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積極利用外資培育和壯大主導產業
1.根據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擴大利用外資市場準入的政策,放開相關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和業務范圍限制。
根據國家、省擴大市場準入領域的有關部署,推動擴大對外開放領域,積極利用外資。全面落實《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支持在以下領域設立外商獨資企業,包括專用車制造,新能源汽車制造,船舶設計、制造和修理,干線、支線和通用飛機設計、制造與維修,3噸級及以上直升機設計與制造,無人機、浮空器設計與制造,加油站建設和經營,國際海上運輸,鐵路旅客運輸等;取消在陽江設立的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支持外國銀行在陽江同時設立分行和子行;支持外資在陽江設立合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股比不超過51%。支持在我市工作的外國自然人投資者開立A股證券賬戶。
2.積極利用外資培育主導產業,優化產業結構。
積極引導外資投向我市高端不銹鋼產業、先進裝備制造業、食品加工產業、新能源產業、五金刀剪,鼓勵外資投向現代商業(商貿物流、會計審計、信息科技、融資租賃、家政服務、旅游、會展、健康養老等現代服務業),進一步優化我市產業結構。培育和壯大我市工業主導產業。以上產業的外商投資企業可與內資企業同等享受《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扶持重點產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陽府〔2017〕48號)的相關扶持政策。
二、加大利用外資財政獎勵力度
3.對外商投資實體經濟項目達到一定規模的,按投資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
在2018-2022年,設立外資新項目獎、外資增資項目獎、新設總部獎、外商投資分配利潤再投資獎。分別對在陽江新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含外方股東貸款,下同)超過1000≤5000萬美元的新項目(房地產業、金融業及類金融業項目除外,下同);對已在陽江設立的外資企業年實際外資金額超過500≤3000萬美元的增資項目;對在我市設立的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外資金額超過500≤1000萬美元的;按其當年實際外資金額不低于2%的比例予以獎勵,最高獎勵200萬元人民幣。設立財政貢獻獎,按項目到位屬地財政貢獻量達到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每年按其當年對我市地方財政貢獻量的50%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300萬人民幣。對世界500強企業(以《財富》排行榜為準,下同)、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在陽江新設(或增資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超過3000 萬美元的制造業項目,以及新設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低于1000萬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裝備、生物醫藥)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業項目,可按“一項目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以上如達到省獎勵標準獲得省獎勵(扶持)資金的,不再重復享受我市財政獎勵。
2018-2022年,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陽江再投資項目,設立投資分配利潤再投資獎,外商投資企業在享受省獎勵的同時,我市對外商投資分配利潤再投資,在當年再投資額達到或超過2000萬人民幣的項目,按當年分配利潤再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人民幣。
獎勵對象主要為制造業、生產性服務業項目和經認定的外資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其中,行業分類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外資跨國公司總部或地區總部需經商務部門認定。
案例1:某高端不銹鋼制造企業于2018年2月設立,當年實際外資為3500萬美元;2019年實際外資為500萬美元;2020年實際外資為2900萬美元,其中外方股東借款為2000萬美元;2021年實際外資為3800萬美元。假定當年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為1:6.3,按最低2%的獎勵比例,則該企業2018年可獲我市地方財政獎勵資金200萬元人民幣(按標準計算3500×6.3×0.02=441萬元,因未達到省獎勵投資5000萬美元以上的標準,按我市最高獎勵是200萬元人民幣);2019年獎勵資金為0元(未達到我市增資超過500萬美元的獎勵標準);2020年獎勵資金為113.4萬元人民幣[(2900-2000)×6.3×0.02=113.4萬元人民幣](年實際外資金額不包含外方股東貸款);2021年省給予獎勵為478.8萬元人民幣(按標準計算,3800×6.3×0.02=478.8萬元人民幣,當年我市地方財政不予獎勵,由省財政按增資超過3000萬美元標準,給予獎勵)。
案例2:某房地產公司于2018年1月設立,當年實際外資為1500萬美元。該企業2018年獲市或縣(市、區)財政獎勵資金為0元(非支持對象)。
案例3:某外資企業于2012年設立,2018年增資580萬美元,并于當年全部實繳;2019年增資800萬美元,分兩年實繳,每年400萬美元,2020年5月實繳完畢。假定當年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為1:6.3,按最低2%的獎勵比例,則該企業2018年可獲縣(市、區)財政獎勵資金為73.08萬元人民幣(580×6.30×02=73.08);2019年、2020年均為0元(年實際外資金額低于500萬美元,未達到我市獎勵標準)。
4.對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在陽江投資項目且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按“一項目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
對世界500強企業(以《財富》排行榜為準,下同)、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在陽江新設(或增資設立)的年實際外資金額超過3000萬美元的制造業項目,以及新設的年實際外資金額不低于1000萬美元的IAB(新一代信息技術、智能裝備、生物醫藥)和NEM(新能源、新材料)制造業項目,可按“一項目一議”的方式給予重點支持。
