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科技企業孵化載體是科技孵化育成體系鏈條中的重要環節。根據《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19〕1號)、《廣東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計劃(2021-2025年)》(粵科高字〔2021〕222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為加快提升我市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的服務能力,引導科技孵化育成體系提質增效發展,市科技局、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陽江市科學技術局 陽江市財政局關于眾創空間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后補助辦法》。
二、制定依據
(一)《廣東省自主創新促進條例》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19〕1號)
(三)《廣東省科技孵化育成體系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計劃(2021年-2025年)》(粵科高字〔2021〕222號)
三、補助對象
經市級(含)以上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眾創空間和孵化器。
四、補助標準
(一)資質認定后補助標準
1.眾創空間
對每年新認定為市級眾創空間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每年新認定為省級眾創空間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對每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眾創空間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
2.科技企業孵化器
對每年新認定為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20萬元;對每年新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對每年新認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單位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
(二)運營評價后補助
1.對每年在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年度運營評價中評為A級眾創空間的單位,給予最多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
2.對每年在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年度運營評價中評為A級孵化器的單位,給予最多不超過15萬元的補助;
3.對每年獲得科技部火炬中心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年度考核評價結果為A級孵化器的單位,給予最多不超過20萬元的補助。
同一單位同一年度的運營評價補助最多不超過20萬元。
五、申請程序
(一)提交申請。申報單位依據市科技局發布的申報通知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二)審查核實。市科技局對申報單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核實。
(三)補助公示。市科技局將擬補助的眾創空間、孵化器名單及金額通過陽江市政府網公示7天。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于公示期內向市科技局以實名、書面形式提出,并提供事實證據,市科技局自接到異議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重新調查核實。
(四)資金下達。市科技局根據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后補助名單、金額等材料下達補助資金計劃。
(五)資金撥付。市財政局根據市科技局的申請及下達補助資金計劃審核撥付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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