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的部署要求,我市將委托數字廣東粵西區域創新中心(陽江)開展2021年全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第三方評估工作,以評促建、以評促改,形成工作推進的良性循環,推動全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持續高效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時間
2021年度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兩次評估。其中上半年評估,從7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進行數據采樣,8月1日至8月31日編制上半年評估報告。下半年評估初定12月進行數據采樣,2022年1月編制2021年度下半年評估報告。
二、評估方式
委托數字廣東粵西區域創新中心(陽江)以第三方角度進行評估,數據采集以現場走訪、系統統計、網上抓取及日常工作監測信息為主要渠道,并結合各地各部門自報材料進行綜合評估。最終將會依據評估結果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通報排名情況,并納入行政審批及服務效能績效年度考核應用,按評估報告得分計算,其中上半年占比40%,下半年占比60%。
三、相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為客觀、如實反映全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高標準完成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第三方評估工作。
(二)及時整改、查漏補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要對照評估指標開展自查,結合評估采樣情況及時整改,為下一步迎接國家評估、省評估做好準備。
(三)如對相關評估指標有疑問,可聯系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具體科室負責人:
1. 審批協調服務科:徐雨露3382709
2. 指導監督科:譚韶光3362401
3. 規劃統籌科:張揚3353700
4. 數據資源科:劉全健3912220
5. 基礎設施與安全科:關麗嬋3310829
6. 市政府熱線服務中心:陳俏綺8840968
7. 市信息中心:陳鉦堯3912212
附件:1. 2021年陽江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第三方評估工作方案
2. 市級部門考核指標
3. 縣(市、區)考核指標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6月25日
(數字廣東粵西區域創新中心聯系人:黃家可,電話18826409046)
附件1
2021年陽江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
第三方評估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我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我市擬建標準統一、運行高效、上下聯動、服務一體的全方位數字政府改革建設評估體系,從而不斷提升陽江市政務服務集成化、管理規范化、服務便利化水平,在政務改革上走出一條高質量發展的特色之路,樹立優化營商環境新航標。陽江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委托數字廣東粵西創新中心開展2021年全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第三方評估工作。為做好評估組織,特制定本評估工作方案。
一、評估原則
數據客觀。本次評估以第三方視角,采用定量評估為主,定性評估為輔的方法,在指標體系設計和數據采集方式上始終貫徹互聯網思維,通過現場走訪、系統統計、網上抓取、信息報送等方式,對全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推進情況相關數據進行采集,在保障數據采集可靠性和高效性前提下減少各部門填數報數,科學和客觀的反映各地各部門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進展情況。
科學導向。本次評估以國家評估要求和我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部署為依據,結合數字政府發展趨勢,從支撐體系、服務供給、服務成效等方面設置指標體系,引導各地各部門貫徹全市一盤棋工作部署,促進形成深化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的合力。
注重實效。本次評估以促進提升為目標,與國家2021年評估工作深入融合,通過評估不斷優化工作部署、加強工作督辦,注重查找問題、改進提升,推動我市數字政府改革建設持續高效發展。
二、評估對象
市級部門(41個):
市委辦公室(市檔案局)、市委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市委統戰部(民宗、僑務)、市委機要和保密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統計局、市社保局、市醫保局、市金融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林業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檔案館(市志辦)、市地震局、陽江供電局、陽江市稅務局、市煙草專賣局、市氣象局、市國家安全局、市水務集團、市通信管理辦。
縣(市、區)(7個):
江城區、陽東區、陽春市、陽西縣、海陵試驗區、陽江高新區、陽江濱海新區。
三、評估指標體系
評估指標設計遵循三個導向:一是政策導向,根據《廣東省數字政府“十四五”發展規劃》和《廣東省數字政府改革建設2021年工作要點》等工作部署要求設定指標;二是目標導向,圍繞2020年我市在國家網上政務服務能力評估中的短板問題,以及預判2021年國家最新評估要求設定指標;三是需求導向,以人民為中心,從實現群眾企業“六個一”(一窗辦、一次辦、一機辦、一網辦、一地辦、一碼辦)辦事需求以及政府各類便民利企政策實施效果方面設定指標。以引導提升我市政務服務水平為宗旨,面向市級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兩類評估對象分別建立了評估指標體系。指標體系分為數字化支撐能力、數字化服務能力、數字化服務成效和加減分四個維度。指標要點如下:
