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我市人感染H7N9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市公共衛生安全水平,根據《廣東省家禽經營管理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06號),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決定開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通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為陽江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實施階段,陽江市江城區的人口密集區域納入活禽經營限制區范圍,逐步實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具體經營限制區范圍如下:觀光北路與金山路交匯處往南沿漠陽江河邊(沿線經過觀光北路、觀光南路、河堤路、埠尾路、新港路)→新港路與富康路交匯處往東→富康路與江南路交匯處往北→江南路與江臺路交匯處往東→江城區與陽東區行政界線往北→江城區與陽東區行政界線與金山路交匯處往西→金山路與觀光北路交匯處的區域。(具體的經營限制區詳見示意圖)
二、活禽經營限制區內設置三個活禽零售市場:分別是限制區北部的金灣市場、限制區東部的昌源市場和限制區西部的馬曹市場。陽江市中心城區除現有的活禽批發市場外,不再新設立活禽批發市場。規劃在活禽限制區外的城北農產品批發市場中設置活禽批發市場。不得限制外地經檢疫、檢驗合格的生鮮家禽產品進入本市市場。
三、活禽經營限制區內,除活禽經營市場外,其余的農貿(肉菜)市場、商場超市、餐飲服務單位等各類經營場所禁止雞、鴨、鵝、肉鴿、鵪鶉以及其他人工飼養可供食用活禽類的經營和屠宰。
四、在活禽經營限制區,商戶應經營符合規定要求的生鮮家禽產品,確保生鮮家禽產品質量安全。對違反規定的,由各級農業、食品藥品監管、工商、商務、衛生計生、公安、住房規劃建設、城管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實施家禽集中屠宰是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請廣大市民積極支持、熱情參與,自覺抵制非法活禽交易,發現有違反規定非法經營、屠宰活禽和銷售不合格家禽產品等行為,可撥打12345政府服務熱線舉報。
特此通告。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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