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陽江市自然資源領域市級與縣(市、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財政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5月9日
陽江市自然資源領域市級與縣(市、區)財政
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2017〕27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自然資源領域省級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1〕57號)精神,為深入推進我市自然資源領域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學合理劃分我市自然資源領域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逐步形成權責清晰、財力協調、高效協同的市級與縣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制度,促進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和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優良生態產品、優質生態服務的需要,為建設美麗陽江提供資源及生態支撐。
二、主要內容
(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
將市級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調查和地質勘查,市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實施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市級基礎測繪及地理信息服務與管理,市級負責的衛星導航基準服務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自然資源衛星應用技術中心市級節點建設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市性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實施,全市性海洋調查監測與勘測、海域海島調查、海洋生態預警監測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與縣級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與縣級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基礎性、公益性、戰略性地質調查、地質勘查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實施,縣級負責的基礎測繪及地理信息服務與管理、衛星導航基準服務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縣級自然資源衛星應用技術中心縣級節點建設、地質調查、海域海島調查、縣級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的組織實施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級承擔支出責任。
(二)自然資源產權管理
1. 自然資源確權登記
將市級政府部門負責的不動產登記和權籍調查及相應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系統的建設與運行維護,市政府受省政府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市級政府部門負責的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政府部門負責的不動產登記和權籍調查及相應的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縣級政府受省政府或市政府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權籍調查,縣級政府部門負責的權屬爭議調查處理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級承擔支出責任。
2. 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和權益管理
將市政府受省政府委托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統籌管理,法律授權市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市級負責的地方性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海域海島動態監視監測和評估,市級海洋經濟發展、海岸帶等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市級海洋發展戰略研究和政策制訂,市級負責的自然資源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建設和等級價格監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和動態監測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清查統計、價值評估、資產核算、考核評價及資產報告、資產負債表編制、所有權委托代理,市政府審批的改制企業國有土地資產處置等具體管理事務,海域海島審核報批,全市性海洋經濟發展及相應統計核算、運行監測、調查評估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與縣級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與縣級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政府受省政府和市政府委托行使所有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的統籌管理;法律授權縣級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特定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縣級負責的地方性海洋事務的綜合協調、海域海島動態監視監測和評估,地方性海洋經濟發展、海岸帶規劃的編制與監督實施,地方性海洋發展戰略研究和政策制訂,地方性海洋產業發展推進;縣級負責的自然資源政府公示價格體系建設和等級價格監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和動態監測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級承擔支出責任。
(三)國土空間規劃和用途管制
1. 國土空間規劃
將全市性、跨縣域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相關規劃、戰略和制度明確由市級負責落實的任務,市級管理的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和總體規劃編制,市級生態公益林調整和布局優化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配合省級開展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空間管控邊界以及各類海域保護線的劃定與管控,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等明確由我市落實的任務,省市縣共管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總體規劃編制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與縣級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與縣級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國土空間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詳細規劃的編制和監督實施,相關規劃、戰略和制度明確由縣級負責落實的任務,縣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縣級總體規劃編制,縣級部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或調整,縣級管理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總體規劃編制,縣級生態公益林調整和布局優化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級承擔支出責任。
2. 國土空間用途管制
將市級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市級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管理,市級人民政府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審批和市級臨時用地審批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受全國性、全省性、全市性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影響而實施的生態補償,區域性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市級組織的區域性土地征收實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編制,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制定,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以及青苗等補償費用標準制定)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與縣(市、區)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與縣(市、區)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縣級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劃管理,縣級人民政府農用地、未利用地轉用和臨時用地審批,縣級范圍內征收土地實施(包括但不限于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編制征收土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發布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召開聽證會、落實征地補償預存制度、發布土地征收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決定等),受縣級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影響而實施的生態補償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級承擔支出責任。
