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臺背景
2022年商務部等8部門印發《關于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意見》提出“按照示范創建相關規定,統籌推進中華老字號和地方老字號認定,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定期調整、公布中華老字號和地方老字號名錄”,同年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廣東省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提出“建立健全評定標準體系,統籌推進廣東老字號認定工作。”2023年商務部等5部門印發《中華老字號示范創建管理辦法》。為貫徹國家、省關于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決策部署,充分發揮陽江老字號在商貿流通、消費促進、對外交流、質量管理、技術創新、品牌建設、文化傳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領作用,推動我市老字號品牌實現新躍升,制定了《陽江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
二、編制依據
(一)《商務部等8部門關于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的意見》(商流通發〔2022〕11號)
(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老字號創新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的通知(粵辦函〔2022〕268號)
(三)商務部等5部門印發《中華老字號示范創建管理辦法》(商流通規發〔2023〕6號)
(四)廣東省商務廳 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商務規字〔2024〕1號)
三、政策主要內容
《陽江老字號認定管理辦法》正文共五章27條,包括總則、認定條件、申報與認定、動態管理和其他。明確了認定基本條件、認定程序、動態管理機制、老字號標識或牌匾管理規則,以及各縣(市、區)對老字號保護、傳承、改革創新給予政策支持的要求。
第一章總則,共5條。明確出臺目的和陽江老字號定義,確定市商務局、相關部門和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職責。規定陽江老字號認定為品牌、認定主體為企業,將能夠體現品牌示范性、企業代表性、行業引領性的陽江老字號品牌及其所屬企業一并確認,共同納入陽江老字號名錄。
第二章認定條件,共2條。陽江老字號(品牌)及所屬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從品牌和企業兩個維度分別明確標準。綜合考慮我市企業基礎、產業發展需求以及階梯式培育需要等,在品牌方面,明確創立時間在30年(含)以上等條件,在企業方面,明確主營業務連續經營20年以上等要求。同時,企業字號(名稱)或注冊商標須與老字號品牌相一致,傳承關系明確且無爭議。明確行業范圍,明確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務,進一步突出陽江老字號貼近百姓生活的屬性。
第三章認定程序,共7條。規定認定周期、申報材料和認定程序。為加大老字號培育力度,陽江老字號認定原則上每2年開展一次。
第四章 動態管理,共8條。明確信息變化和數據報送要求,建立約談整改、暫停權益、移除名錄等管理措施,以及每兩年進行復核的具體要求。
第五章其他,共5條。包括對老字號的政策支持、陽江老字號標識和牌匾相關管理要求、《管理辦法》解釋權和施行日期等內容。
附件共15條,主要對陽江老字號標識和牌匾的規范使用進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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