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陽江市防風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6月3日
為科學有序地開展防臺風工作(簡稱防臺風),有效防御和減輕臺風造成的災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我市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試行辦法》《防御臺風預案編制導則》《廣東省突發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防汛抗旱防風應急預案》等,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登陸或影響我市臺風(含強臺風或超強臺風)的防御和抗災救災工作。
(三)工作原則
1. 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全力搶險”的工作方針及“兩個堅持”和“三個轉變”公共安全的新理念,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相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穩定作為防御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臺風災害造成的危害和損失。
2. 三防的重點在縣(市、區),關鍵在鎮(街)村,三防工作的主要責任在市、縣。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分級響應、部門負責的原則,以市、縣(市、區)、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為本行政區域防臺風主體,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的要求,將三防工作責任明確到單位和個人。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分級管理責任制、部門責任制、明督暗查制。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三防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都要深入一線,親自檢查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有關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加強會商,建立部門協調、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
3. 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高防風災害和應急處置工作水平,做到全面監測、準確預報、及早預警、快速響應、科學處置、有效應對。
4. 各級政府和三防指揮部門應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機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三防工作堅持黨的領導,尊重新聞傳播規律,切實提高新聞輿論傳播力、引導力、影響力、公信力,正確引導三防搶險救災輿論。
5. 遵循臺風自然規律,制定平戰結合、軍民結合、全民參與的預案,做好防臺風工作。
臺風預警信號分為臺風白色預警信號、臺風藍色預警信號、臺風黃色預警信號、臺風橙色預警信號和臺風紅色預警信號五個級別。市氣象局是負責臺風的監測、預報工作的部門,應密切監視臺風的生成、發展、登陸、消失全過程,做好未來趨勢預報,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三防指揮部及有關成員單位報告臺風的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為防御提供依據。
根據預警級別按臺風風力情況、對我市影響程度,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四級預警。其中,Ⅰ級、Ⅱ級、Ⅲ級統稱為警報,Ⅳ級稱為消息。
(一)Ⅳ級預警
臺風消息階段:指臺風已經形成,正不斷發展,有進入南海的可能,或在南海生成,或臺風已移入南海海面,在2~3天內,有可能在我市沿海登陸。
(二)Ⅲ級預警
臺風警報階段:指未來48小時內(強)熱帶風暴或臺風將襲擊或嚴重影響我市沿海時發布警報;(強)熱帶風暴或臺風正在嚴重影響我市沿海時也要發布警報。(注:嚴重影響的定義是指我市沿海有≥8級風或≥大暴雨,下同)。
(三)Ⅱ級預警
臺風緊急警報階段:指未來24小時內,強熱帶風暴或臺風將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注:嚴重影響的定義是指我市沿海有≥10級風或特大暴雨,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或人員傷亡事故。)
(四)Ⅰ級預警
臺風特急警報階段:指未來24小時內,強臺風或超強臺風(臺風中心附近最大風力達14級以上)將登陸或嚴重影響我市。(注:該嚴重影響的定義是指我市沿海有≥14級風或持續特大暴雨,可能造成重大損失或重大人員傷亡事故。)
三、應急響應
按照臺風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防風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響應。與預警級別相對應,啟動Ⅳ、Ⅲ、Ⅱ、Ⅰ級應急響應。Ⅱ、Ⅲ、Ⅳ級應急響應由市三防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視情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市三防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啟動。
(一)Ⅳ級應急響應方案
1. 市三防辦公室加強值班,并有領導帶班;密切關注臺風路徑移動方向,發出做好防御臺風工作的通知。
2. 各級領導根據市三防指揮部的報告,關注臺風動向。
3. 市氣象局及時發布臺風預警信息,并及時報告市三防指揮部;廣播、電視、短信、網絡,以及其他信息發布系統適時播報臺風消息以及防御指引;市各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通知各縣(市、區)主管部門要求出海作業漁船立即回港或就近港口避風,海上養殖戶做好防風措施及指導群眾對成熟農作物進行收割,對未成熟農作物采取保護措施;對船舶發出防風預警信號;通知群測群防人員密切關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點;通知各地加強對水利設施的安全檢查,并做好工程搶險物料的準備。其它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發出防御通知,布置防臺風工作。
