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
《陽江市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細則》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實施。該文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陽部規〔2019〕24號。
陽江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陽江市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和依據
為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優化提升全市營商環境,提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效率,構建統一規范、系統協同、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體系,根據國務院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精神,依據《陽江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全市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政府投資的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適用于工程建設項目從立項用地規劃到竣工驗收和公共設施接入,覆蓋行政審批和技術評審、中介服務、市政公共服務以及備案事項。審批權限在省或國家的事項從其規定。
第三條 實施原則
政府投資類項目辦理全流程遵循主動服務、優化審批,強化職責、放管并重、流程管控、信息共享的原則,各部門按照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改善職權行使方式,簡化審批受理材料,優化辦理環節,加強各部門之間的協作,實行主辦負責制,避免重復審批、重合管理,在審批過程中主動指導、協同推進,積極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涉及省級以上事權的,相關主管部門負責協調對口上級部門、爭取支持。
第四條 項目分類
政府投資類項目指全市范圍內使用本級政府統籌財政資金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劃分為房屋建筑項目、市政類線性項目、交通類線性項目和政府投資小型項目。
項目采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按照政府投資項目管理。
第五條 在線平臺
構建集政務服務、部門審批、在線監督為一體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審批服務平臺”),覆蓋各部門和市、縣(市、區)各層級,是工程建設項目相關事項跨部門協同辦理的平臺。同時與“多規合一”管理平臺、在線電子審圖系統、各部門審批系統、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等信息平臺互聯互通,推動項目信息、圖紙資料、審批結果和監管信息全程共享,實現全流程網上無紙化審批。審批服務平臺匯集的信息真實性、完整性由信息提供方負責,并直接作為審批依據,各部門可根據審批服務平臺調取的信息辦理審批。
全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統一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陽江)”(以下簡稱“政務服務網”)申請辦理,通過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獲取項目代碼,申請采用實名制并注明項目代碼,加強執行項目代碼制度,以項目代碼作為項目唯一身份識別,受理、審批、建設、監管業務,項目審批文件、招投標、公共資源交易、監督檢查、行政處罰等項目信息統一匯集至項目代碼。
部門審批業務系統的審批過程和結果信息須實時流轉至審批服務平臺,各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處理本部門審批業務系統與審批服務平臺數據交換及其他業務運行的異常問題,確保本部門審批業務系統與審批服務平臺雙向實時連通,制定異常問題應急解決預案,確保本部門信息系統穩定運行。
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負責審批服務平臺的建設、運行維護和數據管理。根據項目報建需求,擬定業務信息共享要求,配置審批業務鏈條、事項材料結果映射關系,維護并聯事項“一表制”表單,監控并預警業務辦理進度,對項目審批全流程的審批服務事項、審批環節、審批時限以及項目報建等實行網上監督、實時預警、績效考核;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根據具體情形提請市政府進行問責。制定信息系統運行維護細則、安全保障預案和安全防護策略,保障審批服務平臺安全穩定運行。
第六條 綜合服務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業務需要,招收專門人員,引進高級人才,輪流抽調重點審批部門業務骨干,組建專兼職結合的審批服務團隊,為投資者提供綜合咨詢、前期輔導、綜合受理、全程網辦和重大項目全程代辦等全流程服務。優化整合相關部門和市政公用單位分散設立的服務窗口,設立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建立完善“前臺受理、后臺審核”機制,綜合服務窗口統一收件、出件,實現“一個窗口”服務和管理。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職責分工
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自然資源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項目庫的建設、健全項目年度計劃管理制度。項目主管部門或自然資源部門牽頭推行聯合評審,負責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批。
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多規合一”管理平臺的開發應用,牽頭推行區域評估,組織開展土地現狀普查,構建項目策劃生成機制,負責組織聯合測繪,牽頭負責立項用地規劃和工程建設許可階段的審批,會同各審批部門及時研究、解決改革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園區主管部門具體實行區域評估,推進新建、擴建產業園區規劃環評及規劃環評結論清單式管理。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改革總體統籌,跟蹤、溝通、協調各區、各部門和各小組有關工作,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改革中存在的重大問題,負責推行多圖聯審、技術評審社會化,牽頭負責施工許可和竣工驗收階段的審批,會同各審批部門及時研究、解決改革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負責對竣工聯合驗收工作的統一組織、協調和監管。
政務服務數據管理部門負責推進“一個窗口”、“一支隊伍”、“一套機制”和代辦制度的建設,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平臺建設,以及與“多規合一”管理平臺、在線電子審圖系統、各部門審批系統、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等的對接工作。
