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進一步加強旅游安全綜合管理工作的部署,加強對我市旅游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陽江市旅游安全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成人員
召 集 人:關天表 副市長
副召集人:戴銳心 市政府副秘書長
曾超群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局長
成 員:何 寰 市發展改革局總經濟師
陳 丹 市教育局副局長
李偉民 市公安局副局長
莫永忠 市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
張夏明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
謝瑞祥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李孟朗 市水務局副局長
姚德仁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李振彬 市商務局副局長
柳 森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
曾海靜 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楊海平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關 勇 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
成仕凡 市氣象局副局長
黃 烈 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
李顯忠 陽江海事局副局長
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設在陽江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辦公室主任由曾超群同志兼任。聯席會議建立聯絡員制度,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聯系和協調。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按程序報召集人批準。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應參照建立旅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負責組織協調本轄區旅游安全工作。
二、聯席會議職責
1. 組織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市安委會確定的各項重點任務。
2.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的領導下,研究部署、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全市旅游安全生產工作。
3. 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全市旅游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全市旅游安全生產相關對策措施落實。
4. 圍繞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重點任務,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結合行業(領域)實際,加大工作落實力度。
5. 加強對旅游安全生產領域調研,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和容易引發事故的關鍵環節、要害場所、核心部位,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強化風險防控,切實遏制本行業(領域)較大以上事故。
6. 督促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開展旅游安全工作,并通報相關情況,推動信息共享、綜合治理。
7.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的統一部署,分領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切實加大執法力度,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8. 承辦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負責旅游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旅游應急救援工作;在職責范圍內對旅游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督促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監督檢查旅行社企業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工作,依法指導景區建立具備開放的安全條件;組織開展旅游安全專項檢查;負責旅游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市發展改革局
負責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項目核準部門認真履行玻璃棧橋類、滑道類高風險涉旅項目核準職能。
(三)市教育局
負責指導各縣(市、區)教育部門制定完善研學旅行安全應急預案和安全制度,加強研學旅行師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做好研學師生路途、景區、住宿、餐飲等方面安全工作,保障師生安全。
(四)市公安局
負責指導、監督旅游景區、飯店等人員密集型場所、涉旅企業及大型旅游節慶活動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維護重點景區周邊及旅游集散樞紐交通秩序。
(五)市自然資源局
負責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有關部門做好玻璃棧橋類、滑道類高風險涉旅項目周邊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工作。
(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指導屬地政府健全村鎮建設涉旅項目涉及建筑部分的施工安全管理,指導旅游餐飲經營單位安全使用燃氣。
(七)市交通運輸局
負責指導、督促道路旅客運輸企業及水路旅客運輸企業落實安全責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等安全監管。
(八)市水務局
負責水利系統所屬涉旅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
(九)市農業農村局
負責督促、指導涉農旅游觀光休閑、休閑漁業企業落實安全責任。
(十)市商務局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旅商貿服務業(含住宿餐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督促涉旅住宿餐飲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十一)市衛生健康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相關醫療機構開展旅游突發事件緊急救援,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等工作。
(十二)市應急管理局
參與協調旅游較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指導參與協調較大以上旅游事故應急救援。
(十三)市市場監管局
負責依法實施旅游飯店、景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管;負責涉旅企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四)市氣象局
負責災害性天氣和節假日、旅游重大節慶活動期間氣象監測,及時發布重大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信息;指導景區開展氣象防災減災工作,依法開展氣象安全監督執法。
(十五)市消防救援支隊
指導涉旅企業的消防工作,依法開展消防監督抽查、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火災撲救及重大災害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災難等應急救援工作。
(十六)陽江海事局
負責涉旅交通運輸船舶的安全監管,依法開展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和水上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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