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架空電力線路的安全,不但事關國計民生,更涉及沿線周邊人畜安全和森林消防安全,為確保電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和可靠供電,根據《省人民政府103號令》,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市政府決定從現在起開展對架空電力保護區內的高桿植物進行清理和控制。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密切配合
市政府成立專門清理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清理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加大宣傳,密切配合,妥善處理好有關問題,確保架空線路的安全運行。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岑國健(副市長)
副組長:蘇玉均(市政府副秘書長)、施元志(市安監局局長)、曾昭廠(市林業局局長)、王志英(陽江供電局局長)、楊練條(陽江供電局副局長)、余洪波(江城區副區長)、冼啟泰(陽春市副市長)、伍世光(陽東縣副縣長)、謝國雄(陽西縣副縣長)、馬洪藻(海陵島經濟開發試驗區管委會副主任)、唐春輝(陽江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李楚文(崗僑管理區管委會副主任)
成  員:洪禮志(市林業局副調研員)、曾奎(市安監局黨組成員、執法支隊隊長)、陳廣生(陽江供電局輸電部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陽江供電局輸電部(創業路興陽街供電生產大樓六樓),負責執行清理工作的具體事務。
主  任:蘇玉均(兼)
常務副主任:洪禮志(兼)
副主任:曾奎(兼)、陳廣生(兼)
辦公室成員由市林業局林政科、安監局執法支隊、供電局輸電部相關人員以及市經貿、公安部門有關人員組成。
各縣(市、區)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開展此項工作。
二、加大對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的保護力度
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是指導線邊線向外側水平延伸并垂直地面所形成的兩平行面內的區域。在保護區內,嚴禁種植可能危及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的高大樹木和竹子。在確保電力線路安全運行的條件下,可以種植果樹、花灌木或者苗木。
三、嚴格執行保護區安全距離
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的樹木和竹子,要保持樹木、竹子生長的最終高度、寬度與導線邊線在最大計算弧垂、最大計算風偏的情況下滿足規定的安全距離:10kV以及以下最大風偏距離、最大弧垂距離為3米,35kV-110kV分別為3.5米和4米;220kV為4米和4.5米;500kV均為7米。
四、堅持依法清理
(一)清理程序:對影響架空電力線路運行安全的樹木和竹子,需要砍伐或修剪的,由種植戶主或供電部門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林業部門報告并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實施。如遇到突發自然災害或對個別已經危及安全運行的樹木和竹子,供電部門可以做出緊急處理,及時砍伐或修剪,但事后要完善相關手續。
(二)清理原則: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任何公民、法人和個體種植可能危及架空電力線路安全的樹竹,屬于違反《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和《省人民政府103號令》行為,種植戶必須自行砍伐或移植,拒不處理的,供電部門有權進行砍伐或修剪,并不予支付任何費用。
(三)相關責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擾林業、電力部門在架空電力線路保護區內正常進行的樹竹清障工作。由于種植戶主阻撓,影響樹木及時砍伐而造成的電網設備、森林火災和人畜傷亡事故,由種植戶主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對煽動群眾鬧事、干擾正常清障者,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前雨季即將來臨,樹木生長較快,各地各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重視電網安全,全力配合此次清理和控制工作,確保在6月20日前全面完成清障任務。
二○○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