第三章 項目策劃生成
第八條 總體要求
按照優化陽江市營商環境,構建高質量發展的機制體制的目標要求,通過建立項目策劃生成機制,實現以“一張藍圖”引領和統籌項目建設、推動部門協同管理、高效配置城市空間資源。對于政府投資類項目,重點加強政府前期投資謀劃、項目決策和統籌協調。
第九條 工作推進
市發展改革局負責統籌協調項目策劃生成機制的推進實施,負責統籌推進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前期策劃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整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及各部門各行業空間性專項規劃,建成陽江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負責依托“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對項目是否符合城市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進行城市空間合規性審查(下簡稱合規性審查)。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和各縣(市、區)應依托“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對項目是否符合各自專項規劃進行合規性審查,提出本領域、本地區的項目建設條件,并將相關條件推送至“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由市自然資源局統籌提出項目總體建設條件。
各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具體負責推進前期項目策劃生成工作。
第十條 前期研究策劃
項目主管部門依據相關規劃、計劃、市委或市政府決策部署和實際需求,組織項目業主單位開展項目前期研究工作。項目業主單位應當結合項目必要性和可行性,依托陽江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開展項目建設方案研究、用地需求、規劃核查、預選址、擬用地現狀調查、征拆摸查、方案比選等前期研究。
前期策劃項目應當申報市發展改革局組織編報的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劃(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市發展改革局每年組織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劃申報工作。前期策劃項目需填寫《工程建設項目生成申報信息表》(附件1),明確項目用地需求與預選址范圍,并提供坐標矢量文件。
每年8月底前,項目主管部門在政府投資項目三年滾動計劃(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中選取項目,向市發展改革局書面函報擬納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預計劃草案的項目。
第十一條 項目儲備
市發展改革局應當綜合考慮市委和市政府決策部署、市財政年度財力情況以及項目建設條件等因素,對擬納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預計劃草案的項目進行審核把關,統籌平衡。每年9月底前,市發展改革局提出下一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預計劃草案初稿。
市發展改革局將預計劃草案初稿征求市財政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及各縣(市、區)政府意見,并根據反饋意見調整更新項目,形成預計劃草案。各部門、各縣(市、區)應當在收到預計劃草案初稿的10天內提出意見報送市發展改革局。
每年9月底前,市發展改革局將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預計劃草案、前期策劃項目的《工程建設項目生成申報信息表》等通過陽江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推送市自然資源局及與預計劃草案項目相關的交通、水務、城鄉建設、生態環境、工業和信息化、農業、林業等部門。
市自然資源局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對預計劃草案項目完成“一張藍圖”合規性審查,并核實土地征收儲備進展情況。按項目形成《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結果報告》、《部門用地意見和建設條件匯總表》以及形成《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信息匯總表》,通過陽江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將合規性審查意見按項目上傳至平臺,推送至市發展改革局和項目主管部門,并將相關情況書面復函市發展改革局。
合規性審查工作如需會同相關部門、各區辦理或需征求意見的,由市自然資源局牽頭組織,通過陽江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具體開展。相關部門和各區應在 10 天內通過陽江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對項目建設條件提出明確意見。
在預計劃項目數量多或遇重大復雜項目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可與市發展改革局協商,適當延長合規性審查和反饋意見的工作時限。
通過合規性審查的項目,市發展改革局按程序將其納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預計劃。未通過合規性審查的項目,原則上不納入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預計劃。
對于未通過合規性審查,但市委、市政府確定要實施的特別重大項目,由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相關部門研究規劃調整的可行性,并向市發展改革局出具規劃調整是否可行的書面意見。對于具備規劃調整可行性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局先行納入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預計劃;經協調無法就規劃調整達成一致意見的且牽涉重大問題的項目,由市發展改革局專題請示市政府。
市發展改革局將未通過合規性審查,但納入下一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預計劃的項目推送至陽江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并通過該平臺將還有問題的項目推送至責任部門(負責解決涉及問題的部門),責任部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即時錄入問題解決情況或意見。項目業主單位提前開展項目規劃調整論證及其他相關的法定報批程序、土地征收儲備、環境影響等有關規劃調整工作。
第十二條 年度實施
年度政府投資項目預計劃經市政府審議批準后,由發展改革部門下達,并上傳至陽江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 列入預計劃的項目項目業主單位應當登錄“ 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 ”(http://www.gdtz.gov.cn)申請項目代碼,并在陽江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臺上補充填寫項目代碼。
