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為深入推進我市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工作,現將《陽江市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工作方案(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衛生健康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0日
陽江市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愛國衛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國務院關于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的意見》(國發〔2020〕15號)精神,全面推進我市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工作,促進城鄉環境衛生和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和生活品質,根據《廣東省衛生鎮(縣城)標準》及其申報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各縣(市、區)應結合當地實際,先易后難,與城鄉融合發展、鄉村振興等工作相結合,重點推進轄區內中心鎮、重點鎮和參加陽江市鄉村振興大擂臺海選鎮的省級衛生鎮創建工作。到2021年底,確保我市市級衛生鎮實現全覆蓋,省級以上衛生鎮比例達30%。按照《陽江市2021—2025年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工作任務安排表》(附件1),認真制定創建工作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積極有序開展創建工作,確保2025年實現省級以上衛生鎮全覆蓋的總體目標。
二、申報程序
(一)市級衛生鎮每年命名一次,每年8月份前申報。評審程序包括申報、調研、考評和市愛衛會統一命名。
申報。各縣(市、區)按照本方案下達的任務指標要求,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訂創建計劃安排,確定創建市級衛生鎮(村)名單,并于每年8月底前正式提出申請報市愛衛辦。申報鎮需提交相應的申報書,材料齊全。
調研。對通過材料初審的鎮,市愛衛辦在1個月內組織調研,提出存在問題和整改意見。申報鎮根據調研意見進行整改,由縣(市、區)愛衛辦將整改完成情況上報市愛衛辦。
考評。市愛衛辦根據調研整改情況,對具備考評條件的鎮,確定考評時間,組織專家組進行考評。考評采用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核查、群眾訪談、民意測驗、綜合評議等方式,形成考評意見,報市愛衛會審批,通過復核和公示的鎮將由市愛衛會統一命名。
(二)根據《廣東省衛生鎮(縣城)標準》以及其申報考核管理辦法的要求,省級衛生鎮的申報周期為一年,各縣(市、區)愛衛會申報時間為每年8月底前。陽江市愛衛會審核通過后啟動市級現場調研、暗訪評估、技術評估、公示等考核程序。通過市級考核程序的鎮,由陽江市愛衛會于每年9月底前提交資料給省愛衛會,省愛衛會將啟動暗訪復核;通過省暗訪復核和公示的鎮將由省愛衛會統一命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創建工作作為“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縣鎮兩級要建立健全創建省級衛生鎮工作的領導機制,加強縱向領導,橫向協調,確保上下銜接、整體聯動,做到以上率下、強力推動。要把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工作與鄉村振興、城鎮化建設和創建文明鄉鎮相銜接,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發展。各地要對照行動計劃目標要求,制定本地的具體方案。各鎮要對目標任務和責任進行再分解,制定可行的實施方案,定任務、定進度、定責任,并建立切實有效的目標倒逼、時間倒逼和責任倒逼機制,做到層層抓落實。
(二)加強人員保障。鎮一級要強化工作力量,明確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工作人員,確保創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盯、有人干。要積極組建志愿者服務隊伍開展省、市級衛生鎮創建志愿服務活動,引導更多的群眾成為省、市級衛生鎮創建的宣傳者、倡導者、實踐者和推廣者,切實發揮廣大群眾在創建工作中的生力軍作用。
(三)加強經費保障。各級財政要加大對創建工作的財政投入,對成功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實行“以獎代補”政策,確保獎補經費落實到位,獎勵資金主要用于繼續完善鎮區衛生基礎設施。各縣(市、區)財政要落實保障、市級適當獎補,根據創建城鎮的人口多少、難度大小、經濟力量強弱、基礎設施好壞等情況,加強統籌協調和資金保障,確保創建工作扎實有效開展。
(四)加強部門聯動。各級愛衛、城管執法、住房城鄉建設、生態環境、農業農村、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從務實高效的角度,把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工作與業務工作高度融合起來,充分調配整合資源,積極主動地做好各項相關工作,嚴格履行監管和業務指導職責,確保創建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人民群眾真正得到實惠。
(五)加強宣傳發動。各地要通過召開動員大會、辦學習班、組織參觀學習、印發宣傳資料和新聞媒體宣傳等方式,全方位、多渠道開展宣傳工作,引導群眾和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創建活動,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活動,努力營造全民動員、全社會參與的良好創建氛圍,并及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
(六)加強督促檢查。將省、市級衛生鎮創建工作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對創建工作積極、成效顯著的給予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后、進度緩慢的給予通報批評。各縣(市、區)黨委、政府要加強對各鎮工作進度的督查檢查,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推動創建工作。
