹實施的工作任務和措施要求。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包括總體要求、組織領導、時間進度和工作安排、治理內容和工作措施及分工、工作要求5個部分,主線是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重點是危險化學品產業規劃布局、生產、儲存、運輸和使用環節,核心是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難點是落實相關行業監管責任和提升監管能力。《實施方案》明確了綜合治理工作由省安委會組織領導。省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和中直駐粵有關單位按照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好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綜合治理時間從2017年2月開始,至2019年11月結束,分部署、整治、總結3階段進行。《實施方案》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提出用三年時間完成10個方面、42項具體工作任務。
一是全面摸排危險化學品風險點危險源。全面摸排、掌控危險化學品風險點危險源和危險化學品重點危險源,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
二是有效防范遏制危險化學品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強高危化學品、風險點危險源、重點危險源、危險化學品運輸管控,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區和危險貨物生產儲存港區及危險化學品罐區的風險管控,全面啟動實施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搬遷工程,鞏固油氣輸送管道安全隱患整治攻堅戰成果。
三是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監管責任體系,建立更加有力的統籌協調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責任。
四是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的依法治理。進一步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強化對危險化學品安全的依法治理。
五是加強規劃布局和準入條件等源頭管控。統籌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范產業布局,嚴格安全準入,加強危險化學品建設工程設計、施工質量安全管理。
六是依法推動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認真做好加強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認真落實“一書一簽”要求,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嚴格規范執法檢查,依法嚴肅追究責任,建立實施“黑名單”制度、嚴格危險化學品廢棄處置管理。
七是大力提升危險化學品安全保障能力。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積極利用社會力量、推進科技強安、嚴格第三方服務機構監管、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八是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建立風險點危險源電子圖,對接全國危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共享平臺。
九是提升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能力。進一步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完善應急救援經費保障機制,強化危險化學品專業應急能力建設,加強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管理。
十是強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大力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宣傳普及,加強化工行業管理人才培養,加快化工產業工人培養。
《實施方案》還要求,各地級以上市、省各有關單位要按照工作分工和完成時限,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落實責任、密切協作、注重宣傳、強化督查,確保綜合治理工作取得實效。省安委會將此次綜合治理工作作為2017-2019年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省安委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三、主要亮點
(一)堅持一條主線。遵循安全生產的特點和規律,強調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的排查、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著力推動事故應急救援防線建設,努力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
(二)緊緊扭住“牛鼻子”。緊緊扭住安全生產領域“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這個牛鼻子,瞄準易產生重大隱患的環節、領域和重大危險源,精心部署,精準施策,堅決把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作為重中之重。
(三)堅持目標導向,標本兼治重在治本。認真研究并正視近年來涉及危險化學品的重特大事故暴露的問題,深刻吸取教訓,著眼于解決問題,著力于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從加強具體的高危化學品管控,到完善法制、體制、機制,再到加強化工人才培養,層層遞進,由表入里。
(四)注重遠近結合。充分考慮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系統性、復雜性,注重遠近結合,有序推進各項任務。在42項任務中,3項要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1項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7項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12項要在2018年3月底前取得階段性成果,2018年4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其余19項是日常工作,需要持續推進。
(五)強調綜合治理。涉及危險化學品行業領域廣、監管部門多,嚴格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及“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強調綜合治理,部署的42項任務,涉及36個部門和單位,推動共同發力,同時注重解決體制機制問題。
(六)重視組織保障。綜合治理工作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領導。省政府有關部門、直屬機構和中直駐粵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行業領域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好本行政區域內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七)注重工作鞏固與創新。注重繼承與深化、鞏固與創新,如深入開展風險點危險源排查管控、鞏固危險貨物生產儲存港區危化品生產儲存專區安全風險評估、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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