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稅局、社保分局,市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15年我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182元,同時結合《關于印發調整我市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陽人社發【2016】209號)、《關于印發<陽江市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工傷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陽人社發【2016】148號)文件精神,我市2016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比例要相應進行調整?,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在省未對2016社保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進行調整前,2016年度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繼續按原標準執行。繳費比例保持23%不變,其中單位15%,個人8%;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按20%繳費,其中12%納入統籌基金,8%記入個人賬戶。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由3776元調整為4182元,繳費比例不變,為6.5%,其中單位5%,個人1.5%。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全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182元的60%,即2509元;繳費比例根據省統一部署已于2016年3月1日起調整為1%,其中單位為0.8%,個人為0.2%。
工傷保險以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難以按照工資總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的行業,繳費基數不得低于4182元;工傷保險繳費率為:1類行業繳費比例為0.2%,2-5類行業繳費比例為0.3%,6-8類行業繳費比例為0.7%。建筑業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為建設項目工程合同總造價,繳費比例為1.5‰。
職工生育保險繳費基數原則上為用人單位上月職工工資總額,用人單位上月(或本月)職工取得的平均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按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182元乘本單位職工人數之積為基數計算;繳費比例保持0.7%不變。
二、執行時間
調整后的繳費工資基數和繳費比例從2016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17年6月30日止。
陽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陽 江 市 財 政 局
陽江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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