附件:1. 陽江市2021—2025年創建省、市級衛生鎮工作任務安排表
2. 廣東省衛生鎮(縣城)標準
3. 陽江市衛生鎮標準
附件1
陽江市2021—2025年創建省、市級衛生鎮
工作任務安排表
附件2
廣東省衛生鎮(縣城)標準
一、愛國衛生組織管理
(一)鎮委、鎮政府重視愛國衛生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愛國衛生工作條例》,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政府工作目標。有創建衛生鎮(縣城)的領導機構及工作方案,有檢查監督,措施落實。
(二)愛衛會組織健全,鎮政府領導任愛衛會主任,委員部門職責明確,任務落實。創建目標明確,有組織、有計劃、有措施,做到部門協調、群眾參與。
(三)鎮愛國衛生工作管理機構、人員、經費落實,村(居)委有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建立固定的愛國衛生活動月和活動日制度,文件資料健全,建檔規范。
(四)健全群眾監督機制,設立衛生問題建議與投訴平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核查和整改。問卷調查100人次以上的當地居民和過往旅客,衛生狀況滿意率≥90%。
二、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一)建立在鎮(縣)政府領導下、多部門參與的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機制,積極落實“全國億萬農民健康促進行動”工作規劃,開展多種形式的健康促進與教育活動,工作做到有計劃和總結,資料收集、歸檔留存規范。村(居委)、醫院、學校、主要公共場所及廠礦企業有健康教育專(兼)職人員,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基本健全。
(二)中、小學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要求開設健康教育課,積極組織學生開展生動活潑的健康教育活動,注重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健康行為,學生相關健康知識知曉率≥85%,相關健康行為形成率≥80%。
(三)醫療衛生單位積極開展社區健康教育,并向所轄村(居)委提供健康教育資料和指導。醫院能運用健康教育處方等多種方式,積極開展臨床健康教育,院內各病區有固定健康教育專欄。
(四)各行業結合本單位特點開展有關職業病防治、疾病預防、衛生保健、煙草危害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動,職工相關衛生知識知曉率≥80%。
(五)主要街道、窗口單位、廣場等大型公眾場所和各村(居)委設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傳欄和衛生警句。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活動。
(六)當地的新聞媒體設有健康教育欄目,加強健康、醫藥衛生知識的傳播,能緊密結合衛生防病工作和衛生熱點問題,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和教育活動, 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進公眾合理營養,對創建衛生鎮(縣城)進行積極的輿論引導。
(七)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和各類室內公共場所有禁煙標志并禁止吸煙,鎮區(縣城)范圍內無煙草廣告。
三、鎮容環境衛生
(一)認真執行上級有關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并結合實際制訂本地環境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有環境衛生管理機構,經費落實、隊伍配套。
(二)有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和農村自來水、衛生戶廁、公廁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并納入城鎮建設總體規劃中實施。
(三)鎮容環境整潔美觀,無亂丟亂堆垃圾、亂搭建、亂張貼、亂擺賣、亂吊掛、亂停放、亂吐亂扔等現象,無違規飼養牲畜和放養家禽。鎮區(縣城)河道及各類水體水面清潔,無漂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四)鎮區(縣城)推行垃圾袋裝化,垃圾日產日清。落實門前衛生責任制,清掃、保潔質量達到規定要求,公共場所和重點路段保潔時間不低于12小時。
(五)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設施完備,布局選址合理,符合《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要求。實行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封閉管理,有給排水設施,飄塵、噪音、臭氣、排水指標符合環境監測標準;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0%。
(六)鎮區(縣城)所轄范圍路面硬底化率≥90%,路面完好、平整。鎮區(縣城)綠化覆蓋率≥2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4平方米。下水道密閉通暢,管網覆蓋率≥90%。鎮區內主干道及公眾場所按規定要求配置數量足夠的果皮箱。
(七)鎮農村衛生戶廁普及率≥85%。鎮區(縣城)公廁規劃布局合理,數量充足,均為水沖式廁所,符合《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要求,二類標準以上(含二類)≥80%。公廁管理符合衛生標準。
(八)建筑工地實行封閉式管理,不污染周圍環境。施工場地秩序井然,無垃圾堆積,排水通暢,無蚊、蠅孳生地,施工人員生活設施符合衛生要求。閑置地及待建地保持整潔,無垃圾堆放或亂搭亂建現象。