指標 | 評估要點 |
數字化 支撐能力 | 重點從“支撐體系”角度,評估各地各部門數字政府改革建設的支撐能力,包括數據支撐,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支撐,應用支撐等內容。 |
數字化 服務能力 | 重點從“服務供給”角度,評估各地各部門數字政府的數字化服務能力,包括服務事項管理、數據同源、服務供給方式等內容。 |
數字化 服務成效 | 重點從“服務成效”角度,評估用戶使用度、服務效能提升等方面的進展情況。 |
加減分 | 評估各地各部門服務創新、專項工作、安全事件、評估數據真實性、項目管理履行情況等方面的情況。 |
市級部門評估指標體系共包含4項一級指標,11項二級指標,42項三級指標。縣(市、區)評估指標體系共包含4項一級指標,11項二級指標,40項三級指標。其中無行政許可事項的市級部門不評估與行政許可事項相關的指標,無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的市級部門不評估與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相關的指標,最后分值折算為百分制(詳細指標附后)。
四、數據來源
(一)現場走訪。第三方評估單位到被評估部門現在進行走訪,采集各項指標數據。
(二)網上抓取。以用戶視角從廣東政務服務網、粵省事、粵商通等平臺抓取所需數據。
(三)系統統計。從廣東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系統、市辦件數據庫、市電子證照系統、廣東政務服務平臺、粵省事、粵商通、市大數據中心、“好差評”系統等平臺采集數據。
(四)日常工作監測。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各業務科室日常工作獲取的評估相關指標信息。
五、進度安排
(一)2021年上半年評估采樣時間為2021年7月1日—7月31日,按照評估指標采集相關評估數據。
(二)2021年上半年統計評分(2021年8月底前完成)。結合評估指標,根據日常監測、評估取數情況,對評估對象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進行分析并且形成評估報告。
(三)2021年下半年評估采樣時間初步定為12月,下半年評估報告將于2022年1月發布。
附件2
市級部門考核指標
序號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數權重 | 評估要點 | 工作聯系 科室 |
1 | 數字化支撐能力 | 辦件信息匯聚 | 辦件量 | 2% | 評估各單位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上報的辦件過程數據的數量、質量和范圍 | 數據資源科 |
2 | 辦件信息與事項關聯度 | 2% | 評估各單位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上報的辦件過程數據中,覆蓋本單位事項情況 | 數據資源科 |
3 | 數據支撐 | 政務數據掛接情況 | 1% | 評估各單位在省政務大數據中心的數據掛接情況 | 數據資源科 |
4 | 共享需求滿足情況 | 1% | 評估各單位的共享數據需求及時響應的情況 | 數據資源科 |
5 | 監管數據匯聚情況 | 2% | 評估各單位匯聚的監管數據的數量、質量、范圍 | 數據資源科 |
6 | 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支撐 | 證照制發、使用情況 | 3% | 評估各單位電子證照開通且有簽發量的種類、電子證照發證量、用證量,已用證事項數量情況 | 數據資源科 |
7 | 印章制發、使用情況 | 2% | 評估各單位電子印章制發情況和電子印章使用情況 | 基礎設施與安全科 |
8 | 應用支撐 | 數據開放情況 | 2% | 評估各單位在開放廣東平臺開放的數據集數量和數據量 | 數據資源科 |
9 | “四免”專項優化 | 4% | 評估各單位事項“四免”(辦理材料免提交、表單免填寫、免用手寫簽名、免用實物印章)優化情況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10 | 政務云使用情況 | 2% | 評估各單位政務云資源的使用情況 | 基礎設施與安全科 |
11 | 網上統一身份認證體系 | 2% | 評估各單位按規范接入省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的情況 | 基礎設施與安全科 |
12 | 省統一認證平臺單點登錄 | 2% | 評估各單位政務服務事項單點登錄情況 | 基礎設施與安全科 |
13 | 數字化服務能力 | 服務事項管理 | 依申請事項辦事指南完備度、準確性 | 3% | 評估各單位在廣東政務服務網發布的依申請事項辦事指南是否完備、準確。針對依申請事項,考察該事項的辦事指南基本信息、辦件類型、事項編碼、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辦理地點、辦理時間、咨詢方式、設定依據、中介機構或特珠環節、申請材料(材料名稱、材料來源或出具單位、數量要求、介質要求),辦理流程(到辦事現場次數)、表格及樣表下載的準確度(空表下載服務、樣表下載服務)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14 | 國家基本目錄對應情況 | 2% | 評估各單位對省直單位認領的國家基本目錄納入實施的情況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15 | 政務服務流程優化 | 2% | 評估各單位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 場景化、 精細化辦事指南編制情況,以及辦事指南的可讀性和易懂性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16 | 依申請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精細化情況 | 2% | 評估各單位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精細化比例情況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17 | 權責清單調整情況 | 2% | 評估各單位權責清單壓減情況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18 | 主題式服務 | 5% | 評估各單位在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圍繞企業和群眾關注的民生領域,針對重點高頻事項,法人和個人全生命周期事項,開展一網式集成套餐服務的情況。重點調查評估各單位提供的主題集成式服務的可用性 | 審批協調服務科 規劃統籌科 |
