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陽江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辦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指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緊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力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為陽江“奮力打造沿海經濟帶的重要戰略支點、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化濱海城市”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 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陽江市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實施方案》,加快推進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以實現審批效率全面提速為抓手,出臺《陽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動方案》,優化政策環境。深入推進“證照分離”“多證合一”改革,推行“一網通辦、一窗受理、并行辦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實現開辦企業半天內辦結。結合機構改革職能調整情況,完成了全市36600多項行政權力事項和1569項公共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十統一”標準化梳理工作,全市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實行目錄化、編碼化、動態化管理,并通過廣東政務服務網向社會公布。認真做好涉及“放管服”改革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2. 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發展改革局、市商務局聯合發文,要求各縣(市、區)、市各有關單位按照“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不得自行發布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確保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
3. 全面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編制《陽江市“數字政府”建設總體規劃(2019-2021年)》,為我市“數字政府”建設提供清晰可行的目標和路徑。依托政務服務網建設全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對接省統一身份認證中心、可信電子證照系統、非稅支付平臺、社會信用公共平臺等,實現各部門用戶、證照、支付相通和信用數據共用,提升我市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建設市電子證照平臺。目前我市電子證照系統進駐了市縣兩級56個部門,完成開通市級部門29個證照目錄。積極推廣應用“粵省事”移動政務服務平臺。2019年6月4日,“粵省事”陽江專版正式上線,上線進度排全省第9。截至2019年11月29日,我市“粵省事”平臺上線應用的政務服務事項共488項,實名用戶注冊人數約46萬人。
4. 全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一是夯實制度保障。出臺了《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宣傳工作方案》《陽江市降低制造業企業成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若干政策措施(修訂版)》《陽江市提升營商環境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政策措施,著力構建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度體系。全面清理不利于民營企業發展的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二是大力提升政務服務水平。深化推進“證照分離”和“多證合一”改革,將24項涉企證照事項整合到營業執照上,實現“零見面、零跑動、零收費、無紙化”辦理。不折不扣落實國家稅收減免政策,依法減輕民營企業稅費負擔,進一步降低企業成本。全面清理規范涉企收費,堅決遏制亂收費、不合理收費等涉企違規收費。
5. 創新社會治理,優化公共服務。以12348語音服務、網絡服務和實體服務三大平臺為重要抓手,加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初步建成市、縣、鎮(街道)、村(居)委四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著力打造我市16個示范性鄉鎮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103個示范性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室,實現一站式、綜合性、服務型窗口全覆蓋。2019年,我市四級實體平臺共提供咨詢40528宗,業務受理量共15459宗,業務辦結量共9797宗。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 積極推進科學民主立法。大力推動《陽江市市區公園綠地管理條例》的出臺。嚴格按照立法程序,加強立法審查工作,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召開立法座談會和論證會,形成了《陽江市市區公園綠地管理條例(草案)》,先后經市立法起草工作小組、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現已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建立立法咨詢專家庫,主要由21名法律專家和法律實務工作者組成,為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2. 嚴控數量,把規范性文件關進制度的籠子。印發《陽江市2019年度市級規范性文件制定(修訂)計劃目錄》,2019年度共計劃制定(修訂)市級規范性文件53件。開展涉及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涉及工程招投標以及涉及機構改革等專項法規規章政策文件清理工作,確保了不同時期的重點工作沿著法治的軌道進行。認真開展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2019年,分別向市人大常委會和省政府報備17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縣(市、區)向市報備規范性文件24份。
(三)堅持依法、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
1. 制定了《陽江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推動各部門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的法治化和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
2. 結合科學民主決策要求,不斷強化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范,切實做好市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2019年,我市印發了《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出臺前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工作規定的通知》。
(四)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 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體制。積極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衛生健康領域行政執法改革,并完善交通運輸、農業、城市管理等領域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推進執法力量向基層和一線傾斜,建立完善體現綜合執法特點的編制管理方式,逐步規范綜合執法隊伍人員編制管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補充有關輔助人員,建立健全網格化管理機制。完善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2. 加強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有機銜接。通過落實完善信息通報、案件線索移送、案件協作會商,加強“兩法銜接”案件信息共享平臺運用。對審結的具有較大社會影響、對“兩法銜接”各項工作有指導作用的案件進行總結,通過媒體發布典型案例加大宣傳力度。出臺《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為“決勝全面小康、建設富美陽江”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的若干意見》《陽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為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實施意見》等制度,完善打擊侵權假冒兩法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司法保護力度。
3. 扎實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市政府轉發《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實施方案》,扎實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工作。推動開展行政執法公示工作,要求我市各級行政執法主體要將本單位行政執法事前、事中、事后信息統一在省行政執法信息公示平臺公開。市直各執法單位均制定了本單位的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以及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有力地推進了“三項制度”的落實。積極組織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培訓和考試工作,不斷提高執法水平。2019年共有940名行政執法人員參加培訓及考試,合格率為85%。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1. 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及政協民主監督。市政府定期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依法向市人大常委會備案規范性文件。全年共辦理省、市人大代表議案和建議62件以及省、市政協建議案和提案208件,辦復率達100%。
2. 搭建行政執法監督平臺。通過持續暢通12345民情通服務熱線和在陽江市政府門戶網站的行政執法公眾監督板塊這兩大手段,雙管齊下為民情民意與政府間決策搭建起橋梁,極大地提高了辦事效率,取得了實實在在的效果,有力地加強對行政執法和執法人員的監督。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1. 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進建立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行政調解銜接聯動機制。全市建有駐法院人民調解委員會1個,調解室2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3個,道路交通事故一體化處理調解室1個。
2. 進一步擴大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我市共建有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9類22個,調解室48個。
3. 在全市開展“大排查、早調解、護穩定、迎國慶”專項活動。2019年,全市組織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826次,調解各類案件共15448件,調解成功14878件,成功率96.3%。