(九)農貿市場劃行歸市,布局合理,秩序井然,環境保持清潔。地面硬底化,給、排水設施完善,垃圾收運、“四害”防制等各項設施完善。有活禽銷售的市場要設立相對獨立的區域,污物、污水處置和消毒設施完善,實行隔離屠宰。無銷售應當檢疫檢驗而未檢疫檢驗或者檢疫檢驗不合格的農副產品,無銷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產品,無銷售有毒、有害、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無違禁銷售野生動物。
四、環境保護
(一)有環境保護規劃、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并設立專(兼)職環保人員。
(二)鎮區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100%。
(三)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禽畜養殖禁養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四)建成區全面實施禁鳴喇叭的交通管理規定,并設有相應的交通標志。
(五)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0%;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85%;危險廢物基本得到安全處置。醫療廢物、醫源性污水的處理排放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六)有條件的鎮(縣城)要建有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廠,暫無條件的要有專業規劃,完成前期籌備工作。共建的要有完善的收集管網。
(七)近兩年內未發生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五、病媒生物控制
(一)堅持以“環境治理為主,綜合防制”的原則,部門配合,群眾參與,技術措施合理。病媒生物控制人員及經費落實,有具備相應資質的病媒生物防制專業隊伍。積極推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社會化服務。
(二)滅鼠等兩項工作達到《廣東省除“四害”標準》要求,鞏固措施落實,滅效鞏固;其余兩項有經常性防制措施,密度不超過《標準》的2倍;防鼠、防蠅設施達到《標準》的要求。定期監測“四害”密度,資料齊全可靠。
(三)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病媒生物控制藥物。
六、食品安全、生活飲用水和公共衛生
(一)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職業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監督管理辦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衛生監督監測工作落實,資料齊全。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飲用水污染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
(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集中供水單位及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具有有效許可證,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產經營條件、操作過程符合相應法規規范要求。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具備相應崗位的基本衛生知識并掌握衛生安全操作規程。
(三)各類餐飲服務單位、集體食堂防塵、防蠅、防鼠及上下水設施完善,有餐具消毒、保潔設施和冷藏設備并運轉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過程符合衛生安全要求,無交叉污染。食品銷售單位無變質、腐敗、假冒偽劣食品及其他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要求的食品,定型包裝食品符合規定要求。縣城餐飲服務單位實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覆蓋率≥90%。
(四)全面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集中生豬屠宰點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要求,無對生豬或者生豬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現象。
(五)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單位管理規范,自身檢測和衛生監督機構監督、監測資料齊全。集中式供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六)旅館、美容美發廳、歌舞廳、公共浴室、網吧等場所內外環境整潔,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設施齊備,工作人員操作符合衛生規范要求。縣城影劇院、圖書館、展覽館、商場等場所應有良好通風采光條件,合理配備垃圾箱和衛生公廁。
(七)企業職業衛生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依法進行職業衛生審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企業對勞動者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八)縣城普通中小學設衛生室,按國家要求配足配齊學校衛生人員。學校教學建筑、環境噪聲、教學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的設置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學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飲用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七、傳染病防治
(一)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并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依法開展監督管理工作。
(二)疫情報告制度健全,鎮(縣)一級以上醫療機構全部實行網絡直報,法定傳染病漏報率<3%。
