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陽江市地震災害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陽江市地震應急預案》和《陽江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為貫徹抗震救災實行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方針,積極做好地震災害前的醫學準備,保證地震災害發生后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保護人群生命安全,減少傷殘和死亡,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結合我市衛生系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地震災害前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準備
(一)切實加強領導,建立高效、統一的組織保障系統
1、在陽江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市衛生局設立救災防病領導小組,由市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局有關科室和市直醫療衛生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市衛生局分管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局有關科室及市直醫療衛生單位分管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抗震救災防病的日常工作。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為陽江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提供破壞性地震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工作的建議;協調、指導全市抗震救災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工作;積極組織和協調全市衛生人力、物力、財力,對災區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工作進行緊急支援。
2、各縣(市、區)衛生局應成立相應的救災防病工作領導小組,在市衛生局救災防病領導小組的指導和地方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統籌安排部署當地的抗震救災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工作。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預案,并上報市衛生局備案。
3、建立健全市衛生局與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及陽江軍分區、市武警支隊間的通訊網絡系統,確保信息傳遞的高效、靈敏、暢通。
(二)建立抗震救災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技術保障體系
1、組建抗震救災醫療救護隊。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第三人民醫院、市衛生學校附屬醫院和市中西醫結合醫院分別成立醫療救護隊一支,以創傷外科為主,每支醫療隊由醫生3名、護士2名、司機1名組成,可適當配備其它相關專業的臨床醫護人員,并配備地震抗災專用救護車一輛。負責災害地區指定區域內傷員的分級救治和轉運,開展醫療服務與相應的衛生防疫防病工作。
2、組建抗震救災衛生防疫防病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組建抗震救災衛生防疫防病隊和預備隊,衛生防疫防病隊要由流行病、免疫接種、消殺滅以及環境、飲水、食品和職業衛生等公共衛生專業人員和相關的檢驗等人員組成。承擔區域內衛生防疫防病工作。
3、抗震救災醫療救護隊和衛生防疫防病隊配備必需的交通、通訊工具、現場醫療救護設備、消殺滅藥械、預防用生物制品、檢驗設備和試劑等個人防護物品和必備的生活物資,以保障應急任務的執行。
4、開展抗震救災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技術培訓和應急演練。為了提高醫療救護隊與衛生防疫防病隊的技術水平和整體應急反應能力,各有關醫療衛生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進行相關技能和個人防護知識的專業培訓,定期組織不同規模的模擬演練,發現問題及時予以調整。
(三)做好抗震救災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所需的經費、藥械、血源、物資的籌集、儲備和管理
根據預測地震可能波及的范圍,提出抗震救災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所需經費的測算,藥械和物資的儲備方案,報市人民政府安排落實。市中心血站負責組建應急獻血隊伍,建立安全有效的血源儲備,確保臨床緊急用血。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做好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泄漏、放射性污染等應急監測及處理設備的儲備。
(四)加強醫療救護與疾病控制機構設施和設備的抗震能力
要提高醫療救護與疾病控制機構設施和設備的抗震能力,要對重點的醫療救護與疾病控制機構的重要的建筑物、藥械儲存場所、重要儀器設備和有毒有害物品保藏設施等進行抗震能力檢測,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要提出解決方案,報請當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以保障其在震后的正常運轉和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五)開展醫學自救、互救和衛生防疫防病的科普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配合紅十字會,通過新聞媒體每年對公眾進行有針對性的震時醫學自救、互救以及衛生防疫防病科普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印發相關宣傳資料,提高群眾自我防護意識和心理應激承受能力。
二、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的應急措施
(一)緊急啟動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組織系統和保障體系
1、發生破壞性地震地區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工作實施分級管理。
