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局、財政局,市有關單位:
現將《陽江市科學技術局 陽江市財政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試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陽江市科學技術局反映。該文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為陽部規〔2015〕22號。
陽江市科學技術局 陽江市財政局
2015年10月13日
陽江市科學技術局 陽江市財政局關于高新
技術企業認定資助試行辦法
第一條 根據《中共廣東省委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科技體制 改革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決定》(粵發〔2014〕1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文件精神,為積極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鼓勵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是根據《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陽府[2015]26號)的要求,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的資金資助,資助經費在市財政每年安排的科技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三條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對象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08〕17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08〕362號)的有關規定,通過了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組織認定和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備案批復的高新技術企業;
(二)本辦法實施后第一次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復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獲得認定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
第四條 凡符合本辦法資助范圍和條件的企業,必須在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格后的一年內(以省科技廳下達批文時間為準),按照市科技局發布的陽江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申請通知要求提出申請,具體程序如下:
(一)企業填寫《陽江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申請表》和準備相關材料,并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在申請受理截止日前報送材料到縣區科技主管部門;
(二)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申請材料后,應會同縣區財政局審核申報企業申請資格,紙質文件交復印件的需驗原件;對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縣區科技主管部門和縣區財政局聯合行文向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推薦;
(三)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審核申報企業申請資格。對通過審核的企業名單,市科技局和市財政局聯合下文予以確認,并按相關要求落實資助。
第五條 申請資助的企業須提供下列資料:
(一)《陽江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助申請表》;
(二)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
(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格證書和批文;
(四)縣區科技主管部門、財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條 申請資助的企業應提供真實的材料和憑證,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核實,已資助的資金全額追回,5年內不再推薦該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七條 本辦法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陽部規〔2015〕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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