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做好“三農”工作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規字〔2019〕11號)、《關于印發〈陽江市加快推進“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陽自然資〔2020〕211號)等文件精神,我市將在全市范圍開展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通過確權登記,摸清我市集體土地范圍內每一宗土地的權屬狀況以及空間、界址、四至、面積和用途(地類)等基本情況,形成完善的“房地一體”登記成果,為農村集體土地管理、統計分析提供依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登記范圍
全市集體土地范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續的、結構完整的農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簡易房、棚房、農具房、圈舍、廁所等臨時性建筑物和構筑物,也不包括宗祠堂、獨棟廚房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市轄區范圍內已公告的重點征拆項目范圍、三舊改造范圍等暫不納入本次確權登記范圍。城鎮居民非法購買農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已整村搬遷或已列入拆除范圍的原舊村莊房屋以及使用集體所有性質的土地開發的商品房,一律不予確權登記。
二、登記內容、時限
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權屬、位置、面積、數量、用途等權屬和自然狀況。確權登記工作于2020年1月啟動,2020年12月31日基本完成。
三、登記方法
(一)權籍調查
為確保本次“房地一體”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工作能順利開展,需進行前置權籍調查工作。
1. 準備工作:主要包括發布通告、資料收集、制作調查底圖等。
2. 農村“房地一體”權籍調查:調查期間,佩戴統一制作的工作證的調查作業人員到各單位、各戶進行現狀房屋調查,核查每幢房屋的位置、權屬、界址、用途和地類等情況,并同步開展資料收集。同時,作業人員到各單位和個人住戶進行房地測量,相關單位及個人應當及時提供方便,不得無故阻撓和干擾測量人員作業。
根據權籍調查結果輸出宗地圖、房屋平面圖及不動產調查登記申請表,交由權利人簽字確認。
(二)登記發證
本次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采取村集體集中組織申請、不動產登記機構統一受理的工作模式。村委會應協助收集不動產登記申請、有效身份證明及合法權屬來源等材料,也可在指界階段一并引導權利人申請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權首次登記。權籍調查初步成果形成后,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權利人信息、權籍調查成果、登記事項等內容進行公告,公告期不少于15個工作日(公告所需時間不計算在登記辦理期限內),公告無異議且經權利人簽字確認后,不動產登記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予以確權登記并頒發不動產權證書。涉及設立抵押權、地役權或者辦理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的,依法頒發不動產登記證明。
四、其它事宜
(一)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是國務院親自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務,也關系到農民自己的切身利益,各用地用房單位和個人應予積極配合,配合履行現場核查義務并積極提交相關登記資料,若有異議,必須在農房確權登記公示后十五日內提出申請,逾期不申請,按農房確權登記公示結果為準。
(二)各用地用房單位和個人需提前準備下列材料:
1. 已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或土地權屬來源材料(農村地籍調查已提交且無變化的無需提供);
2. 因繼承房屋占用農村宅基地的應提交繼承相關資料;
3. 個人身份證或戶籍材料,單位法人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農村地籍調查已提交且無變化的無需提供);
4. 指界委托書;
5. 申請委托書、受托人身份材料;
6. 村鎮(莊)規劃審批手續。
(三)本次確權登記是陽江市人民政府主導的總登記,不向單位和個人收取任何登記費用。如有不法人員利用本次調查進行非法收費或非法活動,請單位或個人及時向陽江市自然資源局舉報(舉報電話:3382199)。
特此通告。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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