預計劃下達后,市財政局對列入預計劃的項目出具落實項目建設資金來源的文件。
項目策劃生成后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項目審批。通過合規性審查的項目審查報告及《部門用地意見和建設條件匯總表》將作為優化后續審批流程、壓縮時限、精簡材料的重要參考依據。
已通過合規性審查,原則上不進行調整。如建設方案發生調整,涉及空間變化的,需要重新開展項目策劃生成。項目業主單位需重新按程序向市自然資源局調整申請。
第四章 審批流程再造
第十三條 精簡事項
嚴禁在公布的事項目錄之外擅自增加事項、前置條件和報審材料,嚴禁擅自延長辦事時限。取消、合并不必要的審批事項,可以通過部門間信息共享的事項,轉為政府內部事項,不再依申請辦理。
在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自然資源部門僅對“土地資源和技術控制指標清單”中的綠地范圍、面積、綠地率等規劃管控指標進行指標復核,不再對建設項目的附屬綠化工程規劃設計方案進行審查;在施工許可階段,取消建筑節能設計審查備案、施工合同備案、物業管理招標前備案等3個事項。單位自簽訂施工合同之日起30日內,將施工合同報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臺進行合同信息登記。
第十四條 優化材料
進一步精簡申請材料,取消非法定材料;電子證照和由政府部門出具的結果(含意見、批文等)不再由申請人提交;重復的報審材料只要求申請人提交一次;在主要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容缺次要材料,審批部門同步開展審查并在承諾時限內作出審批決定。
在立項用地規劃階段,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建設項目,可將用地預審意見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采用告知承諾的方式,建設單位承諾不影響利害關系人權益、明確完成征地手續和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書的約定期限等事項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準手續在施工許可前未能按約定期限完成或在征拆、后期許可、先期施工期間引發利害關系人權益糾紛的,由申請人承擔相應責任,許可機關有權作出撤銷許可或暫停許可實施的決定。
在施工許可階段,取消業主工程款支付保函、承包商履約保函、工人工資保證金繳存證明文件(或銀行保函)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證明作為辦理施工許可的前置條件,改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建立專項核查機制,對項目實施過程中通過事中事后監管予以核查。但施工單位需在項目取得開工許可一個月內辦理好工人工資保證金繳存證明文件(或銀行保函)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證明,送住建、人社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簡化程序
各類評價評估事項不作為項目核準條件,地震安全性評價可在施工圖設計前完成,政府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在報送可行性研究報告前完成,其他評價評估事項可在項目開工前完成。
改變以批代管的審批管理觀念和模式,推行告知承諾制,凡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事項,實行收件確認,建設單位按要求作出書面承諾對并所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審批部門依承諾作出審批決定并對備案內容承擔后續檢查管理職責。告知承諾實施辦法由市發展改革部門另行制定。
各行業主管部門根據項目設計深度,明確規劃、建筑節能、綠色建筑、住建、消防、人防、水務、交通、環保、衛生等相關設計指標要求,建設單位承擔技術評審工作的主體責任,具體工作可以依托技術專家、技術評審機構,涉及質量、安全、造價的技術評審工作應做深做細,在項目申辦時報送相關技術評審結果。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時一并進行設計方案審查,設計方案審查由自然資源部門統一征詢水務、文物、人防、應急、消防、衛生健康、國安等部門意見,教育、民政、交通、環衛、電力、燃氣、水務、文化、工信等其他部門和公共服務企業意見按需征詢,各部門對設計方案進行復核、限時答復,不再對設計方案進行單獨審批,審查通過后由自然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同步開展各項許可批前公示,分別核發相關證件。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整合規劃、建筑、人防、防雷等相關部門施工圖審查環節,編制統一的施工圖審查要點,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開展施工圖審查,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統一標準進行審查,承擔技術評審責任。項目建設、設計單位或審查單位及其相關負責人員、執業資格人員對建設工程的質量負相應終身責任。
將竣工驗收涉及的規劃測量、不動產測繪以及人防測量等合并為一個綜合性聯合測繪事項,實行“一次委托、統一測繪、成果共享”。由自然資源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共同制定聯合測繪實施方案,構建全市測繪市場和成果質量監管機制,梳理制定全市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測繪成果要求,建立聯合測繪成果質量審核、入庫管理、成果共享于一體的信息化測繪體系。
第五章 審批流程
第十六條 審批階段
房屋建筑類項目、市政類線性項目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審批階段。
政府投資小型項目劃分為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三個審批階段。
每個階段包括應辦理審批事項和可能涉及辦理的審批事項,兩類事項并行推進。各階段內辦理的審批事項均不互為前置,具備必要條件即可辦理。
第十七條 時限要求
房屋建筑類項目、市政類線性項目總審批用時90個工作日,其中,立項用地規劃35個工作日、工程建設許可25個工作日、施工許可18個工作日、竣工驗收12個工作日。
政府投資小型項目總審批用時45個工作日,其中,工程建設許可20個工作日、施工許可15個工作日、竣工驗收10個工作日。
由有資質的社會機構編制方案、報告,設計圖紙或進行技術審查等行為,相關工作分階段穿插推進,作為項目審批主線的技術支撐,獨立計時管理。
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對立項文件、規劃方案、施工圖等進行審批或備案,分階段核發用地規劃許可、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行政行為,相關工作作為政府績效考核主要依據,納入項目審批計時管理。
工程建設項目各審批階段由建設方選擇性啟動、開工前完成和施工過程中辦理的各類審批行為,相關工作與審批主線和技術支撐并行推進,可靈活納入對應階段辦理,不納入項目審批計時管理。
施工過程中按需辦理的事項、開工前完成的事項、法定公示時間、建設單位自行組織技術審查、材料準備時間不計入審批時限。
第十八條 前期輔導
線上咨詢。建設單位在開始項目申報前,可通過政務服務網的“智能咨詢平臺”咨詢、查閱工程建設項目聯合審批事項目錄、通用審批流程圖、聯合審批辦事指南、常見問題等內容。
