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政策依據
《關于進一步規范5G基站轉改直及其配套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陽發改價格〔2020〕59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5G產業發展行動計劃(2019-2022年)的通知》(粵辦函〔2019〕108號)、廣東工業和信息化廳等九部門《印發〈關于應對疫情影響進一步促進信息服務和消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工信信軟〔2020〕37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電網和轉供電環節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8〕375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5G基站用電成本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9〕337號)、《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陽江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陽府辦〔2018〕11號)等文件制定。
二、主要內容
(一)對于具備一戶一表、抄表到戶條件的轉供電主體,應積極與陽江鐵塔、各通信企業溝通對接,按時間100%完成直接供電或安裝子母表。對于轉供電業主為專變供電且不滿足直供的5G基站,但滿足專變加裝子表模式的,由供電企業按照規定標準向通信企業收取電費。對于因變壓器損耗、線路損耗等客觀因素需額外分擔損耗電量電費的,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二)對于尚不具備直接供電條件,繼續實行轉供電的,轉供電主體要完成對現行電費收費方式的調整,轉供電主體應按國家、省規定標準向轉供區域內的企業及租戶等收取電費。對于因基本電費、變壓器損耗、線路損耗和公攤費等客觀因素需額外承擔用電管理服務費用的,按國家、省規定執行。
(三)各級發展改革、市場監管、供電部門要進一步清理規范5G基站配套轉供電價格問題,督促轉供電主體嚴格按照規定標準向鐵塔公司、通信企業收取電費,嚴格查處違法違規提高5G基站配套電價、加收電費和額外費用等行為。市市場監管以及供電部門將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巡查,對于轉供電主體違反價格政策的行為,將發現一起、處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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