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依法行政考評辦法》(省政府令第230號)的有關規定,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我市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市政府工作部門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況進行了考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考評結果通報如下:
一、考評結果及等次
此次考評工作由市政府派出考評組,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工作部門等38個單位實施了實地考評。從考評情況看,2016年度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穩中有進,政府職能有序轉變,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程度進一步提高,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工作深入推進,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斷加強,政府及部門主動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進一步提高。根據考評得分匯總,31個被考評單位(其中7個被考評單位不作評分及等次)得分中,最高分84分,最低分77分,平均得分81.13分。
(一)各縣(市、區)政府的考評等次。陽春市人民政府為優秀等次,江城區、陽東區、陽西縣人民政府為良好等次。
(二)市政府各工作部門的考評等次。市工商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司法局、公安局、衛生計生局、發展改革局為優秀等次,市海洋漁業局、住房規劃建設局、安全監管局、經濟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水務局、林業局、城管局、財政局、質監局、文廣新局、環境保護局、國土資源局、民政局、農業局、交通運輸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旅游外僑局為良好等次,市民族宗教局、商務局、教育局為一般等次。
此外,參照省的做法,對海陵試驗區、陽江高新區、陽江濱海新區管委會等3個經濟功能區和市審計局、統計局、人防辦、檔案局等4個屬于第三類考評的單位,不作評分和劃等次。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雖然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在省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評中被評為良好等次,但是從今年省政府考評市政府以及市政府考評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工作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的過程中,發現仍然存在個別縣區和部門依法行政意識不強,政府工作人員的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增強、部分規范性文件制定履行程序不到位、未全面落實行政決策法定程序、未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化程度有待提高、法治政府建設力量薄弱,政府法制機構有待進一步強化等問題。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推進依法行政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采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做好此次考評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的整改及查漏補缺工作,確保我市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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