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市人民政府批準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確定的第四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共計6項),現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規和政策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堅持科學的保護理念,扎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的保護傳承和管理工作。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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