人工輔導。建設單位對申報仍然存在疑問的,根據需要選擇“人工輔導”,由各級工程建設綜合服務窗口(以下簡稱“綜合服務窗口”)按照知識庫內容在正常辦公時間內進行線上實時響應。知識庫無對應內容的,由綜合服務窗口將問題通過審批服務平臺分派至對應審批部門處理,審批部門需在1個工作日內反饋答復內容;同時發送短信(微信)告知建設單位。綜合服務窗口匯總和整理答復內容后通過系統在1個工作日內反饋給建設單位;同時發送短信(微信)告知建設單位。
第十九條 立項用地規劃
1.實名認證。建設單位通過政務服務網使用實名制的數字證書進行核驗,將賬戶可信等級升為L3級別,核驗成功后使用數字證書登錄政務服務網;未持有數字證書的,應先辦理數字證書。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具體申辦人也應注冊個人賬戶,按提示完成個人實名認證。
政務服務網賬戶可信等級未達L3級別的,可通過政務服務網獲取升級方式,或前往陽江市綜合服務窗口申請提升賬戶可信等級。
2.項目申報。建設單位獲取項目代碼后,通過政務服務網的“工程建設”專欄啟動業務申報,未獲取項目代碼的進入“廣東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登記項目信息,獲取項目代碼。建設單位通過政務服務網的“智能問答”場景式引導確定項目類型、申報階段、所需辦理事項清單等內容。系統自動識別項目登記時已填報的項目信息,確定項目歸屬地。
確定項目歸屬地后,建設單位根據所需辦理的事項清單確認具體辦理情形,按系統指引填寫《基本信息登記表》和經整合后的“一張表單”,上傳“一套材料”,并確認紙質審批結果物通過窗口領取、自助取件柜領取或郵寄送達。已有的表單數據和材料數據無需建設單位填寫,由系統通過共享數據進行填充,建設單位確認并加載電子簽章后提交。部門對應單個事項的申請表和申請材料由系統自動生成推送??扇萑钡牟牧?,建設單位填寫并簽字(蓋章)確認《容缺承諾書》后上傳至審批服務平臺,容缺的材料需在審批部門現場勘察時或承諾辦結時限前一個工作日前補交。建設單位提交成功后,通過網上送達《提交申請回執》和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3.綜合預受理。建設單位在政務服務網成功提交項目申報后,業務件流轉到審批服務平臺。業務件在審批服務平臺按照項目的資金來源,由資金來源所屬層級的工程建設綜合服務窗口進行綜合預受理。資金來源為市級的,流轉到市級綜合服務窗口;資金來源為區級或鎮(街)一級的,統一流轉到區級綜合服務窗口;資金來源有多個層級的,統一流轉到上級綜合服務窗口。
由對應綜合服務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對業務件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規范并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屬于本部門受理范圍、部門審批職能和審批權限等內容進行接收確認,符合接收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出具《接收回執》,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不符合接收要求的,一次性通過系統告知補正要求,退回業務件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說明》,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4.綜合受理。項目通過綜合預受理后,由系統自動分派流轉至相同層級的各審批部門,各審批部門收到業務件后,屬于本層級審批權限的,應按要求及時處理;不屬于本層級審批權限的,由審批部門將業務件分派流轉至相應層級進行處理。
各審批部門通過審批服務平臺在1個工作日內分別出具受理意見并反饋至綜合服務窗口,綜合服務窗口通過審批服務平臺統一確認受理意見后,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建設單位反饋受理意見。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回執》,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需要建設單位進行申請材料補正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5.前期經費。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會同自然資源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各行業主管部門建立并管理項目儲備庫,制定項目入庫、出庫條件,加強統籌協調,落實前期經費。財政部門根據市、縣(市、區)委常委會會議紀要,市、縣(市、區)政府常務會會議紀要或市政府批準項目實施的文件等規定落實項目前期經費。發展改革部門在立項批復時,明確定性該項目是否為政府投資非經營性項目。
6.勘察、設計招標。對納入政府投資計劃或經市政府審定的專項規劃、行動計劃等文件中明確的項目,及經市政府同意的近期實施計劃中的項目,部分改擴建項目以及總投資5000萬以下的項目,建設單位可先行開展勘察、設計等招標掛網工作,并做到工程初步設計設計方案階段深度。
7.結果送達。完成審批后,需要繳費的,出具《繳費通知書》并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按要求完成繳費,各審批部門分別制作電子證照和紙質審批結果物并統一上傳到審批服務平臺。電子證照通過審批服務平臺送達建設單位并出具電子《送達回執》,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可通過政務服務網查看、下載、打印。建設單位按約定的送達方式領取紙質審批結果物,各審批部門將紙質審批結果物統一送達綜合服務窗口。
選擇窗口送達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領取并出具《送達回執》。選擇自助取件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將結果物放到自助取件柜,建設單位憑取件碼前往自助取件柜領取。選擇郵寄送達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郵寄送達建設單位,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
第二十條 工程建設許可
1.項目申報。建設單位通過已獲取的項目代碼,在政務服務網的“工程建設”專欄啟動業務申報,填寫項目代碼,通過“智能問答”場景式引導確定申報階段、所需辦理事項清單等內容。
建設單位根據所需辦理的事項清單確認具體辦理情形,按系統指引填寫《基本信息登記表》和經整合后的“一張表單”,上傳“一套材料”,并確認紙質審批結果物通過窗口領取、自助取件柜領取或郵寄送達。已有的表單數據和材料數據無需建設單位填寫,由系統通過共享數據進行填充,建設單位確認并加載電子簽章后提交。部門對應單個事項的申請表和申請材料由系統自動生成推送??扇萑钡牟牧?,建設單位填寫并簽字(蓋章)確認《容缺承諾書》后上傳至審批服務平臺,容缺的材料需在審批部門現場勘察時或承諾辦結時限前一個工作日前補交。建設單位提交成功后,通過網上送達《提交申請回執》和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2.綜合預受理。建設單位在政務服務網成功提交項目申報后,業務件流轉到審批服務平臺。業務件在審批服務平臺按照項目的資金來源,由資金來源所屬層級的工程建設綜合服務窗口進行綜合預受理。資金來源為市級的,流轉到市級綜合服務窗口;資金來源為縣(市、區)級或鎮(街)一級的,統一流轉到縣(市、區)級綜合服務窗口;資金來源有多個層級的,統一流轉到上級綜合服務窗口。
