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極不平凡的一年。市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對審計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要求,以及市七屆人大五次會議有關決議,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依法審計了2020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2020年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財政運行總體平穩,績效改革持續深化。優化財政資金使用結構和方式,基本實現財政預算收支平衡。制定出臺《陽江市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關于推進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工作方案》,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主動應對疫情防控,基礎民生保障有力。投入疫情防控專項資金3.52億元,全面服務疫情防控攻堅戰。民生類支出達到56.15億元,占財政支出比重64.86%。教育支出、衛生健康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的投入分別比上年增長68.56%、121.98%、13.07%,民生重點領域保障有力。
三大攻堅戰成效顯著,加快補齊高質量發展短板。投入37.65億元支持脫貧攻堅工作,全市3.59萬戶7.49萬人建檔立卡相對貧困人口全部達到脫貧標準,88個相對貧困村全部達到出列標準。積極推進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全市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100%。切實提高債券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政府債務和財政運行安全。
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成效良好。截至2021年8月15日,對2019年度審計查出的50條突出問題,已整改到位35條,整改完成率70%,比今年3月份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時提高了10個百分點。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1.預算編制不夠完善,部分項目未細化。無預算撥款,未足額設置預備費,部分預備費支出未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定。
2.部分非稅收入未及時收繳國庫、納入預算管理,部分執收單位未及時收繳財政收入。
3.部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
(二)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1.預算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部分項目支出執行率低,有的部門資金使用不規范、未及時統籌清理盤活資金。
2.個別部門公務用車及租用車輛管理不規范。
3.個別部門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三)縣級及鎮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1.個別區預算管理不規范。
2.部分區、鎮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
3.部分鎮未嚴格執行公務接待管理規定。
4.部分鎮未按規定進行政府集中采購。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情況
(一)促進就業優先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1.個別就業補助資金未按規定發放至個人社會保障卡或個人
銀行賬戶。
2.個別部門對穩崗補貼管理不到位。
3.個別部門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資金使用緩慢。
(二)促進營商環境優化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1.部分部門單位未按規定減免企業租金。
2.個別部門拖欠項目工程款。
三、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污染防治攻堅戰和風險防范審計情況
(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審計情況
開展2020年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跟蹤審計(第五輪),堅持查漏補缺、邊審邊改,推動落實政策和解決問題。截至2020年6月底,針對本輪審計發現的19個問題,加大整改監督力度,截至2021年7月底,已督促完成整改問題資金1724.73萬元,整改完成率為94.74%。
(二)鄉村振興相關政策及資金審計情況
1.高標準農田建設管理不到位。
2.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力度不足。
3.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政策落實不到位。
4.農業產業發展政策落實和項目推進存在薄弱環節。
(三)污染防治攻堅戰審計情況
對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實施和重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管理及運營績效情況進行審計。
1.部分規劃任務、目標未落實。
2.部分項目建設管理和運營不善。
(四)風險防范審計情況
1.超范圍使用專項債券資金113.32萬元。
2.虛列債券支出3814.26萬元。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一)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1.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方面存在應保盡保仍有漏缺、收支管理不嚴等問題。
2.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方面存在部分醫保政策未落實、違規收支等問題。
3.工傷保險基金方面存在未執行全省統一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少發放工傷供養親屬撫恤金等問題。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情況
1.部分住房保障政策落實不精準。
2.部分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
五、績效審計情況
(一)市級部門績效管理審計情況。
1.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績效評價制度不健全。
2.項目庫建設不完善,績效評價結果運用效果不明顯。
3.個別部門存在未完成基層人才培訓工作、未按規定制定專項資金績效目標等問題。
(二)新增財政直達資金績效審計情況
1.部分縣(市、區)基礎設施建設類項目未按時開工、支出進度緩慢。
2.部分縣(市、區)未及時分配使用資金。
(三)漁業補助資金績效審計情況
1.個別區未及時發放省補助資金。
2.兩個漁港建設項目進度嚴重滯后。
3.個別部門建設項目補助資金長期沉淀閑置。
(四)省級教育補助資金績效審計情況
未足額配套市級校舍保障長效機制補助資金。
(五)2020年市技工培養政策落實和資金使用績效審計調查情況
個別單位專項資金使用不規范,支出進度未達目標要求。
六、國有資產審計情況
(一)市屬國有企業資產審計情況
1.企業部分會計信息不真實。
2.一宗物流倉儲用地閑置。
(二)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情況
1.個別鎮未按規定制定一河一策實施方案,未落實河長制考核工作,水質達標率偏低。
2.個別鎮存在入河排污口整治不到位、污水處理配套管網任務未按要求完成、對禽畜非法養殖行為整治不到位等問題。
七、促進領導干部擔當作為和規范權力運行審計情況
1.部分部門單位、鎮執行上級決策部署不到位。
2.個別部門單位、鎮重大決策事項未按規定集體決策或未按規定報批。
八、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一)陽江應用型本科院校首期工程建設管理審計情況
1.改建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制度不完善。
2.工程項目基建程序管理不規范。
3.部分工程項目合同管理不嚴格。
4.部分工程項目招投標管理不規范。
(二)10個工程項目多計工程價款843萬元。
九、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2020-2021審計年度,市審計局共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30起,其中移送紀檢監察部門26起,移送主管部門4起,移送事項主要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內法規以及財政、公共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工程建設等方面違法違規問題。
十、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上述審計發現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是:
1.部分縣(市、區)和部門單位未樹立大財政、大預算的理念,未能做到科學決策和規范使用財政資金,存量資金資產盤活不夠徹底。
2.部分縣(市、區)和部門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對政策研究不深不透、監督執法不到位,依法行政自覺性不足。
3.部分縣(市、區)和部門單位涉及民生、建設、資源資產等相關領域的制度未及時推動廢改立,部門間協調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不暢,內部控制機制不健全。
審計建議:
1.堅持依法理財管財,深化預算績效管理。
2.盤活財政存量資金,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
3.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確保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落地。
4.強化制度建設,完善民生保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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