5.外資跨國公司在陽江設立總部、地區總部或辦事機構和外資企業,視其對財政貢獻安排財政獎勵。
外資跨國公司,外資企業在新引進的項目投產后,我市地方財政年度貢獻量達5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每年按當年對我市地方稅務財政貢獻量的5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300萬元人民幣。上述獎項如達到省獎勵標準獲得省獎勵(扶持)資金的,不再重復享受我市財政獎勵。
案例1:某外資跨國公司于2012年在陽江市成立辦事機構,2018年、2019年、2020年對市、縣(市、區)財政貢獻量分別為500萬元、580萬元、750萬元。則該企業在2018年我市財政無需獎勵(企業年度財政貢獻額未超過500萬元人民幣);2019年我市地方財政需獎勵人民幣290萬元人民幣(580×50%=290);2020年地方財政應獎勵300萬元人民幣(750×50%=375萬元,我市最高獎勵額為300萬元)。 案例2:某跨國公司或地區總部于2018年3月設立,當年實際外資為5200萬美元。2019年實際外資(增資)3500萬美元;2020年對財政貢獻量為10500萬元人民幣,假定當年美元對人民幣匯率為1:6.3,按最低2%的獎勵比例,則該企業在2018年可獲省財政獎勵資金為655.2萬元人民幣(按5200×6.3×0.02=655.2萬元,地方財政無需獎勵);2019年企業可獲得省財政的增資項目給予的獎勵441萬元人民幣(3500×6.3×0.02=441萬元,我市無需獎勵);2020年企業可獲省的財政貢獻獎3150萬元人民幣(10500×30%=3150萬元,地方財政無需獎勵,我市積極配合辦理向省申報獎勵的工作)。
至于達到省獎勵標準的跨國公司或地區總部,對省級財政貢獻首次超過1億元人民幣的,省財政按其當年對省級財政貢獻量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1億元人民幣。我市不再按市獎勵標準給予獎勵。
6.鼓勵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再投資。2018-2022年,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陽江再投資項目,設立投資分配利潤再投資獎,外商投資企業在享受省獎勵的同時,我市對外商投資分配利潤再投資,在當年再投資額達到或超過2000萬元人民幣的項目,按當年分配利潤再投資額的2%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200萬元人民幣。
案例:某外資企業在2018年度的經營中,以稅后利潤再投資,投資金額為2500萬元人民幣;在2019年度又以稅后經營利潤再投資,投資金額為13000萬元人民幣,則外資企業在2018年可得市財政獎勵50萬元人民幣(2500×0.02=50萬元);在2019年可得市財政獎勵200萬元人民幣(13000×0.02=260萬元,最高獎勵封頂不超過200萬元)。
7.以上第3-6項獎勵資金的申報條件及操作流程是以《廣東省商務廳關于2019年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雙向投資方向)重點工作的通知》(粵商務資函〔2018〕242號)的附件:《2019年促進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外商投資事項申報指引》為據。至于第6項在得到市獎勵的基礎上,如省有獎勵資金安排,則由省通知給以獎勵。
8.獎勵條件數據確定。
本條及下面所指實際外資(投資)金額采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數據,美元與人民幣匯率采用實際到賬日匯率。這主要是為避免各方對投資數額和日期以及匯率所產生的不同意見而提出。
三、加強外商投資項目用地保障
9.對重點外商投資項目用地應保盡保優先安排。
(1)制造業外商投資企業按《廣東省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規定享受用地有關優惠政策。對實際投資金額超過10億元人民幣的制造業外商投資項目用地和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以下統稱重點外資總部)自建辦公物業用地,由省市共同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指標。
(2)制造業外商投資企業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修訂版)》(陽府〔2018〕77號)規定享受用地有關優惠政策。對實際投資金額超過2億元人民幣的制造業外商投資項目用地和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自建辦公物業用地,優先安排土地利用計劃指標。
10.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租賃用地。
對外商投資企業租賃工業用地的,在確定租賃底價時允許按照租賃年期與工業用地可出讓最高年期的比值確定年期修正系數;可憑與區縣(市、區)國土部門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或用地批準手續)和繳款憑證辦理規劃、報建等手續;租賃期內,允許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轉租和抵押。積極探索外商投資企業短期出讓、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的供應方式及彈性土地出讓年限的供應政策。
對外商投資的工業項目,以租賃方式供應工業用地的,可按照租賃年期與工業用地可出讓最高年期(50年)的比值確定年期修正系數,進一步確定租賃底價。外商投資企業租賃工業用地建設工業項目的,到規劃主管部門辦理規劃、報建手續時,可憑與國土主管部門簽訂的土地租賃合同和繳款憑證辦理,無需按照出讓用地規定憑建設用地批準書和國土證辦理。租賃期內,外商投資企業租賃工業用地的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可以轉租和抵押。
11.鼓勵和支持對制造業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差別化的土地供應政策。
我市實際差別化的土地供應政策,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裝備制造業、我市重點發展的新產業等,優選安排用地;對符合省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用地集約(容積率和建筑系數超過國家規定40%,投資資金增加10%以上的),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工業用地最低標準的70%執行。我市對現有工業項目不改變用途前提下提高容積率和新建工業項目建筑容積率超過國家、省規定容積率部分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四、支持外資企業加強研發創新
12.支持外資企業設立研發機構及參與我市相關研發平臺建設和項目。