(三)鎮(縣城)醫療機構設有相對獨立的腸道和發熱門診,按照衛生部的相關規定,工作程序規范,傳染病隔離消毒落實,近三年沒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甲、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無院內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導致的死亡事故。
(四)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規定要求(包括流動人口)。托幼機構、中小學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開展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
八、單位、居民區和鎮轄村衛生
(一)有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建立愛國衛生活動月(日)制度,定期發動群眾參與愛國衛生大清潔行動,組織開展“衛生先進單位”和“衛生先進戶”檢查評比活動。
(二)單位和居民區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下水道排水暢通。室內外環境整潔,綠化美化,無衛生死角,垃圾日產日清,病媒生物控制措施落實。
(三)鎮轄村整潔干凈,道路硬底化、改水改廁、垃圾收集等基本實現或已規劃與鎮同步,有省衛生村,30%以上的村成為市級以上衛生村。
附件3
陽江市衛生鎮標準
一、愛國衛生組織管理
(一)鎮(含縣城,下同)黨委、政府重視愛國衛生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陽江市愛國衛生工作管理規定》,把愛國衛生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列入政府工作目標。
(二)愛衛會組織健全,鎮政府主要領導任愛衛會主任,委員部門職責分工明確,任務責任落實。
(三)創建目標明確,有創建市衛生鎮的領導機構,工作網絡健全,有工作方案、有檢查監督,措施落實。
(四)鎮愛國衛生工作管理機構、人員、經費落實,村(居)委會有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有愛國衛生活動月和活動日制度,文件資料健全,檔案管理規范。
(五)群眾監督機制完善,設立衛生問題建議與投訴平臺,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核查和整改,群眾投訴處理率達100%。問卷調查100人次以上的當地居民和過往旅客,衛生狀況滿意率≥90%。
二、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一)建立政府組織、部門參與的健康促進與教育工作機制,積極落實“全國億萬農民健康促進行動”工作規劃和開展“陽江市全民健康促進行動”。健康教育與促進活動形式多樣,有計劃和總結,資料收集、歸檔規范。健康教育工作網絡健全,村(居)委會、各單位有健康教育專(兼)職人員。
(二)中、小學校開設健康教育課,組織學生開展健康教育活動,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健康行為,學生健康知識知曉率≥85%,健康行為形成率≥80%。
(三)醫療衛生單位積極開展社區健康教育,向村(居)委會提供健康教育資料和指導。鎮衛生院運用健康教育處方等方式,開展臨床健康教育,院內各病區有固定健康教育專欄。
(四)各行業結合本單位特點開展有關職業病防治、疾病預防、衛生保健、煙草危害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動,職工衛生知識知曉率≥80%。
(五)主要街道、窗口單位、廣場等大型公眾場所,以及各村(居)委會設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傳欄,每季度定期更新內容。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活動。
(六)履行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鎮區范圍內無煙草廣告。醫療衛生機構、學校和各類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有明顯禁煙標志。
三、鎮容環境衛生
(一)認真執行陽江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有關規定,并結合實際制訂本地環境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有環境衛生管理機構,人員、經費落實。
(二)有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和農村自來水、衛生戶廁、公廁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納入城鎮(縣城)建設總體規劃中實施。
(三)鎮容環境整潔美觀,無亂丟亂堆垃圾、亂搭建、亂張貼、亂擺賣、亂吊掛、亂停放、亂吐亂扔等現象,無違規飼養牲畜和放養家禽。鎮區河道及各類水體水面清潔,無漂浮垃圾,岸坡整潔、無垃圾雜物。
(四)道路清掃保潔制度落實,公共場所和重點路段保潔時間不低于12小時。推行垃圾分類和垃圾袋裝化,垃圾日產日清。落實門前三包責任。
(五)垃圾收集、運輸、處理設施完備,布局選址合理,符合《城鎮環境衛生設施設置標準》要求。實行垃圾收集、運輸、處理全過程封閉管理,有給排水設施,飄塵、噪音、臭氣、排水指標符合環境監測標準,垃圾無害化處理率≥80%。
(六)鎮區(縣城)按規定要求配置足夠數量的果皮箱,道路平整完好,路面硬底化率≥90%,下水道系統密閉、完善、暢通,管網覆蓋率≥90%。鎮區綠化覆蓋率≥26%,人均公園綠地面積≥4平方米。
(七)鎮區(縣城)公廁數量充足,布局合理,符合無害化衛生廁所要求,達到二類標準以上≥80%。全鎮農村衛生戶廁普及率≥85%。
(八)建筑工地實行封閉式管理,不污染周圍環境,施工人員生活設施符合衛生要求,施工現場無垃圾堆積,無蚊、蠅孳生地,排水通暢。閑置土地和待建地保持整潔,無垃圾堆放或亂搭亂建現象。
(九)農貿市場劃行歸市,布局合理,保持清潔。地面硬底化,給、排水設施完善,垃圾收運、病媒生物防制等各項設施完善。銷售活禽設立相對獨立區域,隔離屠宰,有污物、污水處置設施。
四、環境保護
(一)有環境保護規劃、目標和年度工作計劃,有專(兼)職人員負責。
(二)鎮區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100%。
(三)劃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和禽畜養殖禁養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