4. 優化行政復議辦理方式。對重大、復雜或事實爭議較大的行政復議案件全部實現行政復議庭審,努力提高行政復議辦案的質量和公信力。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1. 抓好領導干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組織開展領導干部開展和國家工作人員學法活動,2019年,市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學習了《個人所得稅法》等8個專題內容。市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專題學習會,對《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進行專題學習。舉辦2019年陽江市領導干部法治專題講座,邀請中山大學韓光明教授講授《土地法律制度的改革發展》,進一步弘揚法治精神,提高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素質。組織全市63055名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參加了2019年度學法考試,參考率和優秀率為98%。開展2019年陽江市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履職報告評議活動,有力推動“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到實處。市司法局、市普法辦、市中級法院聯合開展2019年陽江市領導干部旁聽庭審活動,推動領導干部發揮“關鍵少數”作用,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2. 抓好專題法治督察。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展情況的督促檢查。2019年,我市開展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督察3次,專題調研1次,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抓好整改工作,充分發揮督察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推動作用。
(八)加強組織領導,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
1. 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市委成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焦蘭生同志擔任委員會主任;組建立法、執法、司法、守法普法4個協調小組;明確市委依法治市辦組成人員,進一步完善了黨領導法治建設的組織架構,為加快推進我市法治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2. 嚴格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責任。結合實際制定《陽江市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點》,部署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任務。嚴格落實報告制度。各縣(市、區)、各市直部門每年按時向市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情況,市政府每年按時向省政府和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上一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積極組織開展法治示范創建活動,通過示范創建激發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內生動力,以創建促提升。制定出臺了《陽江市市級機關績效考核方案(試行)》,把加強依法行政、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作為市級機關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并明確考核方式和結果運用,切實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到實處。
二、存在的不足和問題
2019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雖然取得較好成績,但還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個別領導和干部法治理念還需進一步加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待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建章立制的進程需進一步加快,“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有待進一步加強,執法規范化程度有待提高等問題。
三、2019年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市委市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法治建設。2019年5月8日至9日,省考評組到我市開展“法治廣東建設”考評工作。期間,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焦蘭生同志向省考評組匯報了我市法治廣東建設工作情況。5月27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會議精神,審議通過了《中共陽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工作規則》等文件,聽取了陽東區委書記、市教育局局長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述職報告。焦蘭生同志在會上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突出抓好依法治市重點工作,努力開創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新局面。8月14日,市委副書記、市長溫湛濱到市司法局調研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詳細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并要求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主動作為,在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作出表率,努力營造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強化黨政主要負責人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大法治政府建設的統籌規劃力度。充分發揮黨委在推進法治建設的領導核心作用。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和省實施細則的要求,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部署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大力推進我市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統籌規劃、綜合部署、協調指導、督促檢查職能作用。
(二)不斷推進科學、民主、依法立法,保障良法善治。堅持和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科學立法機制,進一步規范法規規章計劃項目的提出、儲備、論證、審查和確定工作。堅持立改廢釋并舉,加大法規規章清理力度。加強立法能力建設,加強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政府立法工作機構建設,強化對立法工作隊伍的培訓。
(三)牢固樹立法治理念,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力度。繼續貫徹實施《廣東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和《陽江市“七五”普法規劃》,深入推進憲法學習宣傳貫徹,進一步強化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憲法法律知識和憲法法律意識教育。抓好重點普法對象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推動我市法治文化主題公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設。深入推進法治建設“四級同創”,影響和帶動全社會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
(四)加強法治人才隊伍建設,注重法治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注重選拔善于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的優秀干部,把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優秀干部選拔進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加大基層法治人才的選用和培訓力度,協調利用各地法律行業人才資源,形成整體推進法治建設工作強大合力。
(五)構建監督問責機制,規范權力運行。嚴格執行行政監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規定,對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違法行政等行為造成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或者嚴重影響的,依法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堅決克服懶政、怠政,堅決懲處失職、瀆職行為。
(六)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構建服務型政府。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落實政務服務“十統一”,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以政務公開推動簡政放權,重點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大力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強“數字政府”建設,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堅決取消各種不必要的證明和手續,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七)強化行政執法監管,提高執法水平。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整合優化執法資源,推進綜合執法。加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完善行政執法協作配合機制,推動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著力解決多頭執法、重復執法等問題。嚴格實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嚴格貫徹落實有關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的要求,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力度。
(八)強化銜接機制建設,提高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實效。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糾錯、權利救濟和化解爭議機制,提高行政復議案件辦理質量。及時查處行政執法投訴舉報,提高行政矛盾糾紛調處能力。完善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人民調解、仲裁調解的銜接機制,提高行政調解質量。推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引導群眾通過行政復議、調解、仲裁、訴訟等法定渠道解決矛盾糾紛。
(九)提升公共法律服務工作水平,加快建成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整合資源,加快統籌推進各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實現窗口服務效能最大化。進一步深化“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村居法律顧問的服務質量和效率。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范圍和覆蓋面,優化審批程序,切實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深化刑事案件律師辯護全覆蓋工作,積極發揮法律援助在人權司法保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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