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環境保護督察的工作要求,全面完成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廣東省第三批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把做好環保督察整改作為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的具體行動,逐項壓實責任、全面溯源挖根,分類施策、系統推進,始終堅持“三個絕不”,全力打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生態文明建設持久戰,著力補齊生態環境短板,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奮力把陽江打造成沿海經濟帶的重要戰略支點、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化濱海城市。
二、工作目標
(一)堅決完成督察問題整改任務。按照督察組反饋的意見,系統研究,以綱領性文件為標準,堅持標本兼治的原則,以問題為導向,明確整改期限,列出整改措施清單,分階段分解任務,制定可操作、可考核的整改方案,確保整改任務落地落實落細。加強組織領導,壓實整改責任,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區,不折不扣落實責任,統籌推進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暨廣東省第三批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標本兼治、一體落實,嚴格按時限、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做到整改一個、驗收一個、銷號一個,確保所有問題全面整改到位。杜絕“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堅決防止問題反彈。
(二)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大氣環境質量方面,到2020年,全市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AQI達標率)達92%以上,細顆粒物(PM2.5)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水環境質量方面,到2020年,地表水國考省考地表水質優良(達到或者優于Ⅲ類)斷面比例達到100%,全市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90%。土壤環境質量方面,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0%,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到2020年,市縣兩級城市新增配套污水管網129公里;建制鎮新增配套管網178.09公里,改造各類老舊污水管道42公里,確保管網與污水處理設施聯通。加快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到2020年,全市新建市縣兩級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5座,新增處理規模10.5萬噸/日;新建鎮級生活污水處理設施22座,新增處理規模3.33萬噸/日。提標改造生活污水處理設施9座,改造規模15萬噸/日。到2020年,全市新增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1座,新增處理能力1200噸/日,擴建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400噸/日(陽西縣生活垃圾填埋場二期擴建工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村莊保潔覆蓋面達到100%。
(三)創新長效治理機制。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強化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統籌推進,舉一反三,加快建立和完善長效機制。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嚴格督導檢查、嚴肅責任追究、及時公開信息等方面強化組織保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2020年年底前取得明顯成效,并逐步建立健全長效治理機制。
三、主要措施
(一)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1.強化領導干部生態文明意識。強化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教育和學習培訓,將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納入全市各級干部培訓內容,建立完善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學習制度,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綠色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扭轉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上熱下冷”的被動局面,堅定不移走綠色發展之路,把生態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
2.全面壓實整改責任。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統領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把抓好中央和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和具體行動,全面壓實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整改責任,領導帶頭以上率下,親自研究部署督察工作,協調解決重點問題。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要嚴格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廣東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和《陽江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及相關配套制度要求,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形成主要領導帶頭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機制。狠抓考核問責,加大壓力傳導,著力破解部分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工作推諉、措施不力、執行環保法律法規不嚴等問題。
3.強化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建立市級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把資源消耗、生態效益、環境損害責任追究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主要內容,把生態文明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政績、年度考核和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嚴格落實《廣東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陽江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制度》,對違背生態環境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嚴重破壞的領導干部,嚴格依法實行終身追責。
(二)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全面推進經濟綠色發展