(四)建成區全面實施禁鳴喇叭的交通管理規定,并設有相應的交通標志。
(五)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0%,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率≥85%,危險廢物得到安全處置,工業危險廢物處置處理率達100%;醫療廢物集中處置率達100%,醫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國家有關要求。
(六)有集中式生活污水處理廠或有專業規劃,完成前期籌備工作。與其他鎮共建生活污水處理廠的,要有完善的收集管網。
(七)近兩年內未發生重、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五、病媒生物預防控制
(一)堅持以“環境治理為主,綜合防制”的原則,部門配合,群眾參與,技術措施合理。病媒生物防制人員、措施及經費落實,聘請有具備相應資質的病媒生物防制專業隊伍開展。
(二)滅鼠等兩項工作達到《廣東省除“四害”標準》要求,鞏固措施落實,滅效鞏固;其余兩項有經常性防制措施,密度不超過省標準的2倍。防鼠、防蠅設施達到《標準》的要求。定期監測病媒生物密度,資料齊全可靠。
(三)不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病媒生物防制藥物。
六、重點場所衛生和生活飲用水安全
(一)認真貫徹《食品安全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衛生監督監測工作落實,資料齊全。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飲用水污染事故和職業危害事故。
(二)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及集中供水單位具有有效許可證,衛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產經營條件、操作過程符合相應衛生規范要求。從業人員持有效健康證、掌握相應崗位的基本衛生知識和衛生安全操作規程。
(三)餐飲服務單位、集體食堂防塵、防蠅、防鼠設施完善,上下水設施齊備,餐具消毒、保潔設施和冷藏設備運轉良好,食品原料和制售過程符合衛生安全要求,無交叉污染。食品銷售單位無變質、腐敗、假冒偽劣等不符合衛生安全要求的食品,定型包裝食品符合要求。縣城餐飲服務單位實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覆蓋率達95%。
(四)全面實行生豬定點屠宰、集中檢疫制度(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除外)。集中生豬宰點符合《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要求,無對生豬或者生豬產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的現象。
(五)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單位管理規范,自身檢測和衛生監督機構監督、監測資料齊全。集中式供水出廠水、管網末梢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六)旅館、美容美發廳、歌舞廳、公共浴室、網吧等場所內外環境整潔,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設施齊備,工作人員操作規范。縣城影劇院、圖書館、展覽館、商場等場所有良好通風采光條件,合理配備垃圾箱和衛生公廁。
(七)企業職業衛生符合國家規定要求。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依法進行職業衛生審查,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企業對勞動者開展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八)中小學設衛生室,配足學校衛生人員。學校教學建筑、環境噪聲、教學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的設置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學校食堂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飲用水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七、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
(一)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并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制度。依法開展監督管理工作。
(二)疫情報告制度健全,鎮醫療機構全部實行網絡直報,法定傳染病漏報率<3%。
(三)鎮醫療機構設有相對獨立的腸道和發熱門診,工作程序規范,傳染病隔離消毒落實,近三年沒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導致甲、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無院內感染引起的重大疫情或導致的死亡事故。
(四)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達到規定要求(包括流動人口)。托幼機構、中小學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開展,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落實。
八、社區、單位和鎮轄村衛生
(一)有衛生管理組織和制度,建立愛國衛生活動月(日)制度,發動群眾參與愛國衛生活動月和衛生清潔行動,組織開展“衛生先進單位”和“衛生先進戶”評比活動。
(二)社區、單位道路硬底化,路面平整,下水道排水暢通。室內外環境整潔,綠化美化,無衛生死角,垃圾日產日清,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實。
(三)鎮轄村環境整潔,30%以上的村評為市級以上衛生村,有一條以上省衛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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