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陽江市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4日
陽江市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
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推動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的一攬子政策措施》和《廣東省貫徹落實國務院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在我市落地落實,加快發揮政策效應,穩住全市經濟大盤,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全面落實國家財政政策
(一)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和擴圍政策。
1. 嚴格執行國家已出臺的制造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民航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等6個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確保存量留抵稅額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按月全額退還。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辦理進度,在納稅人自愿申請的基礎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還微型企業、小型企業、中型企業、大型企業存量留抵稅額。(陽江市稅務局)
2. 密切對接國家新增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等7個行業企業實行增量按月全額退還、存量一次性全額退還留抵稅額的政策,提前做好工作準備,確保第一時間落實到位。加強退稅風險防范,依法嚴懲偷稅、騙稅等行為。(陽江市稅務局、市財政局)
3. 完善納稅信用評價風險提醒機制,引導納稅人及時糾正納稅失信行為,修復納稅信用等級,助力企業充分享受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等政策紅利。(陽江市稅務局)
(二)加快財政支出進度。
4. 各縣(市、區)、各部門加快預算執行進度,成立財政支出執行工作專班,建立和落實每月定期研究分析、支出進度通報等制度,做實支出計劃,全部預算支出以預算項目的形式納入項目庫管理。加快主管資金分配下達,業務主管部門收到上級資金文件后,在15日內將資金分配方案報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按規定流程將資金下達至縣(市、區)財政局或相關用款單位,加快支付形成實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設和政府采購的,應履行有關程序,做好相關要素保障,確保資金一經下達即可支出。(市財政局)
5. 加大結轉結余資金清理盤活力度,除應急救災、據實結算等資金外,9月底前未分配下達的當年預算資金,以及未使用完畢的上年結轉資金,收回財政統籌使用。對結余資金和連續兩年未使用完畢的結轉資金,10月份進行清理收回。不能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當年安排資金,由財政部門統一辦理收回或調整用于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支持的領域。加強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管理,預算單位嚴格按規定將實有賬戶結存的存量資金清理上繳財政。(市財政局)
6. 做細做實庫款監測,進一步規范市級與下級財政往來資金管理,結合留抵退稅、項目建設等需要做好資金調度,保障財政往來資金合理和安全使用,將支持留抵退稅專項資金納入直達范圍,確保退稅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市財政局)
(三)加快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并擴大支持范圍。
7. 按照今年專項債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畢的要求,加快專項債券支出進度,已發行的專項債券項目6月底前力爭全部開工。(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
8. 加強專項債券穿透式監測,分地區分項目跟蹤資金使用情況,每周通報專項債券支出使用情況,每周調度專項債券項目進展,及時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遇到的問題。(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
9. 對因短期內難以繼續建設實施等原因形成專項債資金閑置的項目,將閑置資金按程序報省審批同意后調整用于其他符合要求的成熟項目。(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
10. 對專項債支出使用進度較慢的項目,爭取省同意將額度調整到我市支出使用進度較快的項目。對專項債支出使用進度較慢的縣(市、區),將未實際支出額度按一定比例收回,跨區域調劑至管理使用良好、剩余項目資金有效需求多的縣(市、區)使用。(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
11. 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引導商業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專項債券項目建設主體提供配套融資支持,做好信貸資金和專項債券資金的有效銜接。(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陽江銀保監分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
12. 密切跟進國家和省適當擴大專項債券支持領域的政策,圍繞新型基礎設施、新能源項目、公共服務、老舊公用設施改造、消費基礎設施等領域加快謀劃儲備一批專項債券項目,提前做深做細項目前期工作,及時做好我市項目儲備申報工作。(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
(四)用好政府性融資擔保等政策。
13. 減輕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用負擔,對我市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今年新增的單戶擔保金額1000萬元以下、平均年化擔保費率不超過(含)1%的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按業務發生額的1%協助申請省級補助。(市金融局、市財政局)
14. 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降低或取消反擔保要求,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新增融資擔保費率不超過1%。對于確無還款能力的小微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及時履行代償義務,視疫情影響情況適當延長追償時限,符合核銷條件的,按規定核銷代償損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
15. 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擴大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合作業務規模,支持更多合作融資擔保機構聚焦支小支農主業,協助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申請省級獎補。(市金融局、市財政局)
16. 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支持省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在我市開展業務,擴大涉農領域融資擔保貸款規模,進一步放大支農助農效應。強化涉農信貸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降低涉農主體融資綜合成本。(市金融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
17. 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拓展產業鏈承保,深化銀保企三方合作,鼓勵保險公司創新保單融資產品。(陽江銀保監分局)
(五)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
