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3日,陽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陽江市海陵區大洋村委會永東村附近查獲凍品一批,現場未發現當事人。
2023年2月11日,陽江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在陽江市海陵區靈谷山東邊海灘查獲凍品一批,現場未發現當事人。
根據《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請上述物品所有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六十日內持合法手續到我辦認領,逾期將依法處理。
特此公告
聯系人:梁警官
聯系電話:19806530314
陽江市打擊走私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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