1.繼續做好生態系統保護工作。建立健全自然資源管理、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生態環境治理等制度體系,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加快構建有利于生態發展的空間格局。嚴格控制云霧山區等地區的開發強度,全面清理生態敏感區采礦權。加大南鵬列島海洋生態省級自然保護區等自然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力度,打造美麗藍色海灣。
2.嚴格環保準入標準。實施生態環境保護清單式管理,完善環境分區管控,加快實施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環境準入負面清單。加強工業園區環境管理,嚴格落實規劃環評要求,對不符合準入要求的項目限期搬遷或改造。對超過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或者未完成環境質量目標的企業,依法依規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3.引導高污染高能耗企業退出或轉型升級。落實能源總量和強度“雙控”管理,堅決淘汰落后產能,加大“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排查和整治力度,加快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以傳統工業綠色改造升級為重點,深入推進高耗能設備系統和流程工業系統節能改造,推進清潔生產審核行動,加快構建綠色制造體系,推進制造業高效清潔循環低碳發展。大力壓減燃煤,開展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改造。實施節能環保產業重大技術裝備產業化工程,推動低碳循環、治污減排、監測監控等核心節能環保產品的研發。鼓勵節能環保企業優化聯合,加快培育一批具有競爭力的節能環保品牌和龍頭企業。
(三)強化水環境綜合整治,堅決打好碧水攻堅戰
1.全面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整治工作。以水質優先、區域統籌、科學規范、精準保護為原則,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相關技術規范,結合飲用水水源地實際情況,依法依規進行劃定或調整。加快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規范化建設,在邊界設立明確地理界標和警示標志。在2018年市級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全面完成的基礎上,繼續加大整治力度,2019年6月已完成全市縣級及以上飲用水水源地違法問題清理整治,2020年11月底前,完成所有鎮級及以下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整治。建立健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日常巡查長效機制,杜絕已整改問題死灰復燃,實現精準管理。強化宣傳,增強全民參與保護飲用水源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2.落實河長制責任,全面提升流域水環境質量。以漠陽江、潭水河、那龍河、織篢河、壽長河、儒洞河等流域為重點,實施“一河一策”。全面壓實河長制工作責任,落實河長制工作的各項目標、主要任務和推進措施;加強對河長制斷面水質的監測力度,每月通報水質監測情況、對斷面水質超標的縣(市、區)發出預警通報,并針對不達標考核斷面制定整改方案;加強斷面水質監測分析,科學分析水質超標的主要原因,開展約談預警,確保水質達標,確保河長制工作取得更大實效。
3.按期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基本消除黑臭水體。綜合采取控源截污、內源治理、生態修復、活水循環等措施,清理整治黑臭水體沿岸排污口及沿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河床底泥,嚴格控制生活污水、工業廢水、農業廢水等直排入河。對于未列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公布名單的黑臭水體,發現一個整治一個,并列入整治臺帳;對群眾舉報的黑臭水體,及時核實、抓緊整治。在按期完成黑臭水體整治任務的基礎上,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保整治效果長效保持。
4.強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實行畜禽養殖總量與區域雙控制,嚴格執行禁養區環境監管。徹底清理整治禁養區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建立完善禁養區清理整治長效機制,鞏固禁養區清退成效。加強禁建區、適養區畜禽養殖配套污水處理能力。配套建設與養殖規模相匹配的治污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提高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水平。全力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
5.狠抓近岸海域污染整治。做好相關養殖規劃,開展養殖場養殖廢水處理工作,推動水域灘涂養殖證發放工作。加強沿海污染源管控,徹底排查整治近岸海域非法排污口,加大海水養殖污染防治力度。清理非法和設置不合理的入海排污口,對合理合法的入海排污口加強監管,實施清單管理,開展溯源排查,查清所有實際使用排污口的責任單位(直排海污染源)。大力整治入海河流,對全市不達標的入海河流,開展“一河一策”整治,按期達到水質目標。實施氮、磷等主要污染物入海總量控制,到2020年,建立并實施污染物入海總量控制制度,切實減少氮、磷等主要污染物入海污染負荷。
(四)深入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持續打贏藍天保衛戰
1.強化工業源污染治理。開展“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整治,通過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對各類“散亂污”工業企業(場所)實施分類處置。繼續開展禁燃區高污染燃料鍋爐清理淘汰工作。嚴格涉揮發性有機物建設項目準入,繼續強化重點監管企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工作。強化高排放企業監管,重點加大對鋼鐵、水泥等排放行業和國控、省控重點企業的監管力度。
2.嚴控移動源排放。全面加強機動車、港口船舶、非道路移動機械環境管控。推廣電動公交車及其他新能源汽車。加快淘汰高排放柴油貨車,鼓勵開展柴油貨車提標改造。劃定低排放控制區,禁止使用冒黑煙等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全面加強船舶和港口大氣污染防治,提升船舶排放控制水平。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
3.狠抓揚塵污染防治。進一步提升工地、道路、攪拌站、礦山等揚塵治理水平,實現常態化巡查監控。落實《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將所有建設工地納入監管范圍,落實“六個100%”的具體要求。
4.系統開展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管理,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協同控制PM2.5和臭氧濃度。實施臭氧和PM2.5協同控制,深入推進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協同減排。強化空氣質量預報預警、會商分析,實現重污染天氣精準預警防控,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五)全力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補齊生態環境保護短板
1.加快推進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按照《廣東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陽江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加快完善城區、縣城、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提高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全面推進9座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作,實現排放達到一級A標準。加強對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管理,切實提高運行效率。