19 | 服務供給方式 | 移動端應用情況 | 3% | 評估各單位推進覆蓋范圍廣、應用頻率高的政務服務事項向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延伸的情況 | 數據資源科 |
20 | 線上線下標準化一致性 | 3% | 評估各單位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辦事指南一致性,例如線上線下辦理條件、申請材料是否一致 | 指導監督科 |
21 | 區域通辦 | 3% | 評估各單位在跨省通辦、跨市通辦、全市通辦的事項梳理發布、統一辦理標準和統一服務提供等方面,推動更多服務事項區域通辦情況 | 指導監督科 |
22 | 查詢精準度 | 2% | 針對省級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的檢索、智能客服等功能,通過關鍵詞抽查,監測各單位服務供給的全面性和可用性 | 規劃統籌科 |
23 | 申報易用度 | 2% | 選取同類服務應用,通過模擬在線申報的方式,評估各單位提供的服務從線上預約、辦事指南、用戶登錄、材料提交、結果反饋等過程的易用性 | 規劃統籌科 |
24 | 統一領導機制 | 2% | 考核各單位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機制建設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25 | 數字化服務成效 | 用戶使用度 | 粵政易用戶數 | 2% | 評估各單位粵政易注冊的用戶情況,以及用戶激活情況 | 市信息中心 |
26 | 粵政易活躍度 | 2% | 評估各單位粵政易活躍度情況 | 市信息中心 |
27 | 服務滿意度 | 預約率 | 2% | 評估各單位政務服務事項可預約的數量占比,以及是否可分時段預約。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可預約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規劃統籌科 |
28 | 一窗受理率 | 2% | 評估各單位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受理的情況 | 指導監督科 |
29 | 網上可辦率 | 2% | 評估各單位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可網上辦理的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30 | 網上受理率 | 2% | 評估各單位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受理的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辦件的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31 | 全程網辦率 | 2% | 評估各單位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深度為四級的事項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32 | 按時辦結率 | 2% | 評估各單位辦件按時辦結的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33 | 事項進駐率 | 2% | 評估各單位行政許可事項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情況 | 指導監督科 |
34 | 綜合受理率 | 2% | 評估各單位政務服務事項可綜合受理的數量占比。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綜合受理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指導監督科 |
35 | 就近辦率 | 2% | 評估各單位政務服務事項可就近辦的數量占比。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就近辦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指導監督科 |
36 | 減時間 | 4% | 評估各單位政務服務事項承諾時限平均時間和在法定時限基礎上縮減的比例。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承諾時限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37 | 減跑動 | 4% | 評估各單位政務服務事項平均跑動次數。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減跑動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38 | 即辦程度 | 4% | 評估各單位政務服務事項即辦件的數量占比。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即辦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39 | 服務監督 | 統一咨詢投訴 | 2% | 評估12345服務熱線與省咨詢投訴平臺渠道聯動情況,包括工單按時辦結情況、呼轉故障修復情況等 | 市政府熱線 服務中心 |
40 | 評價數據匯聚 | 5% | 評估各單位匯聚到省好差評系統的評價數據情況,主要包括辦件數據超時率、企業群眾主動參評等 | 指導監督科 |
