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印發了《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新生兒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明確新生兒監護人可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在新生兒出生后180天內在全省任一統籌地區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不受戶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且不需要提供戶口簿或居住證明。
記者從市醫保局了解到,在《通知》新政策出臺前,我市孕程滿24周但未分娩嬰兒可預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也就是說,胎兒未出生前,孕媽懷孕滿24周即可給寶寶購買我市城市醫保。其次,對于新生兒,出生一年之內可憑戶口本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保。
這次《通知》新規所不同的是,新生兒在180天內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所提交的證明資料不同——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即可辦理,新政策出臺新生兒辦醫保無需戶口簿居住證。《通知》明確表示,新生兒監護人可憑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于新生兒出生180天內在我省任一統籌地區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不受戶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自出生之日起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均納入醫保報銷范圍。
“《通知》發布后,我市目前根據最新政策執行。”市醫保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新寶寶”參加我市城鄉居民醫保有未出生參保、出生180天參保、出生一年內參保這三種情況,家長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為寶寶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
“新寶寶”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三種情況
①孕程滿24周但未分娩嬰兒預參保:
新生兒自出生的那一刻起都會產生新生兒檢查費、護理費等醫療費用,部分新生兒甚至需要送到新生兒科或保溫箱進行治療。預參保繳費后,新生兒在定點醫療機構出生時及出生后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實現聯網“一站式”結算,享受醫保待遇。
②新生兒出生180天內可憑出生醫學證明參保:
新生兒未補繳出生當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前,其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由監護人先行墊付,待完成補繳后可憑發票原件、費用清單原件、出院小結及診斷證明復印件等資料到參保地社保經辦窗口申請零星報銷。新生兒未在出生后一年內參加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的,逾期不予補繳。
③新生兒出生一年內可憑戶口本參保:
新生兒未補繳出生當年的城鄉居民醫保前,其發生的醫療費用可由監護人先行墊付,待完成補繳后可憑發票原件、費用清單原件、出院小結及診斷證明復印件等資料到參保地社保經辦窗口申請零星報銷。新生兒未在出生后一年內參加出生當年城鄉居民醫保的,逾期不予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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