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局、財政局、市有關單位:
現將《陽江市科學技術局 陽江市財政局 科技創新券資金后補助試行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陽江市科學技術局反映,該文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為陽部規[2015]28號。
陽江市科學技術局 陽江市財政局
2015年11月17日
陽江市科學技術局 陽江市財政局科技
創新券資金后補助試行實施方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科技體制改革 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決定》(粵發〔2014〕1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意見》(粵府〔2015〕1號),根據《廣東省科技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科技創新券后補助試行方案》(粵科規財字〔2015〕20號),為我市中小微企業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引導廣大企業持續加大研發(R&D)經費投入,結合我市科技研發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 本方案所稱科技創新券后補助資金是政府推動引導資金最大化用于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提升科技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為鼓勵和支持創新資源缺乏、能力不足的中小微企業積極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支持向中小微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知識服務類機構購買研發、購買技術服務以及開展產學研合作等活動而設計發行的一種補助資金。通過省、市、縣(區)財政資金引導企業加大研發的投入,使獲得創新券后補助資金支持的單位可持續深入科技創新發展。
第三條 設立陽江市科技創新券后補助資金,鼓勵各縣(市、區)設立相應的創新券后補助資金,與市本級及省級專項補助資金配套,用于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的發放。列入市本級創新券后補助補的企業(單位),領取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的,由市科技局以下達通知形式劃撥。
第二章 管理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 市科技局、財政局為全市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的管理部門,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共同負責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的政策制定、組織領導、申請、審核、監督檢查和發放資金等工作,以及研究確定創新券實施過程中的有關重大事項。
第五條 市科技局負責市創新券資金、后補助業務事宜的日常管理,市財政局負責創新券的運行監管和資金經費預算編制。
第六條 每年度申報的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由市科技局聯合市財政局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負責創新券后補助資金日常事務,具體辦理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的申請受理、材料受理等事務性工作。
第三章 支持對象、范圍與方式
第七條 本方案的補助對象為:
(一)科技型中小微企業。
凡在我市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自主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活動的中小微企業,同時滿足以下任一條件者:
1、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近5年內獲得國家、省、市科技項目立項支持的企業;
3、科技主管部門主辦的國家、省或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企業;
4、獲得“GB/29490-2013《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
5、近5年內擁有1項(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發明專利授權、或6項(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實用新型專利授權、或6項(含)以上軟件著作權的企業;
(二)科技服務機構。
優先支持在我市設立,協助中小微企業完成科技研發活動,以及實現科技成果產權化或科技成果轉化的科技服務機構。
(三)高校和科研機構。
優先支持在我市設立,向企業提供科技服務或與企業共同完成研發活動的高校或科研機構。
第八條 優先支持具有自主研發項目,開展了自主創新研發活動,已產生研究經費投入的;屬于企業新產品研究、試驗,新技術、新工藝的研制開發項目(包括獨自研發、委托研發、合作研發),技術轉讓與技術咨詢服務,購買特定技術項目的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分析評價,試驗測試,項目生產應用所需的設備、生產過程改善、建設設施等費用的中小微企業。重點支持企業向高校、科研機構和科技服務機構購買科技成果或技術創新服務,以及為建立研發機構而購買研發設備等。企業申報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過程所需服務、工業設計類服務及科技金融類服務不列入本方案支持范圍之內。
第四章 創新券補助資金申請發放程序及要求
第九條 辦理程序。
(一)市科技局、財政局研究確定創新券年度工作計劃,每年3月份前發布創新券后補助資金受理申請通知。
(二)凡符合創新券資助條件的企業,按照市科技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申請的通知要求,填寫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申請表,交所在轄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初審后推薦至市科技局。每家企業每年度申請資助額度,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三)受市科技局委托的服務機構按通知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協助組織專業領域的技術、財務專家評審,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對專家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
(四)市科技局、財政局對申報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的材料進行審核,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及項目的總投入經費、創新性及申請資助金額等情況,確定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發放金額。創新券后補助資金材料涉及的相關單位和人員不得參加審核工作,審核相關工作人員(專家)應當對相關信息保守秘密。
(五)市科技局、財政局根據專家審核組的審核意見,確定獲得補助企業名單和金額方案并進行公示。
第十條 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申報材料要求如下:
(一)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申請表(含項目可行性報告、研發經費需求情況說明);
(二)項目支出決算表及證明材料(包括合同協議、費用發票等相關支付憑證及其他必要的附件材料);
(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
(四)年度國、地稅繳稅憑證;
(五)上年度財務報告;
(六)相關專利證書。
第十一條 資金發放額度。
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發放額度不超過企業實際投入項目自行研發經費(不含研發人員工資)以及支付給高校、科研院所或第三方專業機構的研發、檢測等科技服務等費用總額的1/3。
第五章 績效評價和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 市科技局、財政局負責對創新券后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績效評價并對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的審核、發放、績效評價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績效考核為優秀的企業可以在下一期創新券后補助資金發放工作中予以優先支持。
第十三條 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后補助資金等行為,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4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 本方案由市科技局會同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關政
策法律依據發生變化或有效期滿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評估修訂。
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陽部規[2015]28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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