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我市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政策,4月12日起,縮短住房公積金償還貸款歷次提取周期,高余額繳存職工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可增加5萬元。目前,我市雙繳存職工家庭首套房最高可貸50萬元。
根據住房公積金最新措施,未簽訂按月對沖提取公積金償還住房貸款的繳存人員,以往償還住房貸款“每滿12期(或以上)提取一次”,現在縮短至“每滿3期(或以上)提取一次”,提取額不得超過實際發生的還貸本息,且歷次提取的總額不得超過總提取額。
針對高余額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情況,繳存職工貸款申請日公積金賬戶余額大于或等于3.5萬元,且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申請的最高貸款額度在原有各檔次額度基礎上增加5萬元。夫妻或父(母)子(女)共同申請貸款的,其中一人滿足余額條件即可。在本政策執行之前,已在業務受托銀行受理的,按原政策執行;未在業務受托銀行受理的,按本政策執行。符合以上申請條件的,我市單人繳存職工家庭首套房最高可貸35萬元,雙繳存職工家庭首套房最高可貸50萬元。
此外,繳存人員在我市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購房類提取業務,不再需要提供購房地的戶籍證明或購房地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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