(二)Ⅲ級響應方案
1. 市三防辦公室加強值班,并有指揮部領導帶班。密切關注臺風路徑及雨情潮汛;召開防風會商會;向所有市直成員單位和各縣(市、區)下發防風通知;檢查防風措施落實。
2. 市三防指揮部常務副指揮組織召開全市防風會商會,全面部署防風工作。檢查漁港、海堤、核電等重要設施防御措施落實情況。
(三)Ⅱ級響應方案
1. 市三防指揮部指揮或常務副指揮坐鎮三防指揮部,并實行指揮或常務副指揮帶班制度;組織召開會商會和市三防指揮部領導成員會議;檢查各地防風準備工作情況和行政責任人上崗到位情況。
2. 市四套班子領導為帶隊領導,市委辦公室、市府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監委機關等單位領導為防風督導組組長,其他有關三防指揮部成員單位領導為組員的防風督導組,到各縣(市、區)第一線,督導防風措施的落實。市委宣傳部、陽江軍分區、武警陽江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廣東省水文局陽江水文測報中心等單位派一名領導參加市三防指揮部的聯席會議和聯合值守,立足本職,為領導出謀劃策,協調防風工作。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做好防臺風應急后勤保障工作。市府辦公室根據防風工作需要,協助市三防指揮部做好防風相關工作。
3. 各級地方政府要落實好村(居)黨員干部與群眾對接,鎮(街道)干部與轄區廠礦、企業、林場、農場、出租屋對接。各職能部門主要領導到一線檢查防風措施的落實情況;宣傳部門組織各類媒體采取各種手段,及時傳播臺風信息;電視臺、電臺每隔1小時播報一次臺風最新位置、風情雨情以及防御指引;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對城區路樹、廣告牌進行加固;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關閉旅游場所;市農業農村局加強督促各縣(市、區)主管部門組織落實漁船全部回港避風、船上人員全部上岸,其中:臺風(風力=12級)及以上量級的臺風10級風圈到達前6小時,在港漁船所有人員完成全部撤離上岸。各級海事部門要在臺風及以上量級的臺風10級風圈到來前6小時,配合地方政府落實海上平臺、人工島等所有海上作業人員撤離危險海域。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及時將預警信息傳遞至“三無”船舶業主和船長,及時掌握其行蹤。防臺風期間,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在港避險船只和上岸避險人員的監管,嚴禁險情解除前擅自返回危險海域。各縣(市、區)組織危房住戶的人員、低洼地帶人員全部轉移,嚴格落實“五個百分百”,切實做到不漏一戶,不少一人。供電部門檢查供電設施、并集中搶險隊伍,全力保障供電;市水務集團全力做好供水保障工作;通信部門全力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市教育局發出中小學停課通知;停止露天集體活動和室內大型集會。
(四)Ⅰ級響應方案
1. 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領導坐鎮三防指揮部指揮防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召開防風緊急會議,進行緊急動員部署;市委、市政府發出緊急通知;參照省的做法,啟動一級響應后,在電視臺、廣播電臺、報紙等媒體全文播報、刊登防風動員令;檢查督導各地防風措施落實。
2. 市防風督導組繼續檢查督導各地防風措施的落實。市三防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繼續抽調人員駐市三防辦聯合值守,立足本職,為領導出謀劃策,協調防風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在市三防指揮部會商室聽取各縣(市、區)主要領導工作匯報和市防風督導組開展督導情況匯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做好防臺風應急后勤保障工作。市府辦公室協助市三防指揮部做好防風相關工作。
3. 電視臺、電臺不間斷播報臺風最新位置、風情雨情以及防御指引。根據臺風暴雨的發展態勢,實行高等院校(技工)、中小學校停課,渡口停航,陸地車輛(除搶險和指揮車輛外)停止行駛,市區、城鎮商場停止營業,建筑工地停工,行政、企事業單位停工(除應急值守及特殊崗位人員外),公眾聚集場所停止活動,旅游景點停止開放等措施。嚴格落實Ⅱ級響應的各項工作;搶險隊伍、人員、物資全部到位;重點水利工程專人看守,行政責任人和技術責任人都要在崗;通信、供電應急搶險隊伍待命;衛生健康部門做好醫療搶救準備工作;交通運輸部門做好搶險應急的車輛、船只及其它交通工具的準備工作。三防指揮部其它各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檢查本部門、本行業防風措施的落實,防風應急搶險隊伍隨時深入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四、應急響應行動
市三防指揮部或市政府啟動防風應急響應后,市三防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一)市應急管理局:承擔市三防指揮部日常工作。執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做好信息的上傳下達,督查、反饋市委、市政府各項決策的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全市臺風災害救災工作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組織核查災情,協助發布災情信息,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提供災情報告;組織協調救災物資儲備、調撥和配送工作。承擔突發性地質災害現場處置與救援協調保障工作。
(二)市水務局:負責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監督管理,通知各地加強對水利工程設施的安全檢查、巡查,督促各縣(市、區)水行政主管部門做好防風工作。為全市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提供技術指導,組織協調指導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對有防汛任務的水利工程實行統一、科學調度,加強監控和防護。督促完成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監督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加強值班值守,密切關注水利工程運行情況,承擔水利工程攔截洪水、泄洪、排澇等調度工作。水利工程搶險隊伍進行防風防汛搶險。