18. 落實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政策,政府采購工程根據項目特點、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劃分采購包,積極擴大聯合體投標和大企業分包,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9. 加強各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項目評估,對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采購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小額采購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超過前述金額的采購項目,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 落實國家要求,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對未明確預留份額的采購項目或采購包評審時,鼓勵按上限實施小微企業價格扣除或增加價格得分。(市財政局)
(六)落實社保費緩繳政策。
21. 落實國家和省政策要求,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階段性緩繳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階段性實施到2022年年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陽江市稅務局)
22. 擴大實施緩繳政策的困難行業范圍,在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5個特困行業實施階段性緩繳三項社保費政策的基礎上,以產業鏈供應鏈受疫情影響較大、生產經營困難的制造業企業為重點,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擴大實施緩繳政策的困難行業包括:農副食品加工業,紡織業,紡織服裝、服飾業,造紙和紙制品業,印刷和記錄媒介復制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橡膠和塑料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鐵路、船舶和其他運輸設備制造業,儀器儀表制造業,社會工作,廣播、電視、電影和錄音制作業,文化藝術業,體育,娛樂業。緩繳擴圍行業所屬困難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保費單位繳費部分,其中養老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傷、失業保險費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原明確的5個特困行業緩繳養老保險費期限相應延長至2022年年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陽江市稅務局)
23. 實施制造業小微企業社保繳費補貼,今年對市內注冊、累計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6個月以上(含6個月,費款所屬期自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制造業小型微利企業,按該企業向稅務機關實際繳納的所屬期為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不含個人繳費)的5%給予補貼,每戶不超過5萬元。符合稅法規定條件的補貼資金作為不征稅收入管理,由企業用于社保繳費、員工待遇發放等支出。(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陽江市稅務局)
24. 簡化社保費緩繳辦理流程,根據省明確的中小微企業和受疫情影響地區認定標準,對生產經營困難等適用條件實行告知承諾制,推動實現緩繳即申即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陽江市稅務局)
(七)加大穩崗支持力度。
25. 優化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通過免申即享方式,進一步提高返還比例,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參照實施,政策執行期限至2022年年底。此前已按30%比例返還的大型企業,及時補足差額。2022年年底前完成全部符合條件企業的穩崗返還發放。(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陽江市稅務局)
26. 落實國家和省拓寬失業保險留工補助受益范圍政策,將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受益范圍由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中小微企業擴大至大型企業,以及未出現中高風險疫情地區的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鐵路運輸5個行業企業,實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陽江市稅務局)
27. 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并參加失業保險的,按每人1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擴崗補助,與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不重復享受,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實施期限至2022年年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八)支持企業上規上限和穩產擴產。
28. 力促全年120家企業上規、70家企業上限,按相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新上規上限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
29. 對2021年產值達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以上的骨干工業企業(按2021年價計算),2022年上半年增加值同比增長10%及以上的(按不變價計算),經企業申請,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10萬元一次性獎勵。(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
二、用足用好貨幣金融政策
(九)加強對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受疫情影響人群的金融支持。
30. 引導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努力做到應延盡延,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年底。(陽江銀保監分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
31. 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引導金融機構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采取合理延后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陽江銀保監分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
32. 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并免收罰息。(陽江銀保監分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
33. 督導銀行機構加強因疫情暫時遇困行業企業融資需求的跟蹤分析,主動提前開展接續融資信貸評審,按照市場化原則,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續貸支持。對生產經營和資金周轉連續性強、有經常性短期循環用信需求的企業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鼓勵推廣“隨借隨還”貸款模式。(陽江銀保監分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
34. 優化地方金融組織對受疫情影響重點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金融服務。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企業和個人下調貸款利率、減免手續費用、對貸款適當延期或展期、免除罰息、完善續貸安排。鼓勵典當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無法及時辦理贖當、續當的當戶,不盲目做逾期絕當處理,減免逾期罰息,對其中有續當需求的當戶,可先行受理續當,適當延長當戶繳納前期利息及當期續當綜合費用的期限,并適當下調當費費率。(市金融局)
