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下稱《技術規定》)由陽江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2023年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并經市政府審定同意由陽江市自然資源局印發實施,現就《技術規定》解讀如下:
隨著城市的發展,國家、省級的相關技術標準和管理政策往往難以滿足地方規劃管理的需求?!稄V東省城鄉規劃條例》第八條規定:“省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制定城鄉規劃編制和實施的技術規范,向社會公布后實施。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和省的規定制定適用于本行政區域的實施性技術規定,向社會公布后實施?!苯刂聊壳?,廣東省內絕大多數城市都已出臺地方性規劃管理技術規定。
為進一步提升城市規劃管理水平,促進城市高質量發展,我市亟需制定發布地方性規劃管理技術規定,作為規范和指導規劃建設活動的重要技術依據。
《技術規定》以國家和廣東省規劃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標準等為基本依據,同時借鑒了廣東省內其它城市的先行經驗。
《技術規定》的制定,以解決規劃管理中的實際問題為出發點,在內容上力求實用和可操作,對土地兼容使用、建筑退讓、建筑間距、建筑面寬等國家和省沒有具體明確的內容提出符合我市實際的要求。
《技術規定》共十三個部分、兩附錄、一附圖。
第一部分總則:主要闡明《技術規定》制定的目的、依據、適用范圍、修訂程序和施行時間;
第二部分用地分類和使用:主要是對用地分類和土地使用兼容性的要求;
第三部分居住用地:是對居住用地的規劃要求;
第四部分綠地與廣場用地:是對公園綠地、防護綠地、廣場用地的規劃要求;
第五部分工業用地:是對工業用地的規劃要求;
第六部分物流倉儲用地:是對物流倉儲用地的規劃要求;
第七部分建筑密度、容積率和綠地率:是對常用地類的開發強度指標控制要求;
第八部分建筑間距、退讓及公共開放空間:是對各類建筑間距、建筑退讓、建筑高度、建筑面寬以及城市公共開放空間的設計要求;
第九部分公共設施:主要是對居住區級各類公共設施的配置原則和要求;
第十部分歷史風貌保護:包括對老城片區的規劃控制指引,以及對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指引;
第十一部分綜合交通:包括對城市道路、交叉口、基地機動車出入口、城市公共交通、機動車停車場(庫)、加油加氣站和電動汽車充電設施的規劃要求;
第十二部分市政公用設施:包括對城市給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海綿城市建設、城市電力工程、管線綜合規劃、綜合管廊、豎向規劃等方面的規劃要求;
第十三部分建筑設計和計算規則:主要包括建筑技術經濟指標計算、總圖設計、地下及外部空間設計、建筑分類設計、合理誤差范圍等方面的規定。
附錄及附圖:對需要明確的術語進行解釋以及方便工作使用的圖、表。
2019年6月市自然資源局啟動《技術規定》的編制工作,2022年形成《技術規定》草案,2022年至2023年期間,《技術規定》草案廣泛征求了市直各單位、行業協會和相關技術單位意見,通過網上、報紙等多種形式也征詢社會公眾意見,并根據相應意見完善成果。
2023年4月《技術規定》成果通過專家論證和法律顧問審查,同年6月經市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審議通過,同年10月通過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并報市政府審定同意,同年12月市自然資源局印發實施《技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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