41 | 好差評情況 | 3% | 評估各單位好差評系統中差評整改、整體好評情況等內容 | 指導監督科 |
42 | 加減分 | 加分項 | 服務創新 | 10分 | 評估各單位在數字政府改革建設中的服務創新、亮點。如一網統管、粵政易接入應用情況、自助終端使用情況、秒批、一證通辦、電子證照存量證照轉化、區塊鏈技術在數字政府領域的探索應用;受到表彰、主流媒體報道、表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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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減分項 | 安全事件 | 5分 | 評估各單位網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 基礎設施與 安全科 |
44 | 虛假材料 | 5分 | 評估各單位在本次評估中報送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和客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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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縣(市、區)考核指標
序號 |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三級指標 | 分數權重 | 評估要點 | 工作聯系 科室 |
1 | 數字化支撐能力 | 辦件信息匯聚 | 辦件量 | 2% | 評估各縣(市、區)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上報的辦件過程數據的數量 | 數據資源科 |
2 | 辦件覆蓋度 | 2% | 評估各縣(市、區)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上報的辦件過程數據中,覆蓋本級事項情況 | 數據資源科 |
3 | 數據支撐 | 監管數據匯聚情況 | 2% | 評估各縣(市、區)匯聚的監管數據的數量、質量、范圍 | 數據資源科 |
4 | 電子證照、電子印章支撐 | 證照制發、使用情況 | 3% | 評估各縣(市、區)電子證照開通且有簽發量的種類、電子證照發證量、用證量、已用證事項數量 | 數據資源科 |
5 | 印章制發、使用情況 | 2% | 評估各縣(市、區)電子印章制發情況和電子印章使用情況 | 基礎設施與安全科 |
6 | 四免專項優化 | “四免”專項優化 | 4% | 評估各縣(市、區)事項“四免”優化情況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7 | 數字化服務能力 | 服務事項管理 | 依申請事項辦事指南完備度、準確性 | 3% | 估各縣(市、區)在廣東政務服務網發布的依申請事項辦事指南是否完備、準確。針對依申請事項,考察該事項的辦事指南基本信息、辦件類型、事項編碼、法定辦結時限、承諾辦結時限、辦理地點、辦理時間、咨詢方式、設定依據、中介機構或特珠環節、申請材料(材料名稱、材料來源或出具單位、數量要求、介質要求)、辦理流程(到辦事現場次數)、表格及樣表下載的準確度(空表下載服務、樣表下載服務)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8 | 國家基本目錄對應情況 | 2% | 評估各縣(市、區)對省直單位認領的國家基本目錄納入實施的情況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9 | 政務服務流程優化 | 2% | 評估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標準化工作,場景化、精細化辦事指南編制情況,以及辦事指南的可讀性和易懂性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10 | 依申請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顆粒化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精細化比例情況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11 | 權責清單調整情況 | 2% | 評估各縣(市、區)權責清單壓減情況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12 | 主題式服務 | 4% | 評估各縣(市、區)在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圍繞企業和群眾關注的民生領域,針對重點高頻事項,開展一網式集成套餐服務的情況。重點調查評估各縣(市、區)提供的主題集成式服務的可用性 | 規劃統籌科 |
13 | 服務供給方式 | 移動端應用情況 | 2% | 評估各縣(市、區)推進覆蓋范圍廣、應用頻率高的政務服務事項向政務服務平臺移動端延伸的情況 | 數據資源科 |
14 | 線上線下標準化一致性 | 3% | 評估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線上線下辦事指南一致性,例如線上線下辦理條件是否一致 | 指導監督科 |
15 | 區域通辦 | 3% | 評估各縣(市、區)在跨省通辦、跨市通辦、全市通辦的事項梳理發布、統一辦理標準和統一服務提供等方面,推動更多服務事項區域通辦情況 | 指導監督科 |
16 | 查詢精準度 | 2% | 針對省級政務服務平臺提供的檢索、智能客服等功能,通過關鍵詞抽查,監測各縣(市、區)服務供給的全面性和可用性 | 規劃統籌科 |
17 | 申報易用度 | 2% | 選取同類服務應用,通過模擬在線申報的方式,評估各縣(市、區)提供的服務從線上預約、辦事指南、用戶登錄、材料提交、結果反饋等過程的易用性 | 規劃統籌科 |
