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工商局(分局),市局機關有關科室、直屬有關單位:
《陽江市工商局優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的實施意見》已經2017年6月6日市局黨組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各縣(市、區)工商局(分局)可參照市局做法,制定優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的措施,全力服務我市個體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6月7日
陽江市工商局優化個體工商戶登記
程序的實施意見
為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進一步簡化登記程序、提高登記效率、降低創業成本,更好地服務我市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現就優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四個堅持、三個支撐、兩個走在前列”的要求為統領,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總體要求,進一步降低個體工商戶準入制度性成本,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進一步推進商事登記便利化,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
二、工作目標
改變原來個體工商戶辦理營業執照耗時較長,需來回跑多趟的情況,按照創新服務方式,提高登記效率的要求,實行個體工商戶“當場受理、本人核準,當即發照”全程一人辦結制的登記模式,進一步優化個體工商戶登記程序,下放審批權限,縮短登記時間,讓申請人跑一趟可辦結業務,最大程度降低創業成本,努力打造服務效率最高、管理最規范、綜合成本最低的準入環境。
三、個體工商戶登記流程
1.受理:申請人到工商登記窗口提交個體工商戶登記業務申請材料,窗口人員收取申請人提交的登記申請,對材料進行初審,對于提交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人員當場受理并將登記信息錄入業務系統。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退回申請人補正材料。
2.核準:受理人員對受理的登記業務信息認真詳細核對,確認無誤后,由本人核準。
3.發照:經核準后,當即打印營業執照,由申請人簽名領取營業執照。
受理申請人提交材料,窗口人員初審,并錄入登記業務信息系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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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員核對已錄入的登記信息正確無誤后由本人核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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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即打印營業執照,申請人簽名領取營業執照 |
四、實施時間及范圍
自2017年6月15日起,在市局駐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實行個體工商戶簡易登記模式。
港澳臺居民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仍按照國家工商總局規定程序辦理。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市局登記注冊局各級領導要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工作有序推進。
2.強化業務培訓。要建立內部工作流程及系統操作規范,集中組織對登記窗口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使其全面掌握有關具體規定、材料規范、工作流程,熟練相關軟件操作,確保改革順利開展。
3.確保數據質量。登記人員在錄入經營者姓名、資金數額、經營場所、聯系電話等關鍵信息時,須認真仔細審查核對,避免數據錯誤。
4.明確工作責任。要形成“一人受理,全程辦結,終身負責”的工作運行機制。窗口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工商注冊登記的相關規定,依法審查,依法核準,并按照“誰核準,誰負責”的責任原則,承擔相應的行政和法律責任。
5.積極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做好個體工商戶簡易登記改革的宣傳引導,提高公眾知曉度和參與度,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促進個體工商戶健康快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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