35. 支持保險機構有針對性開發服務民生、服務實體經濟的企業財產保險、工程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證保險、意外保險等產品,為實體經濟穩健運行提供風險保障。督導保險機構做好因疫情暫時遇困行業企業保險服務,開辟綠色通道,提升理賠效率。(陽江銀保監分局)
(十)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
36. 引導銀行機構增加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供給,優化信貸結構,擴展服務覆蓋面,提升金融服務的質量和效率。2022年實現向全市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新增信貸投放20億元以上。(市金融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陽江銀保監分局)
37. 積極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額度,為涉農和普惠小微企業提供資金支持。落實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額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的政策要求,更好引導和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貸款。(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
38. 設立首貸服務中心,依托“粵信融”“陽融碼”等平臺,引導銀行機構加強“首貸戶”金融服務。實施“首貸戶”貸款貼息補助,協助今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首次申請貸款的小微企業申請不高于1%的省級貼息補助,并視貼息效果,對補貼時限給予適當延長。(市金融局、市財政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
39. 建立我市小額貸款保證保險普惠模式,鼓勵銀行機構和保險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合作向符合征信條件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發放流動資金貸款。(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城投集團)
40. 指導金融機構和國有企業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自今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對符合條件幫助中小企業實現應收賬款融資的供應鏈核心企業,通過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在線確認,協助企業向省主管部門申請按實現應收賬款融資年化金額不超過1%的額度給予獎勵。建立信貸、債券融資對接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快速響應產業鏈核心及配套企業融資需求。推動核心企業簽發供應鏈票據支付上游企業賬款,鼓勵金融機構依法合規提供供應鏈應收賬款融資服務。(陽江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市財政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
41. 規范深化開展供應鏈金融創新,積極發揮省“中小融”等供應鏈平臺作用,加強與產業鏈核心企業數據合作,基于真實業務數據為上下游中小企業信用賦能,便利中小企業進行融資,有效縮短應收賬款賬期,防止高息套利。(陽江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
42. 鼓勵開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信用保險,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風險共擔機制。引導具有資質的保險機構加大產品創新力度,引進成熟的信用保險產品,助力減輕中小企業應收賬款逾期壓力。引導行業加大力度探索銀保合作,探索“應收賬款質押融資+保險增信”業務,發揮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應收賬款融資功能。(陽江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
43. 加大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力度,推廣知識產權混合質押和數據知識產權等新領域質押融資,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入園惠企”,年內融資2億元以上。(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局、陽江銀保監分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44. 按照規定縮短商業匯票承兌期限,加大再貼現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加大對符合再貼現投向要求的票據進行貼現。(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陽江銀保監分局)
45. 繼續引導金融系統向實體經濟減費讓利,要求銀行機構在確保信貸投放增量擴面的前提下,力爭總體實現2022年新發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利率較2021年有所下降,繼續降低銀行賬戶服務收費、人民幣轉賬匯款手續費、銀行卡刷卡手續費,取消部分票據業務收費,2022年實現合理減費讓利1億元以上。對發放普惠小微貸款的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將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2%給予激勵資金。(陽江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
46. 支持銀行機構持續創新“銀稅互動”信貸產品,發揮納稅信用作用,推動銀稅互動、以信助貸,更好匹配和滿足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降低融資成本。(陽江市稅務局、市金融局、陽江銀保監分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
47. 督促金融機構與地方金融組織做到利率、費用公開透明,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金融機構和地方金融組織違法違規收費堅決予以依法查處。持續監測金融機構2021年以來降準釋放資金投向,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運用降準資金加大對小微企業和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陽江銀保監分局、市金融局)
(十一)促進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穩中有降。
48. 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督促引導各金融機構響應存款利率市場化調整機制,降低存款成本,拓寬讓利空間。密切監測新發放貸款利率變化,加強窗口指導,推動實際貸款利率穩中有降。(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
(十二)支持企業利用資本市場融資。
49. 加快修訂和落實企業上市扶持政策,依托廣東省資本市場培育信息系統,加大擬上市企業儲備,支持企業通過上市、發債等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局)
50. 繼續支持和鼓勵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用好“三農”、小微企業、綠色、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為重點領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企業利用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銀行間市場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等提供的“綠色通道”發行債券。支持跨境電商平臺上的中小微企業通過標準化票據從債券市場融資。(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
51. 支持企業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知識產權和科技成果交易平臺、廣東區域性股權市場“科技創新專板”“專精特新板”“鄉村振興板”以及非上市證券集中托管平臺、擬上市企業綜合培育平臺等拓寬融資渠道。(市金融局)