由對應綜合服務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對業務件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規范并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屬于本部門受理范圍、部門審批職能和審批權限等內容進行接收確認,符合接收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出具《接收回執》,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不符合接收要求的,一次性通過系統告知補正要求,退回業務件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說明》,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3.綜合受理。項目通過綜合預受理后,由系統自動分派流轉至相同層級的各審批部門,各審批部門收到業務件后,屬于本層級審批權限的,應按要求及時處理;不屬于本層級審批權限的,由審批部門將業務件分派流轉至相應層級進行處理。
各審批部門通過審批服務平臺在1個工作日內分別出具受理意見并反饋至綜合服務窗口,綜合服務窗口過審批服務平臺統一確認受理意見后,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建設單位反饋受理意見。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回執》,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需要建設單位進行申請材料補正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4.一次征詢。項目通過綜合受理后,由自然資源部門通過審批服務平臺對設計方案統一按需征詢交通運輸(含軌道交通保護及道路設計銜接)、人防、教育、民政、水務、文物、應急、消防、衛生健康、國安、環衛、電力、燃氣、文化、工信等部門意見,各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核、答復。征詢結束后,由自然資源部門匯總各部門的征詢意見并填寫匯總意見,并將有關征詢信息錄入審批服務平臺。
5.概算審核。建設單位在立項用地規劃階段完成勘察、設計文件的招標,并將建設工程初步設計(概算)文件報送發展改革部門,審定的概算作為控制建設項目總投資的依據。
6.結果送達。完成審批后,需要繳費的,出具《繳費通知書》并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按要求完成繳費,各審批部門分別制作電子證照和紙質審批結果物并統一上傳到審批服務平臺。電子證照通過審批服務平臺送達建設單位并出具電子《送達回執》,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可通過政務服務網查看、下載、打印。建設單位按約定的送達方式領取紙質審批結果物,各審批部門將紙質審批結果物統一送達綜合服務窗口。
選擇窗口送達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領取并出具《送達回執》。選擇自助取件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將結果物放到自助取件柜,建設單位憑取件碼前往自助取件柜領取。選擇郵寄送達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郵寄送達建設單位,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
第二十一條 施工許可
1.聯合審圖。按照“統一平臺、多審合一、結果互認、依法監管”的思路,依托互聯網和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平臺”,推行全程電子審圖,實現“一套圖紙聯合審查,一個平臺多方共享、一家審查多方共管”的施工圖審查新模式,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面提速。
全面實行多審合一。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筑、消防、人防等技術審查整合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按照“一個項目委托一家機構審查”的原則,由建設單位委托一家具備資質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依法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內容進行審查。相關主管部門對施工圖技術審查進行業務指導,不再單獨從事相關技術審查。
聯合審查原則上不應超過下列時限: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15個工作日,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10個工作日。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合格后應將施工圖、審查意見等通過系統推送給建設單位、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人防部門、消防等相關單位。
2.預算審核。建設單位完成施工圖審查后,編制工程量清單預算文件報送財政部門,由財政部門進行預算審核。
3.施工招標。建設單位根據財政部門審定的工程預算,做好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工作,自發出招標文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招標控制價報送工程造價主管機構備查。
4.項目申報。建設單位通過已獲取的項目代碼,在政務服務網的“工程建設”專欄啟動業務申報,填寫項目代碼,通過“智能問答”場景式引導確定申報階段、所需辦理事項清單等內容。
建設單位根據所需辦理的事項清單確認具體辦理情形,按系統指引填寫《基本信息登記表》和經整合后的“一張表單”,上傳“一套材料”,并確認紙質審批結果物通過窗口領取、自助取件柜領取或郵寄送達。已有的表單數據和材料數據無需建設單位填寫,由系統通過共享數據進行填充,建設單位確認并加載電子簽章后提交。部門對應單個事項的申請表和申請材料由系統自動生成推送??扇萑钡牟牧?,建設單位填寫并簽字(蓋章)確認《容缺承諾書》后上傳至審批服務平臺,容缺的材料需在審批部門現場勘察時或承諾辦結時限前一個工作日前補交。建設單位提交成功后,通過網上送達《提交申請回執》和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5.綜合預受理。建設單位在政務服務網成功提交項目申報后,業務件流轉到審批服務平臺。業務件在審批服務平臺按照項目的資金來源,由資金來源所屬層級的工程建設綜合服務窗口進行綜合預受理。資金來源為市級的,流轉到市級綜合服務窗口;資金來源為縣(市、區)一級的,流轉到縣(市、區)級綜合服務窗口;資金來源有多個層級的,統一流轉到上級綜合服務窗口。
由對應綜合服務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對業務件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規范并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屬于本部門受理范圍、部門審批職能和審批權限等內容進行接收確認,符合接收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出具《接收回執》,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不符合接收要求的,一次性通過系統告知補正要求,退回業務件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說明》,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6.綜合受理。項目通過綜合預受理后,由系統自動分派流轉至相同層級的各審批部門,各審批部門收到業務件后,屬于本層級審批權限的,應按要求及時處理;不屬于本層級審批權限的,由審批部門將業務件分派流轉至相應層級進行處理。