2.按期推進生活垃圾填埋場整治任務。推進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和分類回收。加快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存量生活垃圾治理,推進鎮級垃圾填埋場排查整治,2019年全面完成納入中央環保督察整改任務清單的14個鎮級填埋場的整改工作。新排查出的2個鎮級填埋場,到2019年年底完成整改任務的50%,到2020年6月底,原則上全面完成整改任務。差別化推進城鎮和農村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加快建立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生活垃圾處理系統,積極倡導綠色生活方式,組織開展快遞業產生的廢物減量化行為,減少白色污染。
3.統籌謀劃工業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提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和管理水平。全面加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充分利用工業窯爐、水泥窯等設施消納尾礦、粉煤灰、爐渣、冶煉廢渣、脫硫石膏等工業固體廢物,構建以水泥、建材等行業為核心的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系統,提升工業“三廢”資源化利用水平。以陽春市為重點,加快建設水泥窯協同處置工業固體廢物項目。
4.加快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大力推進全市危險廢物處置建設。要加快建設處理處置設施或依托現有設施改擴建成綜合性處置設施,加快推進危險廢物綜合處置項目建設,到2020年綜合利用規模新增27萬噸/年。
(六)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加強固體廢物環境監管
1.強化固體廢物環境監管。健全市縣兩級生態環境監管體制,并著重加強基層執法能力建設,明確承擔鎮(街道)生態環境工作職責的機構和人員。加大生態環境監管執法資金投入,落實執法經費財政保障,完善執法裝備,推廣應用無人機、無人船等新型執法手段。完善固體廢物管理機構,強化各縣(市、區)主管機構管理及專職人員建設。嚴格執行申報登記和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固體廢物申報數據審核,強化動態監管,嚴肅查處虛假申報行為,著力解決固體廢物瞞報漏報、底數不清問題。
2.加大環境違法行為打擊懲處力度。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公安部門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協調配合和聯動機制,推動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高效銜接,形成打擊環境違法犯罪的合力。嚴厲打擊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行為。加強公安部門及住房城鄉建設、城管綜合執法、交通運輸、海事等相關部門的分工協作,建立陸上堵、水上查、海上巡的聯防聯控機制。對中央和省級環境保護督察期間交辦的未辦結案件加快辦結,對已辦結案件適時開展“回頭看”和后督查,堅決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及時調整陽江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市長任組長,分管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副市長等任副組長,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籌負責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的組織協調、整體推進和督促落實。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整改督導組、案件查辦和責任追究組3個專項小組。各縣(市、區)參照市的做法,成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和完善整改工作推進制度,建立相應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本地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工作。全面建立市縣聯動機制,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整改到位。
(二)嚴格督導檢查。各縣(市、區)、各部門嚴格對照整改方案和具體問題整改措施清單,把整改責任具體到崗到人,逐項對賬銷號,做到照單全收、立查立改,并加強日常調度和督促檢查,不折不扣推動問題全面整改,確保在規定時限內整改到位。強化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交辦案件跟蹤督辦,確保問題整改到位,防止問題反彈,切實增強群眾獲得感。建立信息調度機制,定期開展調度,各牽頭單位每月將本月工作進展情況報市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直至問題整改完成。
(三)嚴肅責任追究。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廣東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和《陽江市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等有關要求,針對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3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和省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2個督察責任追究問題進行認真調查,依法依規嚴肅問責,對犧牲整體環境利益獲得個人非法利益或因瀆職、失職導致環境問題后果嚴重的責任人,堅決予以查處。對在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中失職失責,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領導干部進行嚴肅問責,公開曝光,對損害生態環境的領導干部終身追責。強化整改方案責任落實,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問題仍然突出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加大生態環境保護投入。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資金統籌力度,做好環境污染綜合治理、污染物總量減排、重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的資金保障工作,確保各項重點工程順利推進。加強生態環境執法能力建設,增強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完善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多元投入機制,拓寬投融資渠道,進一步鼓勵社會投資,特別是民間投資參與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建設。
(五)加強輿論宣傳。進一步健全生態環境信息公開機制,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充分運用報刊、電視、廣播和網絡新媒體等平臺,做好督察整改工作及交辦案件處理結果的信息公開和宣傳報道,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強化公眾參與、樹立環保自覺,營造環境保護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
附件:陽江市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暨省級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措施清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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