(十三)加大金融機構對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
52. 建立全市重大項目融資對接長效服務機制,支持銀行機構精準對接我市2022年重點項目、海上風電項目、廣東(陽江)國際風電城建設項目和招商引資落戶項目等提供融資服務。鼓勵商業銀行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進一步增加貸款投放、延長貸款期限,創新融資模式、降低融資成本。引導政策性銀行優化貸款結構,提供中長期低息貸款。(市金融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三、加快擴大有效投資
(十四)加快重點項目建設。
53. 成立市重大項目并聯審批工作專班,按照近期能開工、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的原則梳理提出重點保障項目清單,優化項目審批環節和時序,加強與省有關部門溝通協調,做好與省重大項目并聯審批工作專班、市重大項目專項指揮部協同配合,加強銜接協調、上下聯動,提速增效開展項目審批。(市發展改革局)
54. 落實《陽江市2022年項目建設提速行動方案》,充分發揮6個市重大項目專項指揮部統籌協調作用,每季度動態編制調整市關鍵項目清單,實施“掛圖作戰”。督促各縣(市、區)參照市的做法,建立完善本地區重大工程建設項目指揮機構、確定各自關鍵項目。全面強化要素保障,加快市重點項目建設,確保計劃新開工項目9月底前全部開工,推動125個市重點項目全年完成440億元的投資計劃。(市發展改革局)
55. 國家批準生態保護紅線成果前,建設項目涉及占用生態保護紅線(陸域)且在用地預審時已組織開展不可避讓論證的,用地報批時占用生態保護紅線類型不變且面積不超過預審占用面積10%,原則上可不再開展生態保護紅線不可避讓論證。積極爭取我市項目列入省關鍵項目,享受項目所需用地用林指標由省層面協調解決政策。(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市發展改革局)
56. 落實環評審批正面清單,對符合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可豁免環評手續的建設項目免于環評手續辦理。對不會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重大民生利益等產生不可逆影響,并可通過后期監管執法予以糾正的建設項目,推行告知承諾制審批。合理簡化環評編制內容,對已通過環評審查的規劃所包括的建設項目,其環評工作可充分利用原有規劃環評資料和結論。實行環評容缺辦理,在環評報批文件等主件齊全且符合法定條件,附圖、附件等次要申請材料暫時未能提供的情況下,建設單位書面承諾后,可先對環評文件主體內容進行審查,待材料補正后正式批復。加強環評前期工作指導,提前介入、主動服務,建立綠色通道,建立重大項目環評管理臺賬,定期調度提醒,及時協調解決環評編制與審批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市生態環境局)
(十五)加快交通基礎設施投資建設。
57. 加快廣湛高鐵陽江段建設,謀劃粵西地區鐵路網規劃布局,推進陽陽鐵路增建二線工程、陽江港海陵灣港區吉樹作業區鐵路工程等前期工作。積極謀劃陽江連通大灣區的軌道交通項目,強化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內部交通聯系,爭取納入大灣區城市軌道交通網絡。謀劃海陵島軌道交通。(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局)
58. 加快推進陽江機場前期工作,爭取項目盡快開工建設。推進陽江合山機場改擴建二期工程建設。推進陽江港吉樹作業區J3#-J7#、J9#-J16#等18個碼頭泊位和陽江港進港航道擴建工程建設,加快豐頭作業區F1#-F2#泊位工程前期工作。(市發展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
59. 加快陽春至信宜(粵桂界)高速公路陽江段、廣東濱海旅游公路陽江段、國道G234線雙捷橋至海陵大堤段擴建工程、陽江港疏港公路等項目建設。推進空鐵片區至市中心快速通道工程、陽江北站綜合交通樞紐工程建設,確保與廣湛高鐵陽江段同步建成。(市交通運輸局)
60. 加快農村公路提檔升級,年度新改建農村公路159公里、危舊橋梁改造26座,實施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103公里,完成全市3000公里、9000道錯車臺建設。(市交通運輸局)
(十六)推進水利工程項目建設。
61. 加快建設水資源配置骨干工程,重點推進新建龍門水庫、大河水庫引水工程、環北部灣廣東水資源配置工程等對全市水資源合理配置起關鍵性作用的骨干工程。加快漠陽江流域綜合整治,推動干流堤防全部達標。實施漠陽江出海口綜合整治工程、漠陽江中下游綜合治理工程,開展大河水庫、石河水庫等大中型水庫除險加固,全面完成現有及新增的病險水庫、病險水閘除險加固任務。實現全市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蓋,實施各縣(市、區)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推進建立農村供水“三同五化”保障體系,加快已劃定的“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推進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建設。(市水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集團)
(十七)促進工業、制造業投資穩定增長。
62. 加快廣東(陽江)國際風電城建設,出臺《廣東(陽江)國際風電城規劃》和三年行動方案,推動近海深水區海上風電項目加快動工,推進風電裝備制造產業基地和“一港四中心”等綜合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重大工業項目增資擴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力爭2022年簽約內外資項目150個、總投資800億元。集中攻堅突破瓶頸制約,加快推動一批簽約工業、制造業項目落地建設。(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
(十八)加大補短板和鄉村振興項目建設力度。
63. 加大環保、民生等領域補短板投入,推進一批水質綜合整治、城鎮污水收集處理、工業污水收集處理、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養殖污染治理、生活垃圾轉運處置、固體廢物處理處置等生態環境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以及教育、醫療衛生、文體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快廣東省水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建設。(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教育局、市衛生健康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代建項目管理局、市交投集團)
64. 加大鄉村振興投入,加快建設現代農業產業園、閘坡世界級漁港、深水網箱產業基地和海洋牧場等。深入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進一步完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到2022年年底每個縣(市、區)至少完成一條鄉村振興示范帶建設,持續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十九)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65. 用好房地產調控政策工具箱,落實提高公積金貸款額度等政策,引導商業銀行下調商品房貸款利率和首付比例,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動已備案房地產項目加快開工和在建項目加快建設,保持房地產開發投資基本穩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金融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陽江銀保監分局)
(二十)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66. 建立全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項目庫,合理布局管廊系統,統籌各類管線敷設,建立綜合管廊運維管理收費制度,推動實施一批具備條件的地下綜合管廊項目。(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
(二十一)穩定和擴大民間投資。