各審批部門通過審批服務平臺在1個工作日內分別出具受理意見并反饋至綜合服務窗口,綜合服務窗口通過審批服務平臺統一確認受理意見后,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建設單位反饋受理意見。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回執》,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需要建設單位進行申請材料補正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7.公共設施報裝。建設單位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前,由建設單位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在施工過程中自行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或公共服務企業提供的其他互聯網渠道提交永久性用水、用電報裝、民用燃氣、通信設施、排水管網等公共設施報裝申請,相關公共服務企業在規定時限內受理。
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占用、遷改市政基礎設施、排水設施、道路、公路、綠地(由市政府終審的除外)等事項的審批,由建設單位按需提出申請,各行業主管部門并聯審批,限時辦結。
8.并聯審批。項目通過綜合受理后,各審批部門在規定時限內通過審批服務平臺進行聯合審批,提出審查意見,作出審查通過或不予通過的結論。審批服務平臺自動匯總各審批部門審查結論形成一份審批結果,由牽頭部門統一審核后一次性向建設單位反饋。
事項存在容缺材料的,審批部門需照常對容缺事項開展審查,作出審批決定。建設單位按約定補齊補正容缺材料的,容缺材料通過審批服務平臺流轉至審批部門進行審查核驗。如建設單位未按約定補齊補正申請材料的,審批部門可撤銷審批決定,建設單位需重新提交申請,辦理時限重新計算。逾期未補齊補正容缺材料的列入失信名單,本年度內(日歷年)不再適用容缺服務。
符合批準條件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當天辦結。在1個工作日內,消防部門出具消防設計備案通知書;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完成人防施工圖審查備案。4個工作日內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完成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核發,發出建筑工程受監通知書;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發出人防質量受監通知。審查過程中發現需要審查補正的,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并出具《并聯審批意見書》;經審查補正仍不符合批準條件的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登錄政務服務網查看、下載或打印,并簽收《送達回執》。
9.結果送達。完成審批后,需要繳費的,出具《繳費通知書》并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按要求完成繳費,各審批部門分別制作電子證照和紙質審批結果物并統一上傳到審批服務平臺。電子證照通過審批服務平臺送達建設單位并出具電子《送達回執》,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可通過政務服務網查看、下載、打印。建設單位按約定的送達方式領取紙質審批結果物,各審批部門將紙質審批結果物統一送達綜合服務窗口。
選擇窗口送達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領取并出具《送達回執》。選擇自助取件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將結果物放到自助取件柜,建設單位憑取件碼前往自助取件柜領取。選擇郵寄送達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郵寄送達建設單位,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
第二十二條 聯合驗收
1.聯合測繪。建設單位按照聯合測繪有關規定采取公平競爭方式確定測繪中介服務機構。測繪中介服務機構依據全市統一的聯合測繪技術標準和規程實施生產任務。自然資源部門對聯合測繪成果進行質量審核、入庫,將符合測量技術標準規程的成果共享至審批服務平臺。
2.項目申報。建設單位通過已獲取的項目代碼,在政務服務網的“工程建設”專欄啟動業務申報,填寫項目代碼,通過“智能問答”場景式引導確定申報階段、所需辦理事項清單等內容。
建設單位根據所需辦理的事項清單確認具體辦理情形,按系統指引填寫《基本信息登記表》和經整合后的“一張表單”,上傳“一套材料”,并確認紙質審批結果物通過窗口領取、自助取件柜領取或郵寄送達。已有的表單數據和材料數據無需建設單位填寫,由系統通過共享數據進行填充,建設單位確認并加載電子簽章后提交。部門對應單個事項的申請表和申請材料由系統自動生成推送。可容缺的材料,建設單位填寫并簽字(蓋章)確認《容缺承諾書》后上傳至審批服務平臺,容缺的材料需在審批部門現場勘察時或承諾辦結時限前一個工作日前補交。建設單位提交成功后,通過網上送達《提交申請回執》和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3.綜合預受理。建設單位在政務服務網成功提交項目申報后,業務件流轉到審批服務平臺。業務件在審批服務平臺按照項目的資金來源,由資金來源所屬層級的工程建設綜合服務窗口進行綜合預受理。資金來源為市級的,流轉到市級綜合服務窗口;資金來源為縣(市、區)級,流轉到縣(市、區)級綜合服務窗口;資金來源有多個層級的,統一流轉到上級綜合服務窗口。
由對應綜合服務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對業務件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規范并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屬于本部門受理范圍、部門審批職能和審批權限等內容進行接收確認,符合接收要求的,予以接收并出具《接收回執》,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不符合接收要求的,一次性通過系統告知補正要求,退回業務件并出具《申請材料補正說明》,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4.綜合受理。項目通過綜合預受理后,由系統自動分派流轉至相同層級的各審批部門,各審批部門收到業務件后,屬于本層級審批權限的,應按要求及時處理;不屬于本層級審批權限的,由審批部門將業務件分派流轉至相應層級進行處理。
各審批部門通過審批服務平臺在1個工作日內分別出具受理意見并反饋至綜合服務窗口,綜合服務窗口通過審批服務平臺統一確認受理意見后,1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向建設單位反饋受理意見。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回執》,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需要建設單位進行申請材料補正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不符合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
