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工作責任制考核細則的通知》(粵府辦〔2016〕99號)及《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陽江市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工作責任制考核細則的通知》(陽府辦〔2016〕28號)的文件精神和我市2017年打假工作要求,我市組織有關單位成立考核組,于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打假工作責任制情況進行了考核。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考核情況通報如下:
一、考核總體情況
考核組通過聽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貫徹落實打假工作責任制情況的匯報、查閱有關資料、抽查走訪等形式,對照《陽江市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工作責任制考核評分細則表》對各被考核單位進行了認真細致的考評。根據現場考核和市打假辦及有關市打假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各地打假專項工作的評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本年度考核均為優秀,其中陽西縣人民政府100分(原始分97.9+加分項5)、陽江高新區管委會100分(原始分97.3+加分項5)、陽春市人民政府為96.7分(沒有加分項)、陽東區人民政府為94.5分(原始分89.5+加分項5)、海陵試驗區管委會94.4分(原始分89.4+加分項5)、江城區人民政府90.1分(原始分85.1+加分項5)。
二、各地較好的經驗做法
(一)政府重視,打假工作機制逐步健全。各縣(市、區)政府對打假工作高度重視,落實了工作機構,將打假工作責任制和打假工作聯絡員制度落實到鎮(街)、村一級,打假工作機制逐步健全。
(二)責任明確,措施有效。各縣(市、區)將打假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計劃和議事日程,已建立起打假工作由政府負總責,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打假工作負主要責任,分管領導負直接責任的體制,將落實打假工作責任制情況列入相關責任人年度工作考核內容;能夠逐級逐期簽訂打假責任書,將打假工作責任制延伸到基層,形成了層級分明、逐級負責的立體打假網絡體系。
(三)加強協作,推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無縫銜接。各縣(市、區)逐步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聯動機制,完善了行政與刑事司法銜接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實現數據及時傳送和對接。行政執法機關、公安機關、檢查機關和審判機關密切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的無縫銜接。
(四)重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區)能夠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宣傳打假治劣工作和成效,采取懸掛廣告牌、橫幅,派發宣傳資料,公布舉報投訴電話,通過網絡、手機發布信息等方法,增強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人士參與打假工作的積極性。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開展培訓,提高企業法律意識和質量品牌意識,打假執法環境日趨好轉,形成良好的打假氛圍。
三、存在問題
考核中發現較為突出的問題有:一是個別地區對打假工作信息報送重視不夠,未能及時上報打假數據及打假信息;二是部分地區沒有按要求及時報送地區性的打假重點區域(市場)或警示區域(市場);三是部分地區未對專項打假工作開展指導、檢查、監督,打假工作責任傳導機制不夠健全;四是部分地區未對打假舉報投訴及舉報獎勵投訴工作開展監督檢查。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強整改,注重實效。對在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各地務必高度重視,結合本地實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市打假辦將對各地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查。
(二)積極推進“兩法銜接”和信息公開。各地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綜合執法,推進“兩法銜接”和信息公開工作,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督促執法部門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并開展監督檢查。
(三)加強綜合執法和打假工作督導。各地要層層落實責任,有序開展專項打假工作,加強地區綜合執法,對各專項打假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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