18 | 統一領導機制 | 2% | 考核各縣(市、區)數字政府改革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機制建設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19 | 數字化服務成效 | 用戶使用度 | 個人用戶 | 2% | 在參照各地區人口數量和企業數量基礎上,評估各縣(市、區)依托省統一身份認證系統,個人進行實名注冊的用戶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20 | 法人用戶 | 2% | 在參照各地區人口數量和企業數量基礎上,評估各縣(市、區)依托省統一身份認證系統,法人進行實名注冊的用戶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21 | 粵商通市場主體注冊用戶數 | 2% | 評估各縣(市、區)粵商通平臺市場主體注冊用戶數的情況 | 數據資源科 |
22 | 粵政易用戶數 | 1% | 在參照各縣(市、區)人員編制數量的基礎之上,評估各縣(市、區)粵政易注冊的用戶情況 | 市信息中心 |
23 | 粵政易活躍度 | 2% | 評估各縣(市、區)粵政易活躍度情況 | 市信息中心 |
24 | 服務滿意度 | 預約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可預約的數量占比,以及是否可分時段預約。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可預約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規劃統籌科 |
25 | 一窗受理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一窗受理的情況 | 指導監督科 |
26 | 網上可辦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可網上辦理的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27 | 網上受理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受理的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辦件的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28 | 全程網辦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依申請和公共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深度為四級的事項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29 | 按時辦結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辦件按時辦結的情況 | 規劃統籌科 |
30 | 事項進駐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行政許可事項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的情況 | 指導監督科 |
31 | 綜合受理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可綜合受理的數量占比。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綜合受理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指導監督科 |
32 | 就近辦率 | 2% | 評估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可就近辦的數量占比。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就近辦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指導監督科 |
33 | 減時間 | 6% | 評估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承諾時限平均時間和在法定時限基礎上縮減的比例。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承諾時限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34 | 減跑動 | 6% | 評估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平均跑動次數。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減跑動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35 | 即辦程度 | 6% | 評估各縣(市、區)政務服務事項即辦件的數量占比。通過事項抽查的方式,核驗事項即辦和實際辦理的一致性和準確性 | 審批協調服務科 |
36 | 服務監督 | 統一咨詢投訴 | 2% | 評估12345服務熱線與省咨詢投訴平臺渠道聯動情況,包括工單按時辦結情況、呼轉故障修復情況等 | 市政府熱線服務中心 |
37 | 評價數據匯聚 | 7% | 評估各縣(市、區)匯聚到省好差評系統的評價數據情況,主要包括辦件數據超時率、企業群眾主動參評等 | 指導監督科 |
38 | 好差評情況 | 2% | 評估各縣(市、區)好差評系統中差評整改、整體好評情況等內容 | 指導監督科 |
39 | 加減分 | 加分項 | 服務創新 | 10分 | 評估各縣(市、區)在數字政府改革建設中的服務創新、亮點。如一網統管、粵政易接入應用情況、自助終端使用情況、秒批、一證通辦、區塊鏈技術在數字政府領域的探索應用;受到表彰、主流媒體報道、表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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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減分項 | 安全事件 | 5分 | 評估各縣(市、區)網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 基礎設施與安全科 |
41 | 虛假材料 | 5分 | 評估各縣(市、區)在本次評估中報送材料和數據的真實性和客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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