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實施細則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0〕29號)精神,提高宅基地審批效率,切實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需求,市政府決定將鎮級國土空間規劃范圍內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涉及農轉用和未利用地轉用審批事項調整由各縣(市、區)實施。市自然資源局要切實加強指導,制訂文件做好銜接落實,建立健全監管機制,定期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各地要依法依規開展審批,健全管理機制,嚴格審查把關,注重保護耕地和節約集約用地,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確保該審批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附件:陽江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實施鎮級國土空間規劃范圍內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涉及農轉用和未利用地轉用審批事項目錄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0日
附件
陽江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實施鎮級國土空間
規劃范圍內的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用地涉及
農轉用和未利用地轉用審批事項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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