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狂犬病是一種由狂犬病毒引起的人畜共患傳染病,一旦發病,病死率高達100%。近年來,由于管理不嚴,違章私養犬只增加,且各縣(市、區)犬只幾乎都沒有免疫接種,同時疫點滅犬措施不落實,以至有多個鎮發生了多例狂犬病。近兩年我市狂犬病疫情出現明顯回升的趨勢,據統計,2003年8例,2004年11例,2005年23例(截至9月13日),比去年同期上升了229%(2004年1至9月7例),為近10年來的最高峰,疫情分布為:陽春16例、陽東3例、江城2例、陽西2例。若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疫情將會繼續擴散蔓延。
為了加強我市狂犬病防制工作,盡快遏制疫情上升的勢頭,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根據省政府《關于切實加強狂犬病防制工作的緊急通知》(粵府電〔2003〕82號)和《廣東省犬類管理規定》等規定,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狂犬病防制工作,切實把防治狂犬病作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充分認識狂犬病防治工作的長期性和艱巨性,克服畏難、麻痹思想,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措施,堅決把當前疫情控制住、壓下來,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畜牧部門要落實犬類免疫,提高犬免疫率,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公安機關要對禁養區因特殊需要養犬的要嚴格審批,對違章犬只予以處理,并會同有關部門捕殺狂犬、野犬。工商部門要加強犬只、犬肉市場的監督管理。各級衛生部門要加強疫情的監測和醫療衛生人員的培訓,嚴格按照有關規程和處理原則,對被犬傷者及時進行傷口處理、規范注射人用狂犬病疫苗和抗狂犬病血清,切實提高犬傷者的傷口處理率、全程接種率,最大限度地減少狂犬病的發生和死亡。
二、采取有力措施,落實疫區滅犬凈化處理工作
各地要采取強有力措施,以疫區滅犬為重點,全面落實“管、免、滅”綜合防制措施,堅決遏制狂犬病疫情上升的勢頭。結合陽江疫情的實際情況,凡是今年發生狂犬病疫情的地區,當地政府必須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務必在一周內,統一行動,對發病鎮、村的所有犬只予以捕殺,一年之內不得養狗。發生病例的縣,要在全縣范圍內對當年無免疫的犬只就地捕殺處理,不得外賣和轉移,并在一年內禁止引進外地犬只,對野犬、流浪犬一律捕殺,以迅速遏制疫情回升勢頭,防止疫情的擴散和蔓延。
三、加強宣傳教育,普及狂犬病的防治知識
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泛開展狂犬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廣大群眾尤其是疫情較重的農村地區群眾了解狂犬病的危害和防治常識,自覺做到按章養犬,自覺配合進行犬只免疫。同時,通過宣傳,使廣大群眾認識到,被犬咬傷后要及時到當地醫療衛生機構診治,切實提高群眾的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四、加強疫情監測,及時報告疫情
各地畜牧部門要切實加強對犬類病疫情的監測,對臨床診斷為狂犬病,要采集病料進行實驗室診斷,確認為狂犬病的,要按照《動物疫情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上報,同時通報當地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并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技術規范采取進一步控制和撲滅措施。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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