67. 緊密跟蹤國家和省重大基礎設施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有針對性抓緊謀劃儲備一批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做深做實前期工作。銜接推進國家和省“十四五”規劃重大工程涉陽項目的建設實施工作,對入庫項目優化審批程序、加大金融支持、優先配置要素指標,鼓勵和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重大工程項目。(市發展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68. 在供應鏈產業鏈招投標項目中對大中小企業聯合體給予傾斜,鼓勵民營企業充分發揮自身優勢參與攻關。推動市內有條件的企業積極申報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69. 進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推動150家工業企業技術改造,二季度新增6家規上工業企業數字化轉型。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提升信創產品和服務在黨政機關日常辦公、業務系統和重要基礎設施應用的廣度深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市科技局)
70. 鼓勵民間投資以城市基礎設施等為重點,通過綜合開發模式參與重點領域項目建設。運用投資補助、資本金注入等多種方式,提升基礎設施補短板項目對民間投資的吸引力。常態化推介對民間資本有吸引力的項目。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研究支持民間投資項目參與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梳理發布一批應用場景、投資機會,引導社會資本更多投向有利于國計民生領域。(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促進消費穩定恢復
(二十二)發放消費券。
71. 今年安排4100萬元財政資金面向市民和在陽江游客發放消費券,重點用于汽車、家電、零售、餐飲等領域消費。引導參與活動企業按照適當配比增加投入,主動配合開展優惠讓利促銷活動,放大政策疊加效應,進一步提振消費信心,活躍消費市場。加大“有獎發票”活動宣傳力度,開展好相關工作,提升市場消費活力,活動期限至2022年年底。(市商務局、市財政局、陽江市稅務局)
(二十三)穩定汽車消費。
72. 實施汽車以舊換新專項行動,對報廢或轉出個人名下廣東號牌舊車,同時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新車并在省內上牌的給予3000-10000元/輛補貼。鼓勵購置新能源汽車,對個人消費者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內購買以舊換新推廣車型范圍內的新能源汽車新車,給予8000元/輛補貼。面向在我市購買新車的消費者發放價值2000元的通用消費券,引導參與活動的汽車經銷企業推出每臺車平均讓利3000元以上的優惠舉措。利用節假日舉辦大型汽車展銷會,持續釋放居民汽車消費潛力。(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
73. 進一步優化汽車使用管理,全面落實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取消對符合國五排放標準小型非營運二手車的遷入限制,完善二手車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備案和車輛交易登記管理規定。全面落實對一定排量以下乘用車減征車輛購置稅政策,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稅收優惠政策于2021年6月30日到期后,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全面實施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全國“一證通辦”措施,推行直接憑居民身份證購車上牌。落實省對皮卡車進城實施精細化管理相關政策。(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陽江市稅務局)
74. 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指引相結合,優化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站)投資建設運營模式,按照省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標準和停車場設施配建標準,加快小區和經營性停車場充電設施建設,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免予辦理規劃、用地、建設許可手續,督促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充電設施建設。加快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客運樞紐等區域充電樁(站)建設。今年新增建成充電站5座、公共充電樁80個。(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
(二十四)穩定家電、餐飲等消費。
75. 鼓勵生產端、貿易端、消費端聯合促消費。引導金融機構提升金融服務能力,更好滿足消費升級需求。組織家電經銷企業開展家電惠民、家電下鄉、以舊換新、節能補貼等活動,吸引消費者到線下實體消費。發放家電消費券,引導參與活動企業推出惠民讓利促消費活動。(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
76. 舉辦“粵菜師傅”技能大賽和陽江美食品鑒會等活動,評選陽江名店、名菜、名點、名廚,打造陽江美食品牌。發布陽江美食地圖和首批陽江特色菜品團體標準,推廣陽江特色美食、優質食材,促進餐飲消費回升。(市商務局)
五、加強糧食和能源安全保障
(二十五)落實糧食收益保障政策。
77. 加快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及時發放第二批農資補貼,彌補成本上漲帶來的種糧收益下降。大力實施撂荒耕地復耕復種攻堅行動,鼓勵各縣(市、區)出臺撂荒耕地復耕復種獎補政策,2022年年底前完成2.71萬畝撂荒耕地復耕復種,保障糧食生產穩面積增產量。進一步加強糧食收購備案管理,抓好糧食市場化收購,持續深化糧食產銷合作。根據市場形勢及時啟動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落實好國家稻谷最低收購價相關政策要求。(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
78. 加強農資供應監測調度,及時組織農資調運,確保滿足我市夏種、冬種生產農資需求。建設農業綜合服務中心2個、莊稼醫院20個,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社、陽江海關)
(二十六)推動一批能源保障項目建設。
79. 加快推動65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開工建設。推動新增100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納規并配合做好競爭性配置工作。推進中能建光伏發電等3個共70萬千瓦項目、余熱發電、冷熱電聯供項目和一批電網工程建設。推動陽江抽水蓄能電站二期項目核準前期工作和陽西、陽東抽水蓄能項目前期論證工作。今年新增建成電源裝機150萬千瓦以上。加快天然氣管道“縣縣通”建設。(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
80. 爭取省支持將我市相關支撐性和調節性清潔煤電、核電項目納入國家、省相關電力規劃。(市發展改革局)
81. 鼓勵企業多簽、滿簽、長簽煤炭供應合同,嚴格落實燃煤電廠最低庫存制度,確保燃煤電廠存煤可用天數在20天以上。完善陽江港專用鐵路等規劃建設,改善煤炭集疏運和碼頭場存條件。(市發展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
82. 制定實施天然氣高質量發展利用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加快陽江高新區天然氣調峰儲氣庫項目建設。(市發展改革局)
六、穩定和暢通產業鏈供應鏈
(二十七)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網等成本。
83. 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設立6個月的費用緩繳期,緩繳期間免收欠費滯納金。(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水務局、陽江供電局)
84. 清理規范城鎮供水供電供氣等行業收費,取消不合理收費,規范政府定價和經營者價格收費行為,對保留的收費項目實行清單制管理。加強供水供電供氣行業收費行為執法檢查,重點對不執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收取不合理費用、繼續收取明令取消收費項目以及強制服務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進行打擊查處。(市發展改革局、市市場監管局)
85. 落實國家和省要求,今年中小微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86. 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二十八)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
