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码中文字幕乱码一区,色偷偷av男人的天堂,一本到12不卡视频在线dvd,国产亚洲无线码一区二区

智能問答| 無障礙 | 移動版 | 繁體版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廣東省民宿管理暫行辦法》解讀
來源:本網 時間:2020-01-10 10:54 【字體: 】 瀏覽量:-
轉載分享:

一、《辦法》的基本框架

《辦法》共6章40條,各章節內容如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至第八條),共8條,說明了本辦法制定的依據與目的,明確了民宿定義、管理原則、政府和部門職責、鎮街職責、行業協會、發展導向與民宿規劃等內容;

第二章開辦要求和程序(第九條至第二十一條),共13條,規定了民宿在規模、選址、建筑、消防、治安、衛生、食品安全、環保及社區關系等方面應當滿足的基本要求,確定了開辦民宿旅游經營實行登記制度,并對登記事項與登記程序予以明確;

第三章經營規范(第二十二條至第二十七條),共6條,明確了民宿經營者在民宿經營服務與內部管理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基本規范,對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作了相應要求;

第四章服務與監管(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三條),共6條,明確了政府在民宿發展過程中的公共服務職能,對民宿日常巡查及部門監管作出了具體要求;

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八條),共5條,對違反治安要求、無證照經營、未依法登記等情形設定了罰則,明確了監管責任;

第六章附則(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共2條,對民宿登記補辦和《辦法》施行日期作了說明。

二、《辦法》主要內容

(一)關于民宿的定義

本辦法所稱民宿,是指城鎮和鄉村居民利用自己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住宅或者其他條件開辦的,民宿主人參與接待,為旅游者提供體驗當地自然景觀、特色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第二條)。

按照本《辦法》,民宿既包含城市民宿,也包含鄉村民宿;既可以依托自有產權的房屋開辦,也可以依托通過租賃等合法途徑取得使用權的房屋開辦。本條款中的“其他條件”指閑置學校等民用建筑。“民宿主人參與接待”是民宿的一個重要特征,定義中的“民宿主人”可以是民宿業主、投資人或者經營管理者。

(二)關于民宿的發展導向

為更好發揮民宿在促進鄉村振興中的作用,《辦法》重點支持在具有旅游資源的鄉村發展民宿。同時考慮到民宿業主的多元化經營方式需求,鼓勵農戶、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具有專業化經營能力的經濟組織等,采用自主經營、租賃、聯營等方式,參與鄉村民宿經營管理。為加快培育民宿產業集群,打造精品民宿發展示范區域,《辦法》提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位于景區周邊、特色旅游村鎮、歷史文化街區、南粵古驛道等區域,生態環境良好、人文特色鮮明的民宿聚集地,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第七條)。為了加強民宿行業自律,提升民宿品質,《辦法》鼓勵建立民宿行業協會,開展民宿等級評定(第六條)。

(三)關于民宿規模界定

按照本《辦法》,民宿客房規模參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LB/T065-2017)執行,單幢建筑的客房數量應當不超過14間(套)。考慮到民宿建筑類型的多樣性和地方特色,《辦法》也提出,對利用圍龍屋、四角樓等特色建筑或者其他條件開辦的民宿,有關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當地實際,在相應提高消防安全技術要求的前提下,適當放寬前款規定的民宿規模要求(第九條)。

(四)關于民宿開辦基本要求

基于在消防、特種行業經營、公共衛生許可等領域便利市場準入的原則,《辦法》從選址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衛生、食品安全及環保等方面對民宿開辦的基本要求作出了明確規定,既為民宿的安全經營提供了保障,也為有關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開展監管活動提供了依據。

選址安全方面,民宿選址應當符合空間規劃的相關規定,并應當避開易發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的高風險區域。(第十條)

建筑安全方面,民宿建筑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房屋質量安全的標準和要求。改建的民宿建筑,不得破壞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必要時還應采取加固措施并進行安全鑒定,確保建筑使用安全。(第十一條)。

消防安全方面,根據民宿所處位置、建筑類型的不同,對其消防安全作了分類要求。位于鎮(不包括縣城鎮)、鄉、村莊的,利用村民自建住宅進行改造的民宿,其消防安全要求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 公安部 國家旅游局 關于印發農家樂(民宿)建筑防火導則(試行)的通知》(建村〔2017〕50號)執行。利用其他住宅進行改造的民宿,其場所規模及消防安全要求可以參照《防火導則》執行。利用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進行改造的民宿,其消防安全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 50016)要求。本條“其他住宅”主要是指位于縣城鎮、城市的住宅,也包括位于鎮(不包括縣城鎮)、鄉、村莊的非自建住宅(第十二條)。

治安要求方面,強調民宿經營應安裝治安主管部門認可的民宿住客信息采集系統,并按要求將住客信息上報治安主管部門;應配備必要的防盜、視頻監控等安全技術防范設施(第十三條)。

(五)關于民宿登記制度

《廣東省旅游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定“?開辦民宿旅游經營實行登記制度”。《辦法》遵循“便利準入、加強監管”的原則,根據民宿的特點與發展實際,在不增加行政審批的前提下,設立了民宿登記制度,明確民宿應依法申領營業執照,兼營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的民宿,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第十八條、第十九條)。

登記制度主要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明確了登記的負責部門,考慮到監管的需要和便利性,民宿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旅游主管部門委托,具體辦理民宿登記工作(第十九條);二是規定了民宿登記的具體事項,主要包括登記民宿名稱、地址、經營者姓名及聯系方式、客房數、建筑權屬及類別、工商營業執照等(第二十條);三是明確了民宿登記的辦理程序(第二十一條);四是規定了未依法辦理民宿登記的法律責任(第三十六條)。

(六)關于民宿的誠信經營

《辦法》從四個方面強調了民宿的誠信經營。一是在民宿登記時,民宿經營者應當對其提供的登記事項信息或者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交虛假材料,并承諾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民宿開辦要求以及相關規范開展經營活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二是在民宿經營過程中,要求民宿經營者提供的民宿服務信息應當客觀、真實,鼓勵民宿經營者公開承諾經營規范和服務標準,鼓勵開展民宿服務質量與信用評價(第二十四條);三是網絡交易第三方平臺為民宿經營者提供交易服務的,應當對其實名登記,審查民宿信息的真實性(第二十五條);四是對辦理民宿登記時提供虛假信息、材料的,明確了相應的罰則(第三十六條)。

(七)關于公共服務與民宿監管

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辦法》在便利市場準入的同時,強化了對民宿經營的事中事后監管和公共服務。一是明確了政府及旅游、治安、消防、市場監督管理等有關主管部門的職責(第四條);二是著眼于民宿產業培育與發展,強調了政府在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標準化管理與服務、宣傳推廣與品牌建設、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公共服務職責(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一條);三是明確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民宿的日常巡查工作,由各相關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民宿監督檢查(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四是完善了違反治安要求、無證照經營以及未依法登記等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第三十四條至第三十六條)。


文檔附件:

關于我們 | 網站幫助 | 網站地圖 | 隱私申明 |

主辦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管理維護:陽江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4417000019 備案序號:粵ICP備16010311號-3

網站報障:0662-3367662   粵公網安備 441702020001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