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陽江市江城區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粵府土審(15)〔2021〕7號)于2021年4月29日同意我市征收位于江城區白沙街麻橋村清湖塘經濟合作社、崗新村岡背、謝村經濟合作社,六村朗咀、大光坑、鴨乸墩、舊寨、竹圍、灣弓經濟合作社、六村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合計6.4014公頃,作為陽江市江城區城鎮建設用地。現將征收土地和補償安置方案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陽江市江城區2021年度第六批次城鎮建設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江城區白沙街麻橋村清湖塘經濟合作社、崗新村岡背、謝村經濟合作社,六村朗咀、大光坑、鴨乸墩、舊寨、竹圍、灣弓經濟合作社、六村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具體以征地紅線圖為準)。
三、被征地單位及面積:江城區白沙街麻橋村清湖塘經濟合作社、崗新村岡背、謝村經濟合作社,六村朗咀、大光坑、鴨乸墩、舊寨、竹圍、灣弓經濟合作社、六村經濟聯合社屬下的集體土地,合計6.4014公頃。
四、被征土地補償、安置補助標準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的公告》(陽府告〔2021〕9號)執行。白沙街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80.10萬元/公頃(其中園地61.68萬元/公頃、林地36.05萬元/公頃、建設用地80.10萬元/公頃、未利用地32.04萬元/公頃)。青苗及附著物補償費按《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市轄區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規定〉的通知》(陽府〔2020〕4號)執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發放土地補償和安置補助費。
六、請被征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在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天內,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到白沙街麻橋村民委員會、崗新村民委員會、謝村村民委員會、六村村民委員會辦理征地補償登記。不按規定辦理登記的,不列入補償范圍,請互相轉告。
該批次城鎮建設用地已于2021年2月26日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自發布土地征收預公告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七、未達成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的,應當依法作出征地補償安置決定,并依法組織實施。
八、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公告期限為30天,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5)〔2021〕7號征地批復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關于我們
|
網站幫助
|
網站地圖
|
隱私申明
|
主辦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管理維護:陽江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4417000019 備案序號:粵ICP備16010311號-3 網站報障:0662-3367662
粵公網安備 441702020001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