5.現場勘察。項目通過綜合受理,符合驗收條件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與建設單位約定現場勘察時間,并組織各專項驗收人員集中上門進行現場勘察。項目設計、施工、監理、勘察等參建單位負責人由建設單位組織到現場配合驗收工作。各專項驗收人員按職責規定分別開展驗收(勘察)工作。現場勘察完成后,由各專項驗收人員在《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現場勘察意見書》上填寫驗收(勘察)意見并簽字確認?,F場勘察須出具明確意見,合格的簽注“驗收合格”,存在問題需整改的由對應部門出具整改意見。現場勘察意見書一式兩份,一份在現場交建設單位,一份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上傳系統平臺。
6.并聯審批。建設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現場勘查意見完成整改,各驗收部門通過審批服務平臺進行聯合審批,作出驗收通過或不予通過的結論。各專項驗收通過的由各驗收部門出具合格文書上傳系統,全部專項驗收通過后由審批服務平臺自動生成《建設工程竣工聯合驗收終審意見書》及專項驗收合格意見,各驗收部門通過系統加蓋公章,最后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匯總并統一發放。規定期限內整改不通過的,對應部門出具不合格文書上傳系統,項目先行辦結,已合格的文書暫不發放,申報資料不退。
7.復驗。項目整改完畢后,由建設單位申請復驗,無需再遞交申報資料。復驗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組織專項驗收不合格的部門參與,復驗后所有專項合格的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統一發放合格文書及終審意見書。
事項存在容缺材料的,審批部門需照常對容缺事項開展審查,作出審批決定。建設單位按約定補齊補正容缺材料的,容缺材料通過審批服務平臺流轉至審批部門進行審查核驗。如建設單位未按約定補齊補正申請材料的,審批部門可撤銷審批決定,建設單位需重新提交申請,辦理時限重新計算。逾期未補齊補正容缺材料的列入失信名單,本年度內(日歷年)不再適用容缺服務。
符合批準條件的,由自然資源部門核發規劃條件核實合格證;住房城鄉建設部門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監督;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出具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報告、人防工程專項竣工驗收備案意見書、人民防空義務證明書;消防部門出具竣工驗收消防備案通知,批復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水務部門核發城市排水許可證;氣象部門出具防雷裝置驗收意見書;通管辦批復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審核意見書,發出光纖到戶通信設施建設工程準予接入公網通知書;郵政管理部門出具住宅信報箱工程建設驗收合格證明。審查過程中發現需要審查補正的,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并出具《并聯審批意見書》;經審查補正仍不符合批準條件的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同時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登錄政務服務網查看、下載或打印,并簽收《送達回執》。
8.驗收備案。建設單位取得所有相關驗收文書后,登錄政務服務網的“工程建設”專欄進行驗收備案申請,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完成竣工驗收備案。
9.結算審核。項目完成竣工驗收后,由建設單位編制工程結算報告報送財政部門審核。建設單位應當自確認建設工程造價文件之日起30日內將工程結算文件報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主管機構。
10.決算審核。建設單位在工程結算審核完畢后(若需進行項目竣工結算審計的,則以項目竣工結算審計完畢時間為準)的3個月內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送財政部門進行審核批復。財政部門審核批復結果,作為項目結轉固定資產的依據。
11.結果送達。完成審批后,需要繳費的,出具《繳費通知書》并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按要求完成繳費,各審批部門分別制作電子證照和紙質審批結果物并統一上傳到審批服務平臺。電子證照通過審批服務平臺送達建設單位并出具電子《送達回執》,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可通過政務服務網查看、下載、打印。建設單位按約定的送達方式領取紙質審批結果物,各審批部門將紙質審批結果物統一送達綜合服務窗口。
選擇窗口送達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領取并出具《送達回執》。選擇自助取件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將結果物放到自助取件柜,建設單位憑取件碼前往自助取件柜領取。選擇郵寄送達的,由綜合服務窗口統一郵寄送達建設單位,發送短信(微信)提醒建設單位。
第六章 配套措施
第二十三條 電子化應用
電子簽章。全面實施電子簽章應用,包括電子印章和電子簽名的應用。加載電子簽章的電子材料與加載實物簽章的紙質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電子表單。全面實施電子表單應用,通過政務服務網、實體大廳自助填表設備填寫電子表單,經身份認證后歷史數據自動填充,建設單位對復用信息進行確認或修改并加載電子簽章后自動流轉到審批服務平臺。電子表單應用情況統一納入效能監督平臺,收集、分析電子表單數據,對表單電子化比例及電子表單應用比例進行監察、考核。
電子材料。全面實施申請材料電子化,電子化材料存儲到電子材料庫形成電子材料實例,電子材料實例可供建設單位在網上申報時調取復用。材料標準應用數據統一納入效能監督平臺。
電子檔案。全面實施審批材料電子歸檔,包括對業務辦理過程中的材料、申請表單、各類回執、各類證照信息等內容電子化,實行統一編碼、統一管理、統一歸檔,形成電子檔案并留存。各部門在權限范圍內可進行電子檔案的查詢、下載、打印,并獲取有關統計分析數據。
第二十四條 建設單位
建設單位通過在線平臺完成項目審批的事項報件、項目變更、中止申請等,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申報材料不具備許可條件或內容深度達不到審批要求,但能補齊補正的,審批部門通過審批服務平臺一次性明確告知建設單位補齊補正要求。需要補齊補正申報材料的,以完善材料后為正式受理時間。
建設單位收到補齊補正通知后20個工作日內未補齊補正材料的,予以退件處理。退件處理的,審批服務平臺納入報件質量統計。
建設單位應嚴格履行項目建設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各項標準,與政府部門協同配合,提高項目相關設計文件、申報材料的質量,及時報建,項目報建情況納入在線平臺數據分析。
第二十五條 監管平臺
建立陽江市工程建設項目效能監督平臺,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監管體系,從重前置審批向重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落實建設各方的主體責任,經發現存在承諾不兌現或弄虛作假等行為并查實的,記入企業和個人誠信檔案,由相關部門按規定實施聯合懲戒;情節嚴重的,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增加違規和失信成本。