鼓勵在我市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加大科技研發投入,建設研發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及其他科研機構。支持外資研發機構(含企業內設研發機構,下同)參與我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和陽江市科技計劃項目,并按《關于推動新型研發機構發展試行辦法》(陽科通〔2015〕89號)及政府相關規定享受配套資金扶持。
13.對符合條件的外資研發機構給予財政資助。
(1)2018-2022年,對通過陽江市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的機構給予20萬元人民幣的經費資助,通過廣東省新型研發機構認定的再給予30萬元人民幣配套經費資助,經費資助采取科技項目立項的形式進行。對外資企業符合被省認定的外資新型研發機構,我市積極配合辦理向省申報獎勵的工作。
(2)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在陽江新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資研發機構,可按照“一項目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加強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產品試點工作,擴大適用產品的范圍,對納入省創新產品清單的外商投資企業產品,實行政府采購鼓勵措施。鼓勵外資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陽江生產結算國家大品種一類新藥,為其進入省醫療保險藥品目錄開辟綠色通道,并與藥品價格談判和集中采購工作相銜接。經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進口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環節關稅、增值稅、消費稅,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外商投資企業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免征增值稅。
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4.享受省產業基金扶持和與內資企業同等享受我市金融政策。
(1)利用廣東省產業發展基金,以股權投資等方式重點支持世界500強企業、全球行業龍頭企業在陽江投資,以及我市重大跨國并購項目返程投資。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在陽江和境外發行債券,允許其將境外發債資金回流使用;降低跨境資金池業務準入門檻,支持從事實體經濟的跨國公司建立跨境資金池。
(2)外商投資企業按陽江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利用外資市場促進我市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陽府〔2011〕44號)規定享受金融政策。
該實施意見主要措施,主要利用資本市場,政策扶持,降低企業改制上市成本,擬上市企業在改制重組時,因資產評估增值而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企業上市后由財政足額獎勵給企業,市政府對企業上市進行獎勵,企業向中國證監會(境外證券監管機構)提交上市申請并受理后(提供相關憑證)一次性獎勵300萬元人民幣。因此對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同等享受有關政策。
15.提高融資便利。
強化政銀企溝通機制,搭建外資企業融資平臺。對有競爭力、有市場、有發展潛力、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陽江產業結構優化調整方向的外商投資企業,積極給予信貸支持。推廣“貸款+保證保險/擔保+財政風險補償”專利權質押融資模式,為需要的企業提供融資便利。
16.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境內融資。
拓寬外資企業融資渠道,支持在我市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到“新三板”、“新四板”掛牌上市,按照《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推動我市企業上市有關事項的設立的通知》(陽府辦函〔2014〕271號)文,我市企業在“新三板”、“新四板”掛牌的,參照企業在國內證券交易所上市給予獎勵,市政府獎勵標準為對已完成股份制改造且通過券商內部審核的企業并成功在新三板掛牌獎勵30萬元人民幣。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相應制訂獎勵辦法。
六、加大人才支持力度。
落實省人才“優粵卡”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外企企業人員給予便利。強化人才激勵措施,為我市外商投資企業人才申報我省 “廣東特支計劃”、“揚帆計劃”等人才項目和科技項目。逐步推行深圳前海的做法,給予為陽江經濟社會作出貢獻的“優粵卡”持有人適當獎勵。
對符合條件取得“優粵卡”人才,按照規定,可在出入境、子女入學、社會保險、醫療、金融、購房、稅收等方面享受當地居民待遇和優惠便利措施。“廣東特支計劃”是指《廣東省培養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持計劃》,“揚帆計劃”又稱“粵東西北地區人才發展幫扶計劃”,都是我省重大人才工程,列入計劃的,省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
17.創新歸國人才職稱認定。
貫徹落實對回國后在外資研發機構工作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的高級職稱認定政策。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是指:留學畢業后在海外從事科研、教學、工程技術、金融、管理等工作并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內急需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學術技術帶頭人,以及擁有較好產業化開發前景的專利、發明或專有技術的人員。對符合條件的這些人員可根據國家、省的有關政策直接認定高級職稱。
18.建立健全人才激勵機制及措施。
支持外籍大學生在陽江參加創新創業活動,支持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科技人員在陽江創辦科技型企業。
七、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19.保護企業知識產權。
積極引導、指導外商投資企業申請商標注冊,鼓勵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加快建設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建立健全維權援助機制。建立專利權、商標權、版權聯合評估機制、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加強名牌、地理標志、3C認證等專用標識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冒用、偽造各種專用標識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獲得標識使用企業的知識產權。
