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工商〔2016〕33號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
2015年以來,各縣(市、區(qū))政府以創(chuàng)建“無傳銷社區(qū)(村)”為依托,以創(chuàng)建無傳銷城市為總體目標,按照“打防結合,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不斷完善打傳工作機制,強化創(chuàng)建措施,努力構建打擊傳銷的防控體系,圓滿完成了創(chuàng)建“無傳銷縣(市、區(qū))”工作任務。截止至2016年5月底,全市創(chuàng)建“無傳銷社區(qū)(村)”823個,“無傳銷鎮(zhèn)(街)”47個,創(chuàng)建覆蓋率達100%,轄區(qū)實現(xiàn)了無“拉人頭”聚集型傳銷組織、傳銷網(wǎng)絡、傳銷人員的目標。
根據(jù)《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廣東省公安廳、廣東省文明辦、廣東省綜治辦關于開展廣東省無傳銷城市認定工作的通知》(粵工商〔2016〕10號)要求, 2016年7月11日至12日,市工商局會同市公安局、市文明辦、市綜治辦組成考核(復查)驗收小組,按照創(chuàng)建“無傳銷縣(市、區(qū))”的認定標準,對申報(復查申報)的縣(市、區(qū))進行了嚴格考評驗收,各縣(市、區(qū))全部符合認定條件,相關認定情況于2016年8月2日至8月8日在《陽江日報》進行了公示。現(xiàn)經(jīng)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認定江城區(qū)、陽東區(qū)、陽春市、陽西縣、海陵試驗區(qū)、陽江高新區(qū)為陽江市“無傳銷縣(市、區(qū))”。
希望各縣(市、區(qū))謙虛謹慎,珍惜榮譽,再接再厲,加強組織領導,繼續(xù)保持打擊傳銷的高壓態(tài)勢,不斷完善“打、控、防、管、教”五位一體的長效機制,進一步鞏固創(chuàng)建工作成果,為我市經(jīng)濟社會健康有序發(fā)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陽江市公安局
陽江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陽江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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