87. 落實國家和省對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房屋租金減免政策,梳理承租市屬國有房屋和公租房商鋪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清單,在有效合同期內(疫情期間租賃合同正在執行中),對位于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以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通告為準)所在縣(市、區)的符合減租條件的承租戶減免6個月租金(當年租期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租期減免);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當年租期不足3個月的,按實際租期減免)。(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
88. 出租人減免租金的可按減免租金月份數減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鼓勵金融機構對減免租金的出租人視需要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市國資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金融局、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陽江市稅務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陽江銀保監分局)
89. 非國有房屋減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款政策優惠。統籌各類資金,對承租非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視情況給予適當幫扶。鼓勵非國有房屋租賃主體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合理分擔疫情帶來的損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金融局、市工商聯、陽江市稅務局、陽江銀保監分局)
90. 鼓勵各縣(市、區)在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集中建設標準廠房,加快辦理報建、確權等手續,工業物業產權按規定以幢、層為基本單元分割登記和轉讓,并允許其按幢、層進行抵押貸款。鼓勵各縣(市、區)對工業園區、產業集聚區集中租用標準廠房的中小企業給予租金緩繳或減免支持,對標準廠房出租方減少的租金收入給予補助。鼓勵各級科技企業孵化載體實施面向初創小微企業及優秀團隊適度減免租金等優惠措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科技局)
(二十九)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行業企業的紓困支持力度。
91. 鼓勵港口企業減免特定時期內的貨物堆存費,鼓勵航運公司減免特定時期內的滯箱費,倡導港航相關企業減免外貿進出口相關物流操作費用。對在陽江港口岸開展國際集裝箱業務且未發現問題的外貿企業免除吊裝、移位、倉儲費用等查驗配套服務費。(市商務局、市國資委、市交通運輸局)
92. 引導金融機構積極運用降準資金支持文化旅游、住宿餐飲等受疫情影響行業。文化旅游、住宿餐飲、批發零售、公路水路鐵路運輸等主管部門提出紓困企業名單,報金融監管部門匯總,對接銀行加大信貸支持,合理通過續貸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措施緩解企業資金壓力。(市金融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陽江銀保監分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交通運輸局)
93. 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餐飲行業相關管理部門信息共享,運用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交易流水、經營用房租賃以及有關部門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數據,提升風險定價能力,更多發放信用貸款。鼓勵符合條件的餐飲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拓寬餐飲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市金融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陽江銀保監分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陽江市稅務局)
94. 爭取省對文旅企業紓困扶持資金,用于扶持我市重點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文化藝術院團、演出場館等文旅企業以及文旅促消費活動。發行“湛茂陽”智慧旅游卡,發放文旅消費券。繼續落實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政策,推動旅行社按7.5折優惠購買責任險。召開全市旅游推介大會、民宿招商大會等,促進旅游行業發展。(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市財政局)
95. 因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導致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企業,經稅務部門核準,依法合理予以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陽江市稅務局)
(三十)推動企業復工和達產。
96. 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省、市聯防聯控機制明確的疫情防控措施,縣鎮村在執行標準、執行力度上要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放大、層層加碼。低風險的地方不能隨意限制人員流動,有疫情的地方按照最新版本疫情處置方案要求,以最小范圍精準劃分封控區、管控區和防范區,分類分層落實“三區”疫情防控措施,不得在“三區”之外隨意擴大范圍禁止堂食、關停生產營業場所。(市衛生健康局)
97. 疫情中高風險地區要按照國家和省要求建立完善運行保障企業、防疫物資生產企業、連續生產運行企業、產業鏈供應鏈重點企業、重點外貿外資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重點企業復工達產“白名單”制度,及時總結推廣綠色通道等經驗做法,細化實化服務“白名單”企業措施。積極落實區域互認,協同推動產業鏈供應鏈企業復工達產。(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局)
98. 積極引導各縣(市、區)落實屬地責任,在發生疫情時鼓勵具備條件的企業進行閉環生產,保障其穩定生產,原則上不要求停產。企業所在地政府要做好疫情防控指導,加強企業員工返崗、物流保障、上下游銜接等方面服務,盡量減少疫情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影響。(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局)
99. 著力強化重點行業產能、用能、用地、用林、用海、審批等方面保障,為企業穩產擴產達產創造條件。落實市領導掛點服務重點企業制度,深入企業幫助解決實際困難。搶抓省推動產業有序對接加快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機遇,積極承接珠三角產業轉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
100. 鼓勵大型企業通過產業紐帶、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協作、開放應用場景等方式,將中小企業納入產業鏈、供應鏈體系,發布產品和服務采購計劃,帶動中小企業優化生產經營、提升產品質量。(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十一)促進交通物流保通保暢。
101. 全面取消對來自疫情低風險地區貨運車輛的防疫通行限制,著力打通制造業物流瓶頸,加快產成品庫存周轉進度;不得擅自阻斷或關閉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嚴禁硬隔離縣鎮村公路,不得擅自關停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鐵路車站。嚴禁限制疫情低風險地區人員正常流動。(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
102. 對工業企業涉疫地區重點物資運輸車輛通行證“應申盡申”“應發盡發”,保證重點物資物流通暢。對來自或進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市的貨運車輛,落實“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公安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
