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6〕139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地要把農業水價綜合改革作為重點任務積極推進,盡快制定落實措施,確保改革工作取得實效。各級發展改革、水務、財政、農業、海洋漁業、國土資源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調整完善相關政策,確保按時完成改革任務。
二、各地、各部門要于每月1日前向市發展改革局報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進展情況(具體任務分工及進展統計表見附件1、附件2),并于每年6月5日前和11月5日前將上半年和全年工作進展情況報送市發展改革局。
各地、各部門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聯系人:李海,電話:0662-3367698)。
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6〕139號)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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