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局陽東分局嚴格查處出租屋租賃房屋信息不按規定報送備案及承租人不按規定登記的違法行為,多名出租屋屋主因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被處罰。
11月29日,陽東民警在東城鎮報平村附近檢查出租屋時,發現一出租屋屋主未登記承租人信息,按規定對該出租屋屋主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同日,在北慣鎮東鶯新村及霍達五路附近檢查出租屋時,發現兩位出租屋屋主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信息后,對兩位出租屋屋主依法作出行政處罰。12月1日,民警在合山鎮向前街附近檢查時,發現一出租屋屋主未登記承租人信息,按規定對該屋主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市公安局陽東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作為房屋出租人,要按法律規定如實登記承租人身份證號、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信息。一經發現出租屋屋主存在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相關信息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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