(三)陽江軍分區: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駐地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搶險救災工作。組織開展針對性搶險救災訓練,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揮部的要求、命令和指示,組織參加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四)武警陽江支隊:承擔固定目標執勤,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五)市消防救援支隊:及時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六)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和警報工作。對災害性天氣形勢作出監測、分析和預測,及時向市三防指揮部及有關成員單位提供氣象信息,為防災抗災救災提供服務。
(七)市委宣傳部:負責把握全市防風救災宣傳工作導向,做好來訪媒體對接工作。及時協調、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風救災新聞宣傳報導工作;及時報導災害性天氣警報、預報和防臺風救災信息,及時進行采訪,向社會各界宣傳報導防臺風救災實況。
(八)市發展改革局:負責組織審核防災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協調保障災區糧食供應和救災物資供應;負責市場價格的監測和調控,必要時依法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九)市教育局:根據預警信號,及時做好高等院校(技工)、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停課工作,并負責危險區域師生的安全轉移。
(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組織協調市轄相關企業等單位的防臺風和救災工作。及時組織調配有關防風搶險物資和受臺風影響區內的工礦企業人員轉移。
(十一)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災區社會秩序,防臺風緊急期間協助組織危險地區群眾撤離或轉移;打擊偷竊、破壞防風防汛設施的違法犯罪分子;必要時加強交通管制,保障搶險救災隊伍、車輛的優先通行。加強110報警服務臺的接警工作,有序地組織搶險救災,確保社會穩定。協助市農業農村局對海上不上岸避風的人員采取強制措施轉移上岸,確保人員安全。
(十二)市民政局:協助做好災區救災和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
(十三)市財政局:負責落實市級防風救災資金,及時下撥國家、省、市級防風救災資金并監督使用。
(十四)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因臺風暴雨引發的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是泥石流、山體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和調查處理,協助搶險救災及轉移與安置受地質災害威脅區域內人員,督促礦山企業做好防汛工作以及負責陽江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十五)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隨時掌握水質變化情況;負責災后水源污染情況調查,做好有毒、有害危險廢物及水污染源的管理與控制工作。
(十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組織指導建筑工地及住宅小區做好防風工作,指導各縣(市、區)設施建設的防御臺風安全工作;督促指導災區組織危房排查和建筑工棚人員轉移撤離。
(十七)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所轄公路、水運交通設施的防臺風安全工作;制定、實施防臺風救災交通保障預案,組織協調做好防臺風物資、人員及設備的交通運輸工作,搶修損毀道路、橋梁等相關設施。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的暢通。
(十八)市農業農村局: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農業受災信息。指導農業救災復產工作。指導災區調整農業結構。負責農業救災物資儲備、調劑、供應和管理工作。通知、檢查、指導縣(區)督促出海漁船回港避風及海上作業人員上岸。收集整理和反映海洋與漁業受災信息;指導海洋與漁業防臺風工作和災后海洋與漁業救災、復產以及海洋與漁業的防臺風安全。
(十九)市商務局:組織協調商貿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業等)商家的防風救災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督促商貿服務業商家做好防風工作。
(二十)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督促指導旅游景區適時關閉;限制旅游團隊進入受災地區和路段;配合當地政府組織協調旅游企業做好游客和旅游從業人員的撤離。
(二十一)市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災區救災醫療隊伍和災區的醫療衛生、防疫工作。
(二十二)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加強對城市內市政工作、排水管網、綠化樹木、路燈、廣告牌的檢查加固,負責災后市容及環境衛生工作。
(二十三)市林業局:及時收集、整理和反映林業受災信息。指導林業救災復產工作。指導災區調整林業結構。負責林業救災物資儲備、調劑、供應和管理工作。
(二十四)陽江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廣播電臺、電視臺向群眾宣傳防臺風救災知識,及時報道災害性天氣警報、預報和防臺風救災信息,動員廣大群眾做好防臺風救災工作;發生重大災情時,組織電臺與電視臺采訪,向社會各界宣傳報道防臺風救災實況。
(二十五)陽江日報社:及時宣傳報道防風搶險救災的先進事跡和各地各部門的重要防風動態。
(二十六)陽江供電局:負責保障所轄電力設施的防臺風安全工作,負責災區電力調度和供電設備搶險工作。保障防風搶險及排洪設施的用電需要。