103. 異地客貨運司機、快遞員、船員到我市各免費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和抗原檢測,所在地政府視同本地居民納入監測范圍、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費用由地方財政予以保障。(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局、市郵政管理局、市財政局)
(三十二)加快城鄉流通體系建設。
104. 積極爭取省將國家支持建設的油氣、鐵礦石、糧食等大宗商品儲運基地布局我市。(市發展改革局、市商務局、陽江海關)
105. 推動市應急物資儲備基地規劃建設。引導加快推進多式聯運融合發展,降低綜合貨運成本。(市發展改革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
106. 加強農產品供應鏈體系建設,支持省級“菜籃子”基地、粵港澳大灣區“菜籃子”基地和省級農產品出口示范基地等建設。推動漠陽農副產品綜合交易中心、南粵海產品批發市場等建設。完善農產品供應鏈,推動農產品產后商品化處理、村級田頭倉儲保鮮等流通設施建設,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加快廣東供銷冷鏈物流(陽江陽西)天業產業園建設,力爭省供銷集團支持江城區、陽春市公共型農產品冷鏈物流項目年內動工。加快放心農產品直供配送陽春市、陽西縣子平臺建設。(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局、市供銷社)
107. 加快推進縣域商業建設行動,推動“一個上行(農產品上行)”和“三個下沉(供應鏈下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務下沉)”。開展縣域流通服務網絡建設提升行動,建設縣域集采集配中心,組織陽西縣、陽東區申報國家縣域商業建設項目,組織陽西縣申報廣東省消費節點縣。支持大型商貿流通企業下沉鎮村,培育1-2家具有一定規模的縣域商貿流通企業,改造、建設15個以上鎮級商業超市,支持品牌連鎖企業開拓鎮級售賣網點,構建“漠陽味道”產品線下銷售平臺。布局建設農產品田頭綜合服務中心,支持縣級運營中心和益農信息社建設。(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供銷社、市郵政管理局)
108. 積極對接爭取國家交通物流專項再貸款,推動我市有關企業列入“白名單”并享受相關資金和政策支持。引導銀行機構加強與交通物流等企業的融資對接,加大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對穩定供應鏈的支持。(市金融局、市商務局、市交通運輸局、陽江銀保監分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
109. 在陽東區、陽春市、陽西縣等縣(市、區)支持建設50個以上田頭小型冷藏保鮮設施,推動建設一批產銷冷鏈集配中心。(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供銷社)
七、保持外貿外資穩定增長
(三十三)穩定外貿進出口。
110. 加強對重點外貿企業跟蹤服務,支持企業利用“粵貿全球”“粵貿全國”等平臺,擴大對RCEP國家和地區進出口規模,持續開拓國內國際市場。組織參加境外國際展、“粵貿全球”線上展的企業申報省級參展補助資金。引導進口企業合理安排進口計劃,增加在陽江進口份額。組織2021年進出口超10億元且2022年同比增長10%以上的重點外貿企業申報省級獎勵資金。(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11. 落實加工貿易企業技改補貼等支持政策,加快培育一批競爭力強的加工貿易企業,擴大加工貿易規模。組織符合條件的加工貿易企業申報省級獎勵資金。(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12. 研究出臺支持跨境電商加快發展扶持政策,推進中國(陽江)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鼓勵外貿傳統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積極拓展市場采購等新業態,培育和引進有實力的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組織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企業和市場采購貿易企業申報省級獎勵資金。(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市場監管局、陽江市稅務局)
113. 優化出口退稅事項辦理流程,按照廣東省稅務局有關規定,用好新辦企業“容缺辦理”政策,在限額內先辦理出口退稅,再開展實地核查,最大限度減少審核程序對退稅進度的影響。將出口信用保險賠款視為收匯,予以辦理出口退稅。放寬外貿企業月度申報次數限制,出口企業可以根據需要一個月內多次申報,實現多次退稅,進一步縮短資金回籠時間。(陽江市稅務局)
114. 大力推廣出口業務“非接觸”辦理,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電子稅務局等信息系統,提升出口退稅智能申報水平。推行出口退稅證明以“電子文書+電子簽章”方式網上反饋納稅人,打通出口退稅無紙化管理“最后一公里”。推進備案單證電子化管理,出口企業無需向稅務機關申請,可直接自行選擇采用電子或紙質方式留存出口退(免)稅有關備案單證。(陽江市稅務局)
115. 2022年年底前完成對加工貿易企業因征退稅率不一致等原因而多轉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入抵扣工作,提高企業資金利用率。(陽江市稅務局)
116. 鼓勵和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積極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落實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零售出口“無票免稅”和核定征收政策。(陽江市稅務局)
(三十四)加強外資工作。
117. 加快推進外資項目建設。積極參與珠三角與粵東西北經貿合作交流會等重大招商活動,對接外商協會及投資促進機構開展線上線下招商,謀劃引進一批科技含量高、產業關聯度強的3000萬美元以上外資項目。督促重點外資項目加快入資和增資擴產,推動存量外資轉化為實際利用外資。(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118. 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廣東省外商投資權益保護條例》和我市“穩外資十條”,加強外商投資服務保障。外資企業可憑在省發展改革、商務等部門獲得的鼓勵類項目信息確認結果直接到海關辦理相關免退稅手續。(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陽江海關)
119. 支持外商投資設立高科技研發中心,對經認定的外資研發中心,進口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協助被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博士工作站的外資研發機構,以及外資研發機構通過評審的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創新平臺建設項目申請省財政專項資金資助。(市科技局、陽江海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120. 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和“專精特新”拓寬跨境融資渠道。(市金融局、人行陽江市中心支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21. 落實省有關境外重點人員疫情防控指引,優化入境健康管理措施,完善重要經貿活動人員豁免機制,便利外商來陽。(市衛生健康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委外辦)
八、兜牢保基本民生底線
(三十五)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緩繳政策。
122. 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后進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我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月最高提取額度由原600元提升至800元,但不超過月繳存額的70%;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每月的提取額度為已實際支出的月租金;該政策實施時限暫定至2022年12月31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十六)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和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
