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為強化部門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做好我市預防學生溺水工作,保障學生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文件精神,市政府決定成立陽江市預防學生溺水工作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學生溺水工作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工作安排,統籌協調全市防范學生溺水工作,研究審議預防學生溺水工作的重大事項,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檢查各地、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
二、組成人員
組 長:柯 燕 副市長
副組長:謝汝潘 市政府副秘書長
利社會 市教育局局長
成 員:李 彪 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市新聞辦主任、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局長
孫周華 市委政法委二級調研員
陳章憲 市委網信辦副主任
陳 丹 市教育局副局長
李偉民 市公安局副局長
黎仕養 市民政局副局長
陳書國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林 川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
鐘心剛 市水務局副局長
姚德仁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柯遠平 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副局長
曾海靜 市衛生健康局副局長
楊海平 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王 明 市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
趙 陽 陽江海事局政委
何偉幗 市總工會副主席
李中華 團市委副書記
溫瑞梅 市婦聯副主席
陳立堅 市通信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領導小組不納入市級議事協調機構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承擔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領導小組建立聯絡員制度,由各成員單位相關業務科室一名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聯系和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按程序報領導小組組長批準。
三、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一)教育部門要督促提醒學生家長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家長對子女的監護意識,督促其履行監護責任。督促和指導各地各校嚴格貫徹落實教育部防學生溺水“六個不準”和省教育廳防學生溺水“十二項必須”要求。發生溺水事故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全力搜救,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事件的調查工作。
(二)宣傳部門要指導各級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在每年4月至11月周末和暑假期間播放預防學生溺水宣傳教育片、警示片以及防溺水知識公益宣傳片等,營造社會廣泛關注學生安全的良好氛圍。指導新聞媒體加強正面宣傳教育。
(三)政法部門要指導和協調相關部門和各級人民政府建立防學生溺水聯防機制。督促相關單位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協調有關單位落實調處責任,把溺水事故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
(四)網信部門加強對學生溺水事故的輿情監管,及時處置涉學生溺水事故負面輿情。
(五)公安部門要將防學生溺水納入日常巡查內容,組織發動村(居)委治保會、治安聯防隊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強對山塘、水庫、江河湖海等事故易發場所的巡查。積極配合開展學生溺水事故救援工作,強化涉溺水事故接處警及警力調度,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配合施救,維護好現場治安秩序,配合對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進行調查和提出鑒定意見,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配合開展善后工作。對學生溺水事故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對事件調查,并將調查結果及時向屬地教育部門通報。
(六)民政部門要組織各級民政開展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宣傳,指導各地充分發揮統籌關愛保護農村留守兒童、外來務工子女等重點人員的職責,通過完善關愛服務體系,健全救助保護機制,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提升農村留守兒童、外來務工子女等重點人員的安全意識。
(七)自然資源部門要督促有證的礦山企業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法定義務;組織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詳細調查,督促礦山所在地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和治理恢復歷史遺留的廢棄礦山;對暫時沒有治理的礦坑要設立警示標志,落實安全防護設施。
(八)住建部門要督促和指導各地行業領域加強對建筑工地、建筑深坑等建設場所的管理,建立完善各類警示標志、防護欄、安全隔離帶等,及時填埋工地深坑。
(九)水務部門要將防學生溺水納入“河長”巡查內容,發現孩童在河流、水庫野泳、抓魚、游玩時,予以警告和勸阻遠離危險水域,加強對本行業管轄領域江河、湖泊、水庫及其岸線和水利設施的監管,加強巡查和看守,設立完善各類警示標志、防護和救助設施設備。按照權屬關系,在負責管理的水庫、水渠等水域,結合河長制工作督促管理單位設置醒目的永久性安全警示牌,條件許可在特殊位置安裝隔離防護設施等。督促管理單位在學生頻繁活動的特殊時期、特殊水域加強危險水域隱患巡查,落實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十)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漁業水域安全監管,加強漁港水域交通安全和巡航監視,禁止漁業船舶私自搭載青少年學生到海域游泳。督促和指導各地加強本行業管轄領域水域的管理,加強巡查和看守,設立完善各類警示標志、防護設施。加大農村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的宣傳教育,提醒學生家長履行監護責任。
(十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部門要督促和指導各地本行業領域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高危性體育項目、A級旅游景區做好防溺水管理和宣傳教育,督促落實各類警示標志、安全防范、緊急救護等措施。指導各地加大對經營性游泳場所的管理巡查和防溺水宣傳教育。
(十二)衛生健康部門要配合做好防溺水應急救護知識進校園活動,幫助學生學習和掌握正確的溺水自救、施救知識,督促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學生溺水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十三)應急管理部門要組織指導屬于生產安全事故的學生溺水事故調查處理。督促各地加強對礦區、尾礦庫等場所的巡查和監管,及時在危險水域、水坑設置安全警示牌、隔離帶,做好安全巡查等措施。配合教育部門加強中小學校學生安全管理的指導、協調工作。
(十四)消防救援部門要積極配合教育等部門做好防溺水宣傳教育,一旦發生事故,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十五)海事部門要協助教育部門開展水上安全知識進校園等宣傳活動,按要求落實應急值班制度,接收學生溺水險情報告后,參加對海上和內河航道水域溺水人員的救助。
(十六)工會組織要充分發揮工會職工宣傳教育陣地的優勢,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廣大職工家長配合學校以及街道、社區管理好自己的孩子,提高青少年學生安全防范意識。
(十七)共青團組織要指導各級共青團組織以城鄉結合部、鄉鎮、農村、留守兒童、外來務工、單親家庭為重點對象,有針對性開展防溺水自護教育,并通過各類關愛行動,組織青年志愿者為留守兒童開展防溺水志愿服務活動。充分發揮共青團、少先隊和校外活動場所作用,開展形式多樣的預防溺水教育宣傳活動,在周末、節假日組織開展各類社會實踐活動,滿足學生離校期間學習交流、休閑娛樂需要,減少私自下水現象。
(十八)婦聯要組織各級婦聯開展預防學生溺水事故宣傳,重點關注城鄉結合部、鎮(街道)、農村孩童,加強對留守兒童、外來務工、單親家庭孩童防溺水宣傳教育,提升監護人安全意識。
(十九)通信管理部門要組織陽江電信、陽江移動、陽江聯通,加大防學生溺水的宣傳力度,在每周向全市用戶發送1次以上防學生溺水提示公益短信。
四、工作制度
(一)領導小組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工作協調會議,根據工作需要可召集臨時會議。根據會議內容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
(二)領導小組會議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確定各項具體工作的負責單位,由負責單位組織推動落實,相關成員單位積極參與配合,形成合力。
(三)領導小組會議達成的決議要形成會議紀要,經領導小組組長同意后發至有關部門貫徹落實。
(四)領導小組會議辦公室負責擬定領導小組會議的議程及督促會議議定事項的落實。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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