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規劃建設需要,市人民政府擬對陽江市區三環南路(江臺路—富康路段)道路建設范圍內的房屋進行征收。為了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及《陽江市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陽江市區三環南路(江臺路—富康路段)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予以公布并征求意見。被征收人如對該征收補償方案提出建議或意見,請自通告之日起30日內,以書面方式向市房屋征收辦公室反饋。
市房屋征收辦公室地址:市區東風三路10號一樓;聯系人:黃榮湛,電話:3323109。
特此通告。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附件
陽江市區三環南路(江臺路—富康路段)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稿)
為連接新舊城區,改善舊城區道路交通,方便居民出行,市政府決定建設陽江市區三環南路(江臺路—富康路段),擬對該道路規劃紅線范圍內的房屋進行征收。為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參照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令第590號)和《陽江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陽府〔2013〕135號)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地段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如下征收補償方案:
一、征收范圍
三環南路北起江臺路南至富康路,征收房屋范圍用地面積約8988平方米,征收范圍詳見三環南路(江臺路—富康路段)規劃改造范圍藍線圖。
二、征收部門和實施單位
陽江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為本項目房屋征收部門,陽江市房屋征收辦公室為本項目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三、征收補償方式
原則實行貨幣補償,由被征收人自行解決安置。
四、征收補償標準
經組織有關人員到征收現場進行勘查,結合現行市場價格,擬定以下補償標準。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標準
1. 房屋用地擬補償標準
(1)征收臨江臺路邊房屋,臨江臺路邊部分用地為:13000元/㎡,臨金瓜山路部分用地為9200元/㎡;
(2)征收臨金瓜山路房屋用地為:8800元/㎡;
(3)征收木賚村葉尾路房屋用地為:8000元/㎡;
(4)征收臨金瓜山路且臨木賚路的房屋用地為:9000元/㎡;
(5)征收臨木賚路且臨木賚村葉尾路房屋用地為:9000元/㎡;
(6)征收臨木賚路房屋用地為:8500元/㎡;
(7)征收木賚路以南臨3.5米及以上巷道屋用地為:6900元/㎡;
(8)征收木賚路以南其他房臨小于3.5米巷道屋用地為:6500元/㎡;
(9)征收臨木賚村葉尾路且臨木賚村程屋路房屋用地為:9000元/㎡;
(10)征收較大面積用地。①臨江臺路且臨金瓜山路出讓住宅用地為:5100元/㎡;②臨木賚村葉尾路用地為:2500元/㎡;③臨木賚村葉尾路且臨木賚村程屋路用地為:3300元/㎡。
2. 建筑物補償價標準
(1)框架結構:1200~1400元/㎡;
(2)混合結構:900~1100元/㎡;
(3)磚瓦結構:600~800元/㎡;
(4)鋼架結構:500~600元/㎡;
(5)磚棚結構:400~450元/㎡;
(6)簡易結構:150~200元/㎡;
(7)磚圍墻:600元/立方米;
(8)毛石基礎:400元/立方米。
3. 實際執行的補償標準以市場評估價格為依據。被征收房屋的補償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房地產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投票決定。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申請復核評估的,應當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提出書面復核評估申請,并指出評估報告存在的問題。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復核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復核結果之日起10日內,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被征收人對補償仍有異議的,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
(二)住宅搬遷費按房屋建筑面積一次性支付20元/㎡(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支付,廠房搬遷費協商或通過評估確定),臨遷費按在冊常住人口一次性支付6個月每人每月300元。
(三)其他補償費用
1. 自來水移裝補助:1800元/戶;
2. 三相電移裝補助(30KW以下):2500元/戶;
3. 單相電移裝補助:500元/戶;
4. 有線電視(網線)移裝補助:100元/戶;
5. 空調移裝補助:300元/臺;
6. 太陽能熱水器移裝補助:1000元/臺;
7. 砼管水井補助:1000元/口(直徑≧60cm)、600元/口(直徑<60cm);
8. 停產停業損失補助:征收合法經營性房屋引起停產、停業的,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其中,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原則上以房屋征收決定作出前1年內實際月平均稅后利潤為準,不能提供納稅情況等證明或者無法核算稅后利潤的,按上年度本地區同行業平均稅后利潤或者同類房屋市場租金計算。停產停業期限按6個月計算。
五、簽約期限與獎勵措施
(一)簽約期限
從本項目的房地產評估報告公布之日起60日內為征收補償協議的簽約期限。
(二)征收獎勵
從評估報告公布之日起15日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按期完成搬遷的,按房地產評估總價的10%給予獎勵;第16日至第30日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并按期完成搬遷的,按房地產評估總價的5%給予獎勵;第31日以后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的不給予獎勵。
經復核評估、鑒定的,原評估結果有變化,從復核、鑒定結果送達之日計起,按上述標準給予獎勵。
六、其他事項
(一)被征收人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且被征收房屋面積人均不足13平方米的,可以參照我市住房保障面積人均13平方米的標準,在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條件下優先安排公共租賃房。
(二)房屋面積的認定依據為房屋所有權登記證書,房屋用途以房屋所有權證書標明的為準。未經登記的建筑須由有關職能部門依法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屬于違法用地、違章建筑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三)房屋征收范圍確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房屋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關于我們
|
網站幫助
|
網站地圖
|
隱私申明
|
主辦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管理維護:陽江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4417000019 備案序號:粵ICP備16010311號-3 網站報障:0662-3367662
粵公網安備 441702020001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