123. 結合中央及省級農業轉移人口資金安排情況,統籌上級獎勵資金和自有財力,安排用于農業轉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增強社區能力以及支持城市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等方面,加強資金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進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與當地戶籍居民享受同等基本公共服務。(市財政局)
124. 將符合條件的新市民納入創業擔保貸款扶持范圍,新市民屬于自主創業的重點群體或創業三年內的,可申請最高額度50萬元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新市民創辦的小微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可申請最高500萬元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通過補充各縣(市、區)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額度,增加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機構,支持創業者自主創業。今年全市發放創業擔保貸款不少于2000萬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125. 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上一年度進城落戶人口數量,合理安排各類城鎮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健全住房和土地聯動機制,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加快完善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26. 拓寬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通過開展“南粵春暖”、百日千萬網絡招聘專項行動等為企業與農民工搭建供求平臺。積極組織我市農業經營主體參加第二屆廣東省農村創業創新大賽。因地制宜建設鄉村振興幫扶車間。今年全市開發鄉村公益性崗位不少于300個。大力發展鄉村服務業。支持職業技能培訓,深入推進“粵菜師傅”“廣東技工”“南粵家政”三項工程,2022年開展三項工程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2萬人次。鼓勵企業與院校合作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2022年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1000人,對符合條件的按每人每年5000-850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農業農村局)
127. 在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選擇條件成熟的縣(市、區)開展小型工程項目以工代賑試點,支持高標準農田、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生態林業、農村供水等工程項目吸納低收入群體參與建設。(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三十七)加強社會救助兜底保障。
128. 落實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啟動,足額發放補貼,保障低收入群體不因物價上漲影響基本生活。(市發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129. 用好中央和省財政下撥的救助補助資金,通過財政資金直達機制,及時足額發放到需要幫扶救助的群眾手中。對已確定用途和具體項目的資金加快支付進度,對還未完成分配的資金抓緊分配下達。提高困難群眾生活救助水平,全市城鎮、農村低保平均補差水平每人每月分別提高到不低于666元和320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6倍,實現應保盡保。將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納入社會救助范圍。開展困難家庭中特殊群體排查救助專項行動,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和關愛服務體系。(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130. 制定出臺陽江市臨時救助實施細則,統籌救助資源,針對救助對象的特點和需求精準補貼,取消戶籍地、居住地限制,對因疫因災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群眾由急難發生地先行給予臨時救助。(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131. 針對發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地區加強管控,同步推進疫情防控和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資保供穩價工作。加強對重要民生物資價格監測。鼓勵誠信良好的餐飲企業參與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務。各地按“保本微利”的原則對老年人配餐助餐服務給予適當支持。(市衛生健康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商務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
132. 統籌發展和安全,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扎實開展危險化學品、燃氣安全“兩個集中治理”和自建房安全專項整治,抓好工貿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百日清零行動”,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工貿、非煤礦山、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風險,持續抓好“三防”工作,落實強預警強聯動強響應機制,不斷提升應急救援能力。(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氣象局)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協調。繼續實施市領導掛點重點項目、專項債券項目、工業項目、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機制,落實牽頭單位工作責任,配合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各牽頭單位近期要抓緊對本部門本領域的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動再落實,加強對各縣(市、區)落實工作的指導,及時協調解決遇到的問題。需要出臺配套實施細則的,原則上應于今年6月中旬前全部完成。
(二)落實屬地責任。各級政府要守土盡責抓落實,結合本地實際,以釘釘子精神下更大力氣抓好國家和省、市的各項部署要求落實,靠前發力、適度加力,推動實施方案盡快落地見效,盡快對穩住經濟和助企紓困等產生更大政策效應。要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助企紓困政策知曉度,推進惠企利民政策“精準推送”“免申即享”,幫助企業用足用好政策。
(三)建立落實機制。市發展改革局牽頭建立落實本實施方案快速反應工作機制,明確各單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建立工作群組,各單位相應建立工作群組。針對企業和個人反映到市發展改革局涉及各單位的問題和訴求,市發展改革局通過該機制快速將問題和訴求傳遞到有關單位進行處置和回應,確保各項措施惠及企業和個人。
(四)加強督查督辦。市政府督查室要會同市發展改革局等單位加強動態監測,綜合采取“四不兩直”、明察暗訪等方式,對各縣(市、區)、各部門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辦,推動各項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對穩增長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反映基層一線在落實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協調支持解決,定期向市政府匯總報告實施方案的落實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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