(二十七)陽江海事局:了解掌握所轄船舶的動態,檢查督促船舶、有關船舶單位和碼頭做好防風工作,及時發布預警信息,組織協調轄區水上搶險救助行動。
(二十八)市水務集團:負責城鄉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二十九)中國電信陽江分公司:負責保障轄區公共通信設施的安全運行,及時發送公眾天氣、緊急預警短信。根據需要,協調調度應急設施。
(三十)中國移動陽江分公司:負責保障轄區公共通信設施的安全運行,及時發送公眾天氣、緊急預警短信。根據需要,協調調度應急設施。
(三十一)中國聯通陽江市分公司:負責保障轄區公共通信設施的安全運行,及時發送公眾天氣、緊急預警短信。根據需要,協調調度應急設施。
(三十二)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廣東陽江石油分公司:負責救災應急燃料的調度和供應。
(三十三)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江市分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家庭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三十四)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江分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家庭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三十五)市鐵塔公司:負責全市通信基礎設施運行保障和應急修復。
(三十六)廣東省水文局陽江水文測報中心:負責沿海河口主要潮位站風暴潮預警預報。負責漠陽江及支流水雨情的監測預報工作,及時提供水雨情、洪水預報、警報等有信息。進入Ⅳ、Ⅲ級預警時每4小時對最新的水情情況作出綜合分析。進入Ⅱ、Ⅰ級預警時每2小時報告一次主要控制站點實時潮位情況及降雨綜合情況。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
通信運營部門依法保障防風信息暢通。遇突發事件,各通信運營企業提供抗風搶險通信保障,保證防風搶險救災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風通信臨時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二)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當出現險情后,工程技術人員應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屬地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船只、機械等搜救搶險設備由海上救助、部隊、公安、交通、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相關行業部門保障。
(三)應急隊伍保障
各級重點防風地區要組建相應應急搶險專業隊伍。部隊、武警、消防、公安以及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隨時投入防風搶險。
(四)交通運輸保障
由各級交通、鐵路、運輸企業等部門按照預案要求,提供交通運輸保障。交通部門對救災船舶應及時調配,對防風搶險人員、防風救災物資運輸應給予優先通行,協助當地政府落實渡口、碼頭的安全。航道部門負責河道暢通。海事部門負責做好海上救助工作,視情況做好航道臨時封航的監管工作,維護好海上交通秩序。動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時,由公安交警部門負責部隊開進途中的交通保障。
(五)醫療防疫保障
由各級醫療衛生防疫部門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指導災區開展防疫消毒、傷病員救治等工作。
(六)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制定防風搶險應急狀態下維護治安秩序預案,保障重災區、搶險工地和重點防汛工程的治安安全,保障疏散人員的安全。
(七)物資保障
1. 發改部門根據國家防汛物資儲備有關規定,儲備相應的搶險物資。
2. 各有防災減災任務的工程管理單位按規定儲備防風物資。
(八)供電保障
各級電力(能源)管理部門和相關電力企業負責提供防風搶險救災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九)經費保障
各級財政每年預留一定的防風專項資金,保證防風應急需要,并監督資金使用。
(十)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各級政府建立健全緊急避難場所應急制度,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民。
當臺風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由市三防指揮部根據市氣象局發的臺風解除報告,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Ⅲ、Ⅳ級應急響應結束由市三防指揮部宣布,Ⅰ、Ⅱ級應急響應結束由市三防指揮部報請市政府批準并宣布結束。
七、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三防指揮部組織編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執行。各級三防指揮機構要根據本預案,制訂本級相應的應急預案,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并報上級人民政府和三防指揮機構備案。市有關部門和三防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結合實際,編制本預案的實施方案,并報市三防指揮部備案。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14年制訂的《陽江市防風應急預案》自即日起廢止。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總指揮部;市委各部委辦局,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紀委監委辦公室,陽江軍分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陽江職院,中央、省駐陽江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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