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擬征收埠場鎮山外東村的集體土地?,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征收土地目的):陽江市江城區2020年度第九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權屬、位置、范圍:江城區埠場鎮山外東村長沙、梁屋坑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0.2031公頃(詳見擬征收土地紅線圖)。
三、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安排: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江城區人民政府對擬征收土地范圍內土地的權屬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青苗、建(構)筑物權屬、種類、數量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積極支持配合。調查結果將由被征地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予以確認。
四、土地征收預公告自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不予補償。
特此公告。
附件:擬征收土地紅線圖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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