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市建設局《陽江市燃氣銷售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五年八月五日
陽江市燃氣銷售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市建設局 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為進一步整頓和規范我市燃氣銷售市場秩序,查處燃氣銷售中的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強燃氣安全生產管理,消除安全隱患,遏制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上級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從2005年8月10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全市開展燃氣銷售市場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建設部、公安部、國家安監局和省建設廳、省公安廳、省安監局關于燃氣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充分認識燃氣安全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當前燃氣安全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貫徹執行燃氣安全管理的有關法規和規定,規范燃氣銷售市場的經營行為,消除安全隱患,遏制燃氣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社會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燃氣事業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根據省建設廳、省公安廳《轉發建設部、公安部關于加強城鎮燃氣用戶安全工作的通知》(粵建建字〔2005〕12號)、省建設廳、省安監局《轉發建設部國家安監局關于加強城鎮燃氣用戶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建建字〔2004〕154號)要求和《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開展燃氣銷售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取締、關閉經營條件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的燃氣銷售點,查處違法、違規的燃氣銷售行為,規范瓶裝氣經營管理。通過專項整治行動,在全市建立健全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建設局牽頭組織和協調實施、各有關職能部門齊抓共管的長效管理機制,營造一個良好的市場環境。
三、組織領導
為保證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和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達到預定目標,成立陽江市燃氣銷售市場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副市長梁本佳同志任組長,黃太健(市政府副秘書長)、謝豐喜(市建設局局長)、莫漢偉(市公安局副局長) 、王懷祥 (市工商局副局長)同志任副組長,林兜培(市建設局)、謝瑞祥(市交通局)、陳但家(市質監局)、陳昌雄(市城監大隊)、杜遠勛(市安監局)、楊海平(市公安消防局)同志為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協調和組織實施等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市建設局燃氣辦,聯系電話:3428882)。辦公室主任由林兜培同志兼任,謝權力(市燃氣辦)、徐正(市公安局)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派員參加。
各縣(市、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制定實施方案,認真部署,精心組織,并相應開展工作。專項整治期間的行動情況要及時報市專項領導小組整治辦公室。
四、整治范圍
(一)依法查處無證經營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依法查處無危運證或使用報廢車輛運輸燃氣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依法查處燃氣企業給不合格、報廢鋼瓶充氣的違規行為。
(四)依法查處短斤缺兩、摻假摻雜、價格欺詐、向非法經營者提供氣源等違規行為。
(五)依法查處燃氣從業人員無證上崗的違規行為。
五、工作安排
2005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為全市燃氣銷售點專項整治行動時間,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8月10日—8月15日)
1、召開陽江市燃氣銷售市場專項整治動員會,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具體部署。
2、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宣傳陽江市燃氣銷售市場專項整治情況,加強燃氣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
3、企業根據自身情況自查自糾,落實整改。
(二)組織實施階段(8月16—12月18日)
1、對市區燃氣銷售點進行一次徹底清查。
2、加大執法力度,對重點、典型非法經營者進行查處。
3、對閉門經營、不定時、不定點的非法經營者進行查處。
(三)復查、總結階段(12月18日—12月31日)
1、對前階段的整治行動進行復查核定。
2、召開全市燃氣銷售市場專項整治情況總結大會。
主題詞:城鄉建設 燃氣 管理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有關部委辦局,市人大辦,市政協辦,市紀委辦,陽江軍分區,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 |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一秘書科 2005年8月8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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