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擬征收陽江市江城區白沙街六村、地美村、麻橋村,雙捷鎮崗元村部分集體土地。陽江市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3月2日就擬征收土地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現將征地補償安置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征收土地目的):陽江市江城區2021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擬征收土地權屬、范圍、面積:陽江市江城區白沙街六村民委員會位于舊寨、鴨乸墩、大光坑、朗咀、竹圍、灣弓、新屋經濟合作社,地美村民委員會位于西坑、大寨、山咀、碑塘、上塘經濟合作社,麻橋村民委員會位于清湖塘經濟合作社,雙捷鎮崗元村民委員會位于禾崗、舊寨、新屋經濟合作社的集體土地6.1768公頃(具體以征地紅線圖為準)。
三、被征土地補償、安置補助標準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陽府告〔2021〕9號)執行。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市轄區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規定〉的通知》(陽府〔2020〕4號)標準執行。征地留用地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規定〉的通知》(陽府〔2018〕50號)規定執行。(詳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四、辦理補償登記的方式、地點和期限: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在公告之日起45日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到所屬村民委員會辦理補償登記(地點:所屬村民委員會,聯系人:黃登剛,聯系電話:0662-2800823)。
五、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告期限為30日,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在公告期間向征地實施單位江城區人民政府提出意見。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附件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的有關規定,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擬征收陽江市江城區白沙街六村、地美村、麻橋村,雙捷鎮崗元村的集體土地共6.1768公頃,現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土地補償
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陽府告〔2021〕9號)執行。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80.1萬元/公頃(其中園地61.68萬元/公頃、林地36.05萬元/公頃、建設用地80.1萬元/公頃、未利用地32.04萬元/公頃)。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市轄區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規定〉的通知》(陽府〔2020〕4號)標準執行。征地各項補償費足額預存入補償款專戶,在征地批準后直接支付給被征地農民。
二、安置方式
(一)擬采用發放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二)根據《陽江市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管理規定》(陽府〔2018〕50號)文件規定,留用地按實際征地面積的12%安排,在政府儲備土地中安置。
(三)社保安置。按陽江市江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陽江市江城區2021年度第五批次城鎮建設用地項目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方案》進行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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