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區政府、市直有關單位、市區各房地產開發單位:
為做好陽江市市區房地產開發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移交接收工作,簡化移交手續,提高移交效率和使用效益,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市區房地產開發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直接移交問題通知如下:
一、市區房地產開發單位按項目規劃條件要求將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直接移交江城區政府或市直相關職能部門。移交用房需滿足的基本條件是:完成規劃和工程設計、施工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工程建設資料完備,取得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合格證、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通過竣工驗收備案,并已辦理水電表安裝手續等。
二、移交的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在完成竣工驗收及備案手續后,房地產開發單位向江城區政府或市直對應職能部門提出移交申請,雙方簽訂產權移交協議,在6個月內直接無償移交江城區政府或市直對應職能部門管理使用,產權登記為接收方。
三、市區房地產開發項目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居委會辦公和活動用房由江城區政府接收;派出所或警務室由市公安局接收;社區衛生室由市衛生健康局接收。
四、雙方移交協議簽訂后,需送一份協議原件給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備案。
五、房地產項目移交的基本資料:獨立設置建設(單獨用地建設)和非獨立設置建設(在小區內建筑單體內設置)的中小學校(公共用房)移交的基本資料詳見附件1和附件2。
六、開發單位未按上述規定辦理移交手續的,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七、本通知所指“市區”范圍僅指江城區,不包含陽東區、海陵區、高新區。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5年,在有效期內,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進行修改或廢止。
附件:1.XXXX項目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社區公共用房) 資料移交清單(獨立設置建設)
2.XXXX項目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社區公共用房)資料移交清單(非獨立設置建設)
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4月17日
部門規范性文件編號:陽部規〔2020〕8號
附件1
XXXX項目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社區公共用房)資料移交清單(獨立設置建設)
附件2
XXXX項目配套建設的中小學校(社區公共用房)資料移交清單(非獨立設置建設)
關于我們
|
網站幫助
|
網站地圖
|
隱私申明
|
主辦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管理維護:陽江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4417000019 備案序號:粵ICP備16010311號-3 網站報障:0662-3367662
粵公網安備 441702020001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