20.推行重點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直通車制度。 推行外商投資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直通車制度。推進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知識產權案件移送、信息通報、配合調查機制。強化商標專項執法,嚴格保護外商企業商標專用權。推進互聯網、電子商務、大數據等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加快實施專利導航產業發展,促進高價值知識產權培育和轉移轉化。
21.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申請專利。
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申請專利,其取得的發明、發現和其他科技成果,可參與我市各級各類獎項的評審。
八、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
22.簡化行政許可手續。
行業主管部門在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具體業務過程中,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政策法規,統一標準、統一時限。貫徹執行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將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備案納入“多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對重點外商投資項目在辦理工商登記等證照時優先支持、及時審核。
23.推進行政審批改革。
依法將外商投資企業設立、變更備案下放區縣(市、區)商務部門實施。承接好落實好醫療機構、旅行社、加油站等領域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等18項省委托下放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
承接落實好18項省委托下放的省級行政許可事項,包括:電影院、營利性醫療機構、旅行社、加油站和船舶(含分段)設計、制造與修理領域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及變更(合同、章程)審批(省商務廳);國家規定必須由省辦理的外商投資項目核準(省發展改革委);國家規定必須由省核準的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外商限制類技術改造項目核準(省工業和信息化委);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省工業和信息化委);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及中外合資中外合作職業介紹機構設立審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國家級開發區范圍內省管權限的外資建設項目(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項目等規定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或省政府審批的項目除外)用地預審(省自然資源廳);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審批(省生態環境廳);外商投資道路運輸業立項審批(省交通運輸廳);經營國際船舶管理業務審批(省交通運輸廳);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省水利廳);外商投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省衛生健康委);外商投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設立登記、變更和注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設立外商投資電影院審批(省文化和旅游廳);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省文化和旅游廳)。
24.提高口岸通關效率。
積極推行和不斷完善“單一窗口”,盡快實現“一次錄入,一單多報”,實現各監管部門間的全口徑進出口數據共享。積極推進通關全程“無紙化”改革,提高通關效率。積極落實“三互”合作事項。
九、優化重點園區利用外資環境
25.支持省級開發區、產業園利用外資。
積極推動全市省級以上開發區申報納入省產業轉移工業園管理,按規定享受省產業轉移相關扶持政策。鼓勵省級開發區、省級產業轉移工業園(以下簡稱園區,含產業集聚區)擴區、調整區位和設立飛地園區。園區管理部門開通綠色通道,加強部門間的協同配合,簡化各類投資項目審批和核準手續,為外資企業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服務。對落戶我市園區的外資項目所需的土地、水電等資源予以優先保障。支持入園外資項目按照有關規定申報省產業共建扶持資金。從政策、區域、審批、資源上促進園區利用外資。
26.簡化環保手續。
外資企業進入已辦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等手續且在有效期內的園區的項目,已符合園區規劃,可以按規定簡化環境保護手續。
十、完善利用外資保障機制
27.建立專門協調議事機制。
由陽江市招商引資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指導推動全市利用外資的工作。領導小組應定期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研究利用外資的重大政策,及時協調和解決利用外資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堅持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抓具體,確保利用外資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建立全市重大外資項目協調機制和服務機制,全面跟蹤服務重大外資項目簽約落地、開工建設、竣工投產等全過程,及時解決有關問題。
從體制機制上為外資進入保駕護航,促進項目盡快落地及生產經營。
28.支持出國(境)開展招商活動。
對出國(境)招商公務團組實行政策傾斜,在制訂因公臨時出國計劃時予以重點保障,支持優先辦理出境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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