一般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在地震發生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衛生行政部門所設立的救災防病領導小組緊急啟動,根據所制定的預案,安排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應急工作。當地震災區發生特殊醫學緊急事件(有毒有害化學物品中毒、放射性污染等),根據規定及事件危害范圍、危害嚴重程度逐級上報,必要時向省衛生廳申請提供技術支援,指導應急救援工作。
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市衛生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災區對災區進行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的援助,指導災區的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工作,必要時根據實際需要向省衛生廳申請提供緊急支援。
2、各縣(市、區)救災防病工作領導小組在市衛生局的指導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1)對地震災害進行快速醫學評估,確定災害所引發的重點衛生問題,調配相應的專業救援隊伍。
(2)開展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防病工作。
(二)地震災區的醫療救護
根據地震災害程度劃分搶救區域,重點搶救重傷員,突擊救治中、輕傷員,對災區傷員進行分級醫療救護。
1、現場搶救。到達現場的醫療救護人員要及時將傷員轉送出危險區,在脫險的同時進行檢傷分類,標以傷病卡,并按照先救命后治傷、先治重傷后治輕傷的原則對傷員進行緊急搶救。
現場搶救的主要措施是止血、包扎、固定和合理搬運,準備轉運至適宜的災區醫院。
2、早期救治。災區醫院對接收的傷員進行早期處理,包括糾正包扎、固定,清創、止血、抗休克、抗感染,對有生命危險的傷員實施緊急處理。
災區醫院要做好救治傷員的統計匯總工作,及時向市衛生局報告。
3、傷員后送。超出災區醫院救治能力的傷員,災區醫院要寫好病歷,在市救災防病領導小組統一安排下,及時將傷員轉往就近或指定醫院進行救治。
4、根據地震所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啟動無償獻血緊急采供血預案,保證臨床搶救用血的供應。
(三)地震災區衛生防疫防病工作
加強對傳染病防治和公共衛生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衛生防疫防病專業人員實施衛生防疫措施。
1、緊急建立震后疾病監測系統,組織開展震區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對災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及其危險因素進行分析、預測,制訂防制措施。
2、加強疫情報告,實行災區疫情專報制度。地震災區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及時準確收集疫情,對重點傳染病和急性中毒事故等實行日報和零報告制度,如發生重大疫情和特殊醫學緊急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市衛生局,逐級上報省衛生廳,以便及時組織力量開展調查處理,迅速控制和撲滅疫情。
3、加強飲水衛生監督管理。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及時確定災區可供飲用的水源,并對飲用水源的衛生狀況進行監測;對分散式供水要指導群眾用漂白粉等進行消毒處理。
4、加強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和宣傳教育。對災區的食品要進行抽檢,及時發現和處理污染食品,消除食物中毒的隱患,預防食物中毒和其它食源性疾患。
5、當發生有毒有害化學物質泄露或放射性污染時,要組織專業人員盡快判定危害范圍,開展監測,指導防護。
6、認真做好對參加救災防病醫療衛生人員的自身防護,確保人身安全。
(四)開展衛生防疫防病知識的宣傳
市健康教育所要及時組織醫療衛生人員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對災區群眾進行健康教育和衛生防疫防病知識的宣傳,提高群眾自身防護、自我保健意識和心理調節能力。
三、地震災害后期的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防病工作
(一)開展災區醫療衛生機構的恢復和重建工作
1、派往災區的醫療救護隊在完成醫療救護任務撤離災區前,須做好與災區醫療機構的交接工作,確保災區傷病員醫療工作的延續性。
2、災區醫療衛生保健機構與設施的恢復和重建工作,要在當地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納入地方政府災后重建整體計劃,統一規劃,優先安排,確保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防病工作的正常運轉。
(二)災區傷病傷殘人員的治療與康復
1、繼續做好災區留治傷病員的治療工作。可以采取門診、巡回醫療、家庭病床等多種形式,對傷病員進行檢查、治療,同時還要對發現的漏診傷病員及時治療。
2、當地醫療衛生人員須對傷愈出院的傷病員進行回訪、復查,對有功能障礙的傷員指導他們科學地進行功能鍛煉,促進康復。
(三)災區的衛生防疫防病工作
地震災區的衛生局要組織開展與健康相關的災害后果評價,繼續做好衛生防病工作,確保大災之后無大疫。
1、迅速恢復和重建疾病監測系統。
(1)恢復縣、鎮、村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加強對傳染病監測和疫情報告各個環節的督導檢查,落實各項防病措施。
(2)繼續加強災區重點傳染病的預防與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臨時組建的疾病監測系統的工作要逐步移交給恢復重建后的衛生防疫防病機構。
(3)加強疾病監測與報告工作,及時評價和反饋監測信息。
2、加強食品衛生和飲水衛生監督管理。
(1)強化對食品的生產、加工和經銷衛生監督管理以及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
(2)盡快恢復和重建飲用水供應系統,加強飲用水源和臨時供水設施的衛生監督管理,定期監測水質,保障供水安全。
3、加強對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的公共衛生監督與指導。積極配合政府和有關部門,做好工業企業、公共場所、城市規劃的衛生監督與評價。
4、加強傳染病監測。非災區醫療衛生單位要加強對來自災區的流動人口的衛生管理,及時發現傳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播散。
5、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接種與預防性服藥。盡快恢復和重建計劃免疫設施和冷鏈系統。要大力開展有針對性的預防接種或普服藥物工作,提高人群保護能力,預防相應傳染病的發生。盡快恢復受災地區計劃免疫的常規接種,尤其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查漏補種,保護易感人群、消除免疫空白,防止計劃免疫所針對的疾病的暴發、流行。
6、繼續深入開展衛生防疫防病宣傳教育,提高公眾的自我防病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