(四)生態保護修復
將市級管理的自然保護地建設與管理,市級負責的林木良種培育、造林、森林撫育、退耕還林還草、林業科技推廣示范,天然林和生態公益林保護管理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市性對生態安全具有重要保障作用、生態受益范圍較廣的重點生態保護修復(主要包括重點生態區域內海域海岸帶和海島修復、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國土綜合整治、古驛道保護修復,省市縣共管自然保護地建設與管理,天然林及國家級、省級生態公益林保護管理,濕地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國家與省重點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與縣級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與縣級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域內生態受益范圍地域性較強的其他生態保護修復(主要包括重點生態區域外海域海岸帶和海島修復、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縣鎮級國土綜合整治、古驛道保護修復,縣級管理自然保護地的建設與管理,縣級負責的林木良種培育、造林、森林撫育、退耕還林還草、林業科技推廣示范、天然林和生態公益林保護管理,國家與省重點以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級承擔支出責任。
(五)自然資源安全
將市級負責的礦業權許可審批、礦業權監管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及地理信息資料管理、國家版圖與地理信息安全,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管理,市級負責的林業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市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監管,全市行政區域內的耕地保護監管,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監管,全市耕地占補平衡,非戰略性礦產資源調查,古生物化石監督管理與保護,市政府受中央和省政府委托代理行使所有權的海域、無居民海島保護監管,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項目監管,跨區域特別重大野生動植物疫病監測防控,市級重點林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與縣級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與縣級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負責的礦業權許可審批、礦業權監管和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及地理信息資料管理、國家版圖與地理信息安全,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管理,其他林業地方優勢特色產業發展,縣域內其他野生動植物疫病監測防控,縣域內的耕地保護、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級承擔支出責任。
(六)自然資源領域災害防治
將市級地質災害、海洋觀測預報與防災減災、林業防災減災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市級負責的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監測,市級負責的森林火災預防等防災減災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全市性地質災害、海洋災害及森林火災風險普查;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大型及以上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和重點區域綜合整治;重點區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等綜合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建設;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及應急測繪保障;全市性海洋災害預防、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治理;海洋觀測站建設與管理、海洋預報;地下水過量開采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監管;省市或省市縣共管自然保護地等關鍵區域林業防災減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監測;全市性森林火災預防及其他防災減災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與縣級共同財政事權,由市級與縣級共同承擔支出責任。
將縣級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海洋災害風險普查及森林火災風險普查;縣級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治理、地質災害風險調查、隱患排查、監測預警及其他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縣級負責的海洋災害預防、風險評估、隱患排查治理及其他海洋觀測預報與防災減災;縣級行政區域內森林火災預防,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監測及其他林業防災減災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級承擔支出責任。
(七)自然資源領域其他事項
將研究制定自然資源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全市性政策,研究制定市級自然資源領域地方性規劃、標準、技術規范等,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由市級管轄的自然資源領域執法檢查、案件查處,協助上級督察等事項,確認為市級財政事權,由市級承擔支出責任。
將研究制定縣級自然資源領域政策、地方性規劃、標準、技術規范等,縣級自然資源領域執法檢查、案件查處、協助上級督察等事項,確認為縣級財政事權,由縣級承擔支出責任。
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階段涉及地質災害調查監測有關事項的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按照應急救援領域改革方案執行。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改革落實。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是推進市縣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加快建立科學規范政府間財政關系的重要內容,是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配合,切實履行職責的具體體現。各縣(市、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確保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二)明確各級權責,完善分擔機制。各縣(市、區)要堅持將自然資源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合理安排預算,切實落實支出責任,確保職責履行到位。對屬于縣級財政事權的,原則上由縣級政府統籌各類資金安排,確保縣級承擔的支出責任落實到位。市政府進一步強化統籌,可根據自然資源領域不同時期的發展目標,通過規范的轉移支付對縣(市、區)給予適當支持。
(三)協同深化改革,突出績效導向。各縣(市、區)要準確把握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趨勢和情況變化,將自然資源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與自然資源領域重大改革緊密結合起來,統籌實施、協同推進,適時健全完善并動態調整。建立健全自然資源領域財政資金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適時開展事前評估,嚴謹設置績效目標,強化績效監控,加強評價結果應用,優化支出結構,著力提高自然資源領域資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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