第二十六條 誠信體系
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臺,建立信息資源共享制度,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實施對接和信息共享,匯集各審批監管部門記錄的信用信息,建立健全覆蓋建設單位、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等各類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建立相關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對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弄虛作假等不良行為列入黑名單,在政務服務網、信用陽江網向社會公開,由相關部門按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在行政審批、事中事后監管、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開展應用,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第二十七條 中介管理
健全中介服務管理制度,加快中介服務脫鉤改制,規范行業服務標準、流程、收費,實現對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中介服務全方位監管。提升完善網上中介服務超市功能,擴大中介事項管理范圍,加強網簽合同的應用,落實我市各級財政投融資項目全面實行中介服務合同網簽,引導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進入網上中介服務超市運行。支持培育第三方咨詢服務機構提供市場化專業化的咨詢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建設單位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或委托符合要求的項目管理單位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提升項目管理專業化水平。
第二十八條 風險管控
建立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相適應的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明確工程建設項目檢查事項清單和檢查工作細則,實施重點檢查和專項檢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基于不同風險級別的項目監管檢查機制,加大對高風險項目的監管力度。第三方機構的委托部門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管機制,提高工程建設項目評估審查質量。大力推進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通過保險公司聘請的第三方風險管理機構,為工程建設項目提供全流程質量風險管控服務。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項目分類定義
本細則所稱政府投資類項目為:
房屋建筑項目是指全市范圍內使用本級政府統籌財政資金的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線、設備安裝的工程建設項目,主要包括公共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文體設施、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等建設項目。
市政類線性項目是指全市范圍內使用本級政府統籌財政資金的供水、排水、電力、通信、燃氣等線性布設管道類城市基礎設施的工程建設項目。
交通類線性項目是指全市范圍內使用本級政府統籌財政資金的城市道路、軌道、隧道、橋梁、公路等城市基礎設施的工程建設項目。
政府投資小型項目是指全市范圍內使用本級政府統籌財政資金的建設內容單一、技術方案簡單、總投資1000萬元以下的工程建設項目。
第三十條 一次征詢涉及部門及范圍
協同審批類
規劃部門:規劃設計方案審查。
水務部門: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城管部門: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核發。
文物部門:文物保護單位建設控制地帶內的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審批;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審核
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核準;地下交通干線、城市基礎設施和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工程建設管理。
應急部門: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含坑探工程安全專篇)、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審查、煙花爆竹批發經營企業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和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衛生健康部門:飲用水供水單位新、改、擴建供水工程項目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
公安部門:涉及交通類線性項目的交通組織、交通設施、影響交通安全暢順占道施工方案的審查。
國安部門: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項目審批。
交通運輸部門:涉及軌道交通保護區的建設項目。
征詢意見類
教育部門:涉及配建或建設幼兒園、中小學等教育設施的建設項目。
民政部門:涉及配建或建設養老院、福利院等民政社會福利設施的建設項目。
交通運輸部門:涉及配建或建設交通基礎設施(含市政道路、行人立體過街設施等)、公交站場(含公交首末站、??空?、公交停車場、公交養護維修場等)等公共交通設施的建設項目。
環衛部門:涉及配建或建設生活垃圾、醫療垃圾、危險廢物處理(置),以及垃圾轉運、公廁、車輛清洗、環衛車輛停放修理等公共環衛設施的建設項目。
電力部門:涉及配建或建設變配電站等公共電力設施的建設項目。
燃氣部門:涉及配建或建設燃氣存儲站等公共燃氣設施的建設項目。
城管部門:涉及配建或建設中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站(池)等公共排水設施的建設項目。
文化部門:涉及配建或建設綜合文化活動中心、文化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老年活動中心等公共文化設施的建設項目。
工信部門:涉及配建或建設移動基站、微波站等公共通信設施的建設項目。
